收入分类

更新时间:2023-05-14 23:36

收入分类是收入要素指的是企业的营业收入。它可分为两个部分,即基本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企业产品或商品的销售都是其基本的、主要的经济活动,这种由于企业的基本营业活动所取得的营业收入称为基本业务收入,基本业务收入是企业经营活动的主要来源,在企业的营业收入中占有较大的比重,直接影响着企业的经济效益。基本业务收入的范围随着企业的性质而不同。在工业企业,基本业务收入即产品销售收入,包括产成品、自制半成品、工业性劳务等发生的收入;商品流通企业基本业务收入指商品的销售收入,包括自购自销商品的销售收入,接受其他单位委托代销商品的销售收入以及代购代销手续费收入;施工企业基本业务收入指承包工程实现的工程价款结算收入,向发包单位收取的各种索赔款等。

就工业企业而言,其基本业务收入即产品销售收入,不仅包括企业对外单位销售商品产品所取得的收入,也包括企业对实行单独经济核算的本企业建设单位销售商品产品所取得的收入,还包括企业对企业内部非生产部门,譬如在建工程、福利事业单位销售商品产品所得的收入。企业在建设工程、福利事业单位等非生产部门使用企业商品产品,之所以列为产品销售收入核算范围而不按成本价格进行内部转帐,是因为作为一个独立核算的企业,其为社会生产的商品产品的价值实现不应受销售对象的限制,如果企业建设单位等部门不使用本企业商品产品而是购买社会上其他企业的同样产品,也要按市场价格支付货款。再者,企业对外进行来料加工装配业务,节省的原材料归企业所有时,也应作为产品销售收入。这是因为这些节省的材料仍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如企业需要,在合同中规定留归其所有,必然对双方确定加工费用标准产生一定的影响,成为企业事实上的一笔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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