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12-14 16:19
政和县盐务局是政和政和县人民政府的盐业行政主管机构,负责政和县的盐政执法和食盐专营的行政管理工作,垂直管理单位,隶属于福建南平市盐务局。
主要职责:
1、监督检查盐业法规、规章的贯彻执行情况;
2、负责全县的盐政管理和盐政执法工作,受理盐业违法行为举报,制止和纠正各类涉盐违法行为,维护好全县盐业市场秩序;
3、负责全县食盐专营的行政管理工作;
4、负责受理用盐单位提报的用盐计划并加强监督管理,保障盐业市场的有序供应;
5、负责全县盐业行业管理,合理开发利用盐资源,统筹安排,合理调度,保障全市盐产品供需基本平衡;
6、完成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设机构:
办公室、财务股、盐政股、稽查队等。
附注:福建省盐业公司南平公司政和支公司负责辖区内食用碘盐、多品种盐、小工业用盐、农牧渔业用盐及其他用盐的供应工作。与县盐务局一套班子、两块牌子、职能分设、合署办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