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5 22:37
在电子政务建设中,除了政府部门“一把手”的重视之外,还要有既懂政府业务又懂技术的人来辅助政府部门“一把手”领导电子政务建设,才能够把电子政务建立在比较科学的基础之上,使政府部门“一把手”拥有具有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的合格的、得力的电子政务建设助手。
政府首席信息官(Chief Information Officer,CIO)是一个在政府部门中负责信息技术系统战略策划、规划、协调和实施的官员,他们通过谋划和指导信息技术资源的最佳利用来支持政府部门的目标。政府CIO在政府部门的最高领导层占有一席之地,在部门“一把手”的领导下,参与政府部门的战略决策。
发达国家的经验表明,CIO在组织推进信息化的过程中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这对于建立合理的组织结构,以便有效地推进我国的信息化建设,有着积极的借鉴作用。近年来,我国一些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的企业,尤其是实行了CEO制度的企业,也在试行着自己的CIO制度,并取得了积极的效果。但在政府部门,CIO的职位设立和相应制度的建立尚处于呼吁阶段。为了全面推进电子政务建设,迫切要求在政府部门建立CIO制度。
一般来说,信息化主管部门的主要职能是实现信息技术战略与政府管理和公共服务过程的整合,优化政府部门的业务流程,实现政府部门内部信息资源的有效利用和广泛共享。具体职责大致包括:组织制定政府部门电子政务发展战略,参与制定部门的总体工作部署;组织制定政府部门电子政务规划和实施方案;提出政府部门电子政务建设投资建议,参与电子政务项目投资决策,负责硬件设备、软件系统的采购工作;负责政府信息资源管理与政府知识管理;负责政府部门信息技术人才招聘和公务员信息技术应用技能培训;负责政府IT部门的日常管理;负责政府部门电子政务建设项目的全程管理。
电子政务的市级管理机构应该设置在什么部门还存在意见分歧。以前不少人错误地认为电子政务是技术人员的事,只要有钱、有技术人员,事情就可以办成。但是技术人员又不宜进入公务员队伍,因此就在政府机关内设机构之外设置了诸如各类信息中心、计算中心等行政事业单位。
有人认为,电子政务是电子信息技术和信息产业方面的事,电子政务推进工作应由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或科技主管部门承担。有人认为,电子政务建设需要政府财政投资,电子政务推进工作应由宏观调控部门或财政主管部门承担。有人认为,在中国行政管理体制里,办公厅/室是政府管理的中心枢纽,电子政务推进工作应由行政办公部门承担。
全国各地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的人事安排情况很不一样,有的由政府办公厅/室主任兼任,有的由政府副秘书长兼任,有的由信息中心主任兼任,有的由计委/发改委副主任兼任,有的由信息产业厅/局一把手兼任,还有的由科技厅/局一把手兼任。
电子政务是涉及到方方面面的系统工程,需要协调好各个方面的利益。这就要求信息化主管具有较高的行政权力,能够调动各路信息化建设人马。因此,真正意义上的政府CIO应该是各级单位/部门中主管信息化工作的副手。
从纵向来看,政府CIO应该是分管信息化工作的副总理、副省长、副市长、副县长或副区长。从横向来看,政府CIO应该是分管信息化工作的副部长、副主任、副司长、副厅长、副局长、副处长、副科长。
信息产业厅/局长、信息办主任、信息中心主任或其他信息化管理部门领导,实际上已经承担起CIO的职责。关键是理顺信息化管理体制,赋予他们相应的权力;建立合理的CIO绩效考核制度,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
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公务员培训中心应该加强对各级政府信息化工作分管领导、信息化管理机构领导的培养,使他们能够把信息化和政府事务有效地结合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