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县水库

更新时间:2024-03-08 18:33

故县水库位于河南省洛宁县故县镇黄河支流洛河中游,距洛阳市165km。工程以防洪为主,兼有灌溉、发电、工业供水和生产饮用水等综合效益。

水库介绍

水库建筑物由拦河坝、电站厂房及附设坝体内的泄水孔道所组成。1958年首次开工,于1978年再次复工,1980年截流,1994年水库投入运用。故县水库属深水峡谷型水库,水质清新,无污染,悬浮物少,达到国际二级饮用水标准。

故县水库水质透明度好,水库表层水温常年平均为10~20℃,水库水温沿垂直变化大;水库中下层蕴含着丰富的冷水资源,在水深20m以下,水温为8~24℃的冷水资源大量存在。

拦河坝

拦河坝为混凝土实体重力坝,最大坝高125米,总库容11.75亿立方米,坝顶高程553米(大沽高程系),坝顶宽9米,坝顶长315米,由挡水坝段、电站坝段、底孔坝段、溢流坝段及中孔坝段组成,共21个坝段,坝段一般长16.5米,最大19米,最小13米。

设计史

1950—1951年,黄委会会同河南省水利局开始对洛河进行综合性查勘。1953年黄委会在《治理黄河初步意见》中将故县水库作为水电开发项目列入开发方案。“黄河技经报告”中,拟定故县水库任务是调节洪峰,配合三门峡水库共同操作,使黄河千年一遇洪峰流量控制在下游河道安全泄量以下。

1955年11月,黄委会第二勘探队进行上、中、下坝的勘探工作,年底提出《伊洛河技术经济阶段工程地质勘查报告》。1956年3月,黄委会编制《伊洛沁河综合利用规划技术经济报告》,拟定故县水库作为洛河第一期开发对象。1956年4月,941队与黄河勘测设计院地质队,在上、中坝址间选了Ⅰ、Ⅱ、Ⅲ坝线,后又补选了Ⅳ坝线。1957年黄河勘测设计院在《黄河三门峡至秦厂间洪水防御措施方案比较》中,肯定故县水库对黄河干流的防洪作用。1959年黄委会设计院在Ⅳ坝线下游选出Ⅴ坝线。1970年黄委会故县设计组在Ⅴ坝线下游选出Ⅵ坝线。

故县水库工程勘测设计工作,随着工程的几度停缓建,也曾几进几出。在初期,河南省水利局和941队参加了勘察工作,故县工程正式开工后,勘测工作主要由黄委会设计院承担。勘测工作30余年,完成了大量成果,查清了库坝区工程水文地质条件,进行了坝址区和库区1∶500和1∶1万等各种比尺地质测绘,为工程建设提供了可靠依据。

1.首次兴建 1958年秋,中共河南省委作出兴建故县水库的决定。黄委会设计院派出设计组进行现场设计(负责人王晋聪),1959年8月完成《故县水利枢纽设计任务书》,11月完成《洛河故县水库选坝报告》,12月完成《洛河故县水库初步设计报告》。初步设计报告报告定故县水库为综合利用水库,分期运用,初期(桃花峪水库建成前)水库任务以防洪为主,结合灌溉、发电和供水;后期(桃花峪水库建成后)水库任务以灌溉为主,结合供水、防洪和发电。

工程施工由伊洛河流域治理总指挥部组织黄委会黄河工程局施工总队和洛宁、卢氏、孟津、汝阳等县民工施工。1960年秋在“缩短建设战线”的形势下停工缓建。

2.第二次兴建 1969年6月,在三门峡市召开的四省治黄会议要求故县水库继续兴建,与已建成的陆浑水库联合运用,削减三(门峡)花(园口)间洪水,为此决定故县水库复工。黄委会继续负责勘测设计工作,并成立故县水库设计组,技术负责人为魏振兴。同年9月,完成《河南省故县水库复工报告》上报河南省革委会和水电部军管会,经部、省审查同意复工。

复工报告拟定水库任务为防洪、灌溉、工业供水及发电,工程等级为一级。在进行Ⅳ坝线混凝土空心重力坝和Ⅴ坝线粘土斜墙堆石坝比较基础上,推荐五坝线粘土斜墙堆石坝。

1970年1月,完成《洛河故县水利枢纽工程选坝报告(复工报告阶段)》。

施工由洛阳地区故县水库民兵师组织河南省水利厅施工总队和洛宁、卢氏、孟津等县民工施工。1970年春开始施工准备。

为了集中资金和力量进行黄河小浪底枢纽工程的建设,1970年底故县水库被迫第二次停工缓建。设计工作继续进行。1971年6月,完成《河南省故县水库工程扩大初步设计》。

3.第三次兴建 1972年9月,水电部邀请有关部门对黄委会1971年提出的《河南省故县水库工程扩大初步设计》进行现场审查。1973年1月,水电部以[73]水电水字第5号文批示:“我部基本同意故县水库的扩大初步设计,请即安排施工。”河南省革委会指定河南省水利厅施工总队负责施工,施工队伍当即进驻工地,开始施工准备。

根据水电部对扩大初步设计审查意见和王英先副部长指示精神,黄委会规划设计大队在补充勘探工作的同时,进行调洪计算和动能经济分析。1974年1月,提出《洛河故县水库工程扩大初步初步设计补充报告》。1974年4月,水电部邀请河南省水利局、水电十一局,在北京对扩大初设补充报告进行审查,基本同意设计,坝型改为魏宽缝重力坝。后因投资归属未能解决,1975年河南省革委会决定故县水库工程(第三次)停工缓建。此次复工期间耗资430万元。

4.第四次兴建 1977年12月,水电部以[77]水电设字第255号文确定故县水库列为部直属工程项目,并指定水电十一局承担建设管理和施工任务,于1978年初恢复施工。黄委会规划设计大队根据1975年全国防汛和水库安全会议精神,按可能最大洪水作为校核标准对水库工程进行复核,并对设计作相应修改,于1978年4月完成《洛河故县水库工程扩大初步设计补充报告(按可能量大洪水修改)》。

故县水库工程在第三次恢复施工后,黄委会规划设计大队和黄委会设计院在承担主体工程设计同时,承担了施工组织设计及概预算、导流、施工栈桥、砂石料和混凝土拌和系统等大型临建工程设计。先后担任项目负责人的有:林显邦、叶乃亮、萧君吉、邹铁华、曹治平等。

1988年1月,黄委会设计院开展了故县水库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共同完成实地断面布设和监测、野外样品调查、水质分析、专题报告编写等工作。黄委会设计院于1990年4月完成《洛河故县水利枢纽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故县水库建成后任务是:以防洪为主,兼有灌溉、发电、供水等。水库建筑物由拦河坝、电站厂房及附设坝体内的泄水孔道所组成。拦河坝为混凝土实体重力坝,最大坝高125米,总库容11.75亿立方米,坝顶高程553米(大沽高程系),坝顶宽9米,坝顶长315米,由挡水坝段、电站坝段、底孔坝段、溢流坝段及中孔坝段组成,共21个坝段,坝段一般长16.5米,最大19米,最小l3米。

故县水库工程于1958年开工兴建,1992年基本建成, 1993年10月,水利部对故县水库工程进行竣工初步验收,提出初验工作报告。1994年1月20日国家验收委员会组织竣工验收。竣工验收鉴定书称:“国家验收委员会认为:故县水库工程是黄河中下游防洪体系中一项重要工程,工程设计合理,施工质量优良,投入运行以来,情况良好,工程符合设计要求,已初步发挥了防洪、灌溉、发电、养鱼等效益。国家验收委员会一致通过正式验收,并移交管理单位运用。

工程全部建成共完成工程量:土石方421.49万立方米(其中石方开挖110.72万立方米);混凝土173.9万立方米,其中大坝和厂房混凝土163.94万立方米;金属结构安装(不含机电安装)5517吨;消耗钢材9.93万吨,木材6.37万立方米,水泥42.5万吨,钢筋1.02万吨。淹没耕地2.1782万亩,其中水地8894亩。迁移人口1.7837万人。概算总投资4.71~64亿元,其中水库淹没补偿7352万元,1990年调整概算总投资为6.218亿元,最终投资达7.0732亿元(其中水库淹没补偿费1.0406亿元)。

管理机构

黄河水利委员会故县水利枢纽管理局为故县水库管理机构,组织机构代码为 041603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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