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9-27 18:38
救治范围是对各级救治机构救治伤病员的项目、措施和要求的具体规定。
目的在于使各级救治机构的救治任务具体化、规范化,从而保证救治过程的连续性、继承性和完整性。救治种类大体分为急救,紧急救治,早期治疗和专科治疗。战时各级救治机构可依据作战任务,战况变化,伤病员数量和后送的难易等情况,经上级卫勤领导批准,可扩大或缩小救治范围。扩大或缩小救治范围,一般情况下不是扩大或缩小一级,而是扩大或缩小救治范围的某些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