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授法

更新时间:2021-12-13 22:35

是教师通过口头语言,系统地向学生传授知识,进行教育的方法。常采用讲述、讲解、讲读和讲演等不同方式。

从“教授法”到“教学法”,一字之变,表明教育活动中对于学生学习主动性的重视,变单向的传授为更重视双向互动,充分体现教师的主导作用与学生的主体作用的统一。

因为现代教育理论认为,教育应以学生为中心,教学的目的是教会学生学习,所以只重视传授的“教授法”,显然已经过时。表面看来,这只是一字之差,实际却相差万里。陶行知在《教学合一》中也指出,先生的责任不在教,而在教学生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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