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中南高师师资培训中心

更新时间:2022-11-18 13:34

教育部中南高师师资培训中心(简称中南中心)受教育部人事司和华中师范大学双重领导,于1986年12月18日建立。

中心简介

教育部中南高师师资培训中心(简称中南中心)受教育部人事司和华中师范大学双重领导,于1986年12月18日建立。培训基地设在直属于教育部的华中师范大学。中南中心设主任、常务副主任、副主任。主任由华中师范大学校长兼任。中心下设办公室、高校教师研训部、中小学教师研训部和教师标准研究中心。是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国家级基地。按原国家教委有关文件的规定,中南中心具有师资培训、协调指导、调查研究、咨询服务等方面的职能。

本着“务本、求实、创新、提高”的精神,采取长班与短班相结合、集中培训与分散培训相结合等方式,为全国各类高校、中等学校和中小学培训基础学科、薄弱学科、新兴学科的教学骨干、科研骨干、学术带头人等共11000余人。

主要职责

1. 协调和指导中南地区内各省(自治区)高校师资培训中心工作,负责召开师资培训工作的有关会议,传达教育部有关会议的精神,组织开展中南地区高等院校的师资培训信息交流工作。

2. 依靠培训基地华中师范大学的师资力量、图书资料、教学和科研设备等条件,接受各类进修教师(包括国内访问学者、骨干教师、本科专业进修教师等)、科研人员研修,举办高级研讨班及其他各类短期研讨、讲习班, 承担国家精品课骨干教师课程网络培训。

3. 开展对中南地区内高等院校师资状况的调查研究,组织师资培训工作经验交流,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师资培训工作的理论研究和实践研究,协助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制订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和师资培训计划。

4. 传播和交流国内外师资培训及其管理的信息、动态,及时沟通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全国高师(高校)师资培训网络的联系。

5. 协助教育部和本地区教育行政部门,搞好省(自治区)级数据库的数据采集、更新及联网、开发、利用及开展教师资源共享、人才信息咨询交流等工作,为加强本地区内高师(高校)师资队伍建设服务。

6. 承担全国中小学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基础教育新课程骨干培训者培训、特级教师研修、名师研修、全国中小学骨干校长提高培训任务。

7. 组织开展幼儿园、中小学校、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培训。

8. 开展教师教育研究和中小学教师标准研究。

近年来,中南中心适应改革开放的形势,按照教育部人事司的要求,积极加强自身队伍建设,科学研究更加深入,管理工作更加规范,服务意识不断强化,培训质量和效益稳步提高,对内对外的影响日益扩大,为加强我国高校师资队伍建设和发展师资培训事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主要贡献

依据师资队伍建设与培训工作的需要,组织编写出版了岗前培训教材、文献工具书4部,结合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主编出版了基础教育新课程师资培训指导用书及音像光盘12部,有4部被教育部评为全国教师教育优秀课程资源,4部被教育部推荐使用全国教师教育课程资源,还有一部为教育部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多次承担教育部下达以师资队伍建设与培训为主体的调查研究,写出了三十余篇有价值的调查报告,受到了教育部人事司的表彰。承担并完成了教育部下达到研究课题15项,发表了有一定深度的高校师资管理、教师教育研究论文50余篇。建立有目前国内唯一的教师标准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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