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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州,五代十国南汉乾和三年(945)程乡县升格为敬州,宋开宝四年(971)改敬州为梅州,均领程乡一县,辖境相当于今梅江区、梅县区、蕉岭县、平远县全境及丰顺县建桥镇等地。元至元十六年(1279)升为梅州路总管府,亦领程乡县。至清雍正十一年(1733)升格为直隶嘉应州后,辖兴宁、长乐(今五华)、平远、镇平(今蕉岭)4县,连同本属称“嘉应五属”。嘉庆十二年(1807)嘉应州升格为嘉应府,复置程乡县。嘉庆十七年复为嘉应州,撤销程乡县制,仍领兴宁、长乐、平远、镇平4县。
《舆地广记》(北宋)载:“梅州春秋为七闽地,战国属越,秦属南海,汉属南越”。
南齐时期设置程乡县,五代十国南汉乾和三年(945)即后晋开运二年,程乡升为敬州,领程乡县。这是梅州州治设立的起始。
北宋开宝四年(971)因避宋太祖祖父赵敬之讳,改敬州为梅州。“梅州”的名称即始于此。
北宋熙宁六年(1073)废梅州复置程乡县,隶属潮州。
北宋元丰五年(1082)复置梅州,领程乡县,属广南东路。
南宋绍兴六年(1136)废梅州复设程乡县,隶属潮州。
南宋绍兴十四年又复置梅州,仍领程乡县,属广南东路。
元贞元年(1295),梅州隶属潮州路,延祐五年(1318),改直隶广东道宣慰使司。
明洪武二年(1369),废梅州复置程乡县,属广东布政使司潮州府。
清雍正十一年(1733),程乡升格为直隶嘉应州,统领兴宁、长乐、平远、镇平4县加上本属的程乡县称“嘉应五属”,直属广东省辖。
嘉庆十二年(1807)升嘉应州为嘉应府。
嘉庆十七年复为嘉应州,仍领兴宁、长乐、平远、镇平四县。
宣统三年(1911),嘉应州复名梅州。
民国3年(1914)废州府制,梅州改名梅县。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49年10月设置兴梅专区;
1950年1月26日,设置兴梅行政督察专员公署,辖梅县、兴宁、五华、大埔、丰顺、蕉岭、平远7县;
1952年底,撤销兴梅专区,兴梅7县改隶粤东行政区;
1956年2月,粤东行政区划分为惠阳专区、汕头专区,兴梅7县属汕头专区;
1965年7月,设立梅县专区,原兴梅7县从汕头专区分出,归属梅县专区,后改为梅县地区;
1979年3月,原梅县所辖之梅州镇由区级升格为县级称梅州市,梅县地区辖7县1市;
1983年6月,梅州市与梅县合并改为梅县市,梅县地区由所辖7县1市改为6县1市;
1988年1月,广东实行市管县体制,梅县地区改为梅州市,辖原兴梅7县及新划县级区梅江区,共7县1区;
1994年6月,兴宁县撤县设市(县级),梅州市辖梅江区、梅县、平远县、蕉岭县、大埔县、丰顺县、五华县,代管兴宁市(县级)。
2013年10月,经国务院同意批准梅州市梅县撤县设区,从此梅县结束了县治,设立梅州市梅县区。梅州辖梅江区、梅县区、兴宁市、大埔县、丰顺县、五华县、平远县、蕉岭县2区1市5县。
清以前,梅州各县行政区划设置不尽相同。程乡县在唐代称乡、里。全县划分为怀仁、光德、丰顺、逢福、万安、太平等6乡。宋熙宁间改乡、里为都、保。元丰废都、保而复乡、里。元代改乡、里为都、图。宋、元代乡里、都图数多少无考。至明代改设厢、都制,附郭(即城内附城)为厢,野居(城外乡村)为都,厢、都下为图,图下为里。明初程乡设3厢9都,下辖19图、190里,置平远县时,划出义化、长田、石窟三都四图,置镇平县时划出松源之第二图,龟浆之第二图。置丰顺县时划出万安之第三图第五里(即万安都径心、环清、建桥三堡),至清乾隆,全县尚存3厢6都、13图139里。清乾隆改称保、甲、约(有的亦称社、卒、宫、村),嘉应本属(程乡县)划为36堡,下辖224个约或甲、社。
兴宁县明代分东南西北4厢,下辖171村。清代仍有4厢,但将村改为堡,共154堡。
五华县在宋熙宁四年置长乐县时,有厢、都设置,附城为厢,其外为都,厢、都再分为图,以图统乡。全县设1厢、3都(即清化、洑溪、琴江)、9图(清化3图、濮溪2图,琴江4图),下分52乡。至明隆庆三年(1569),分为南、北2厢,3都依旧,以下分10图、37乡。清末2厢3都设置依旧,但都以下改设4楼、24约,下辖496村。
大埔县在明嘉靖三十六年(1557)有都、社设置,置清远、滦洲2都,都以下设32社。清乾隆九年(1744)改社、甲设置,分为3社17甲,社甲为自主单元,不相统属。
平远县在明嘉靖建置初至清初,均设都、图、里,全县设4都、19图,清顺治十七年(1660)改为乡、都、堡,设2乡4都15堡,清康熙二十三年(1684)废都、堡,改设15乡,嘉庆二十五年(1820)再改为4都、15乡、195村。
蕉岭县在明崇祯六年(1633)割程乡的龟浆二图、松源二图、平远县的石窟一图、二图置镇平县。建县后,县以下区划为乡、社制,全县设12乡、84社。清代沿用明制,乡、社数与明代同。
清代各县行政区划设置如下:
程乡县分36堡:西街、东街、西厢、东厢、水南、白土、罗衣、龙文(原名龙岗)、大立、小立、榄潭、柴黄、畲坑、扶贵、长滩、南口、锦屏(原名小乍)、河田、四都、瑶上、石坑(原名下)、李坑、大坪、石扇、西阳(曾称四场)、丙村(曾称锦洲)、金盘、雁洋、松口、大竹、梅屏(原名下半图)、嵩山、隆文(原名龙牙)、尧塘、桃源、松源。
兴宁县设东、南、西、北四厢。东厢辖35堡,南厢辖36堡,西厢辖42堡,北厢辖41堡.共154堡。
五华县设南、北二厢,清化、洑溪、琴江3都,东、南、西、北4楼,下辖496村。
大埔县在清乾隆九年(1744)设清远、滦洲二都,都以下设同仁、大麻、三河3社,兰沙、古源、百侯、白寨、岩上、源高、大产、长富、石上、在城、永兴、维新、保安、大宁、长治、永青、坪沙等17甲,社或甲以下设197村。
丰顺县在清末设丰政、蓝田、万安、清远4都,都以下设丰一、丰二、丰三、蓝九、蓝十、万三、附丰7图,图以下设38个乡、社、堡。
自南朝齐(479-502年)始置程乡县以后,不仅县、州、府的建置历有变更,且辖境亦有改变。
建程乡县时,县境包括今梅县、平远、蕉岭三县的全部和丰顺之一小部分,全境面积5000多平方公里。
明嘉靖四十一年(1562年)5月开设平远县,划程乡县的豪居林子营置平远县城。四十三年(1564年),增划程乡县西北境的义化都(今东石、坝头、大柘一带)、长田都(今长田、热柘、超竹一带)、石窟都(今泗水及蕉岭县石窟河一带)归平远。此时,程乡县境面积缩小1000多平方公里。
明崇祯六年(1633年)置镇平县(今蕉岭县),划程乡县的松源都第二图(今南、北标)、龟浆都第二图(今白渡与蕉岭交界处)归镇平,程乡县境面积又缩小近千平方公里。
清乾隆四年(1739年)置丰顺县,划程乡县的万安都第三图之小溪坝、环清、径心归丰顺县。县境面积减为2900多平方公里。
建国初,丰顺县的径心、义士、赤岭、叶田和蕉岭县的田心等村庄分别划归梅县畲江和松源。1956年和1966年,梅县石扇的黄竹坪划人平远县热柘乡,兴宁县的石岭和叶华先后划归梅县水车和径义乡。梅县县境面积增为3017.4平方公里。
1958年11月20日,蕉岭并人梅县,县境总面积增至近4000平方公里。1961年3月,蕉岭又复分出,县境面积复为3017.4平方公里。
1975年8月,梅城镇改为梅州镇建制,1978年12月30日从梅县分出,设置县级的梅州市(总面积46.3平方公里),梅县面积减为2971.1平方公里。1983年6月,梅县与梅州市合并为梅县市。至此,梅县全境面积复为3017.4平方公里。
从南齐置县起,县、州、府、专区、市治均在梅城。
隋朝,程乡县治在今西区更楼下。
宋代,梅州署在城内三桂坊(今梅城仲元东、西路衔接处以北)。
明洪武二年(1369年),废梅州,程乡县县治由更楼下迁于城内州署(梁伯聪《梅县风土二百咏》有云:“程乡官署迹寻求,曾井东隅旧址留,隋代筑成明徙位,土名犹自号更楼。”原诗注:“今更楼下叶屋侧、朱屋背,仍存一墙,厚二尺余,乡人谓为旧程乡县之废址云”)。洪武十五年(1382年),建程乡县治于城内东南隅,后改建于城内西南隅。
清顺治三年(1646年),县署移建于北门原察院行署旧址。是年,县署毁。顺治十年(1653年)重建程乡县署于原州署旧址。清雍正十一年(1733年),程乡升为直隶嘉应州,以原程乡县署为州署(即今梅城仲元东、西路衔接处)。民国时期,梅县县政府驻地仍设于此。
建国后,1949年至1983年,梅县人民政府驻地设于民国时期的梅县县政府驻地。1983年,梅县市人民政府机关迁于梅城江南一路。
附:县、州名称来历考
梅县从南齐建县以来,先后有过程乡、敬州、梅州、嘉应州、嘉应府、梅县、梅县市#县、州、府、市名称。其来历考释如下:
程乡县 南齐置县时,名程乡。据《光绪嘉应州志·沿革》引《方舆纪要》云:“南齐置程乡县,时有程受·者,以信义行于乡,因名,属义安郡。”
敬州 南汉刘晟乾和三年,即后晋开运二年(945年),程乡县境设敬州。据北宋乐史《太平寰宇记》注:“敬州或作恭州,非恭州,乃宋避庙讳而称”(见《光绪嘉应州志》)。但因何取名敬州,尚无史料可考。
梅州 北宋开宝四年(971年),平广南,灭南汉,因敬州的“敬”犯宋太祖赵匡胤的祖父赵敬之讳,改敬州为梅州(见乐史《太平寰宇记》、王象之《舆地纪胜》),这是梅州一名使用之始。何以称“梅州”?据《光绪嘉应州志·山川》载:“梅峰在城西门外(今西郊),五峰错落,似梅花五片,故名,……梅峰、梅溪,此地山水,宋改敬州为梅州,本以山水得名。”
嘉应州 清雍正十一年(1733年)三月,程乡县升为直隶嘉应州,钦定州名为嘉应。嘉应州之得名是因在梅城东门外(今梅州文化公园左侧),于南宋淳熙年间(1174年--1189年)建有“嘉应桥”,因而得名。清《乾隆嘉应州志·桥渡》载:“雍正十一年升程乡为直隶州,钦定州名嘉应,此桥(指嘉应桥)若先兆焉。”《光绪嘉应州志·序》:“秦开五岭,东为揭阳,讫于南齐,肇有程乡,曰敬曰梅,雄镇一方,赐名嘉应,桥兆其祥。”
梅县 民国元年(1912年),废除州府制改称梅县。因北宋、南宋、元朝沿用过梅州之名,1911年11月,嘉应州光复,一度复名梅州,故废州改县时称为梅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