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送达

更新时间:2021-07-23 06:16

文书送达是指行政、司法机关或其他组织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将文书送交当事人或者其他有关参与人的行为。

送达各类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由受送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文书送达的方式包括:

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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