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4-05 21:08
文件名是文件存在的标识,操作系统根据文件名来对其进行控制和管理。不同的操作系统对文件命名的规则略有不同,即文件名的格式和长度因系统而异。为了方便人们区分计算机中的不同文件,而给每个文件设定一个指定的名称。由文件主名和扩展名组成。
为文件指定的名称。为了区分不同的文件,必须给每个文件命名,计算机对文件实行按名存取的操作方式。
DOS操作系统规定文件名由文件主名和扩展名组成,文件主名由1~8个字符组成,扩展名由1~3个字符组成,主名和扩展名之间由一个小圆点隔开,一般称为8.3规则。其格式如下:
□□□□□□□□. □□□
例如: G9401.DBF,这里G9401是主名,DBF是扩展名。文件主名和扩展名可以使用的字符是:
(1)英文字母:A—z(大小写等价)
(2)数 字:0—9
(3)汉 字
(4)特殊符号:$#&@()-[]^~等。
(5)各种控制字符
(1)文件名最长可以使用255个字符。
(2)可以使用扩展名,扩展名用来表示文件类型,也可以使用多间隔符的扩展名。如win.ini.txt是一个合法的文件名,但其文件类型由最后一个扩展名决定。
(4)windows系统对文件名中字母的大小写在显示时有不同,但在使用时不区分大小写。
UNIX/LINUX系统区分文件名的大小写,而有些系统则不区分如:MS-DOS和WINDOWS。UNIX/LINUX系统中,hello.c文件与helloc文件对于系统来说没有什么区别,加上了扩展名.c与不加都一样,系统都不知道那是个什么文件.只是用户加上.c后,方便用户明白那是c语言源码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