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8-31 20:13
文官制度是指国家关于各级文官的考试、任用、管理、权利和义务以及退休等一整套的制度和体制。是以其特定的内容与形式构成的关于文官进、管、出的法律制度。目的在于选贤任能,提高行政效率。文官制度的产生可以追溯到中国西汉时的官吏任免制度,特别是隋唐时新兴起来的科举制度。现代西方国家的文官制度开始于英国。近代西方学习古代中国的科举制度依据本国国情制定文官制度,完善发展。现代中国又学习西方的文官制度建立了公务员考试制度。
中国考试文官制度萌发于南北朝时期,随着士族门阀的衰落和庶族地主的兴起,魏晋以来选官注重门第的九品中正制已无法继续下去。创建于隋朝,自隋唐科举制度确立以来,平民通过读书考试获取入仕机会,基本就是靠科举。隋文帝即位以后,废除九品中正制,隋炀帝大业元年(605年)进士科的创设,中国古代文官制度正式建立。英国文官制度正式建立的标志通常以1870年6月4日英政府颁布的正式确立公开竞争考试制度的枢密令。它的形成和建立,部分满足了新兴工业资产阶级要求国家机器适应和保护生产力发展的愿望,所以很快为资本主义各国所采用。加拿大和美国在英国的影响下,分别于1882年和1883年建立自己的文官制度。德国、法国、日本长期保留封建官僚制度,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才真正确立文官制度。在西方发达国家建立文官制度的同时,第三世界一些民族独立国家,仿效或借鉴资本主义国家的经验,制定本国的文官制度。
文官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
①任用制度。文官的任用有两层含义:一是将非文官录用为文官;二是录用的同时或录用后授予其一定的职务。主要有4种形式:选任制、考任制、委任制、聘任制。每个国家根据本国情况,往往采用1种或同时采用几种形式。
②文官的权利和义务。权利方面,主要有身份保障权和工资、退休金、抚恤金的领取权;义务方面,主要有执行职务、服从命令、严守秘密、对国家忠实、遵守法令、保持“政治中立”等项义务。
③职位分类。将各种职位制出职级规范,作为考试、任用、升迁、工资、考核及人事行政管理的依据,可分为两种类型:一是美国的“职务分类”,二是英国的品位分类。前者以“事”为中心,后者以“人”为中心。
④考绩奖惩制度。定期对文官的考勤和工作成绩进行评定,成绩优秀者奖励,工作成绩不良者,给予教育、训诫或调动工作、降低职务,目的在于充分发挥和提高公务员的工作效率。
⑤报酬福利制度。各国都规定文官享有工资、退休金、抚恤金的领取权。
⑥培训进修制度。目的在于提高文官的素质和能力。
⑦人事管理机构。各国都有专门人事机构,负责管理人事行政事宜。分为部外制、部内制、折中制和党统一领导制4种类型。
现代国家文官制度的特点有:
①法治化。各国都设有统一管理文官的机构,文官只对法律或法定职权负责。各国法律明确规定了文官的法定地位、权力、责任、义务,文官职务常任,无过失不受免职处分。此外,各国法律按一定的标准将所有文官职位进行统一划分和归类,并据此作出对特定职位的要求与待遇,这是对文官进行科学、统一管理的基础。
②知识化和专业化。现代文官制度要在法律规定的知识、专业、道德和才能的统一标准下,公开考试择优录用。文官的任用须经过严格的考试,录用后进行培训、以确保文官文化素质和专业水平。
③讲求职业道德。现代文官作为常任的政府工作人员,必须忠于国家,为国家的总体利益服务。因此,各国文官制度几乎都规定要“政治中立”,不受政党进退的影响,依法办事,廉洁奉公,遵守纪律,严守机密,不得经商和兼职,保持文官应有的形象等。可见,文官制度体现了“机会均等”、“自由竞争”和“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对维护社会的整体利益起到了较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