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15 10:33
1、对全县档案工作实行统筹规划,宏观管理。依据党和国家及上级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订本县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业务标准和事业发展规划。
2、按照“统一领导、分管管理”的原则,对全县乡镇、县级机关、群众团体、企事业单位、中小学校的档案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3、集中统一管理全县档案资料,维护档案的完整,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
4、负责接收、征集、整理、保管全县乡镇、县级机关及其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重要档案以及社会上散存的具有全县意义的档案资料;适用现代化技术和手段保护、保管档案,做好档案的提供利用工作;做好档案史料的编研工作。
5、制定档案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规划,组织档案专业人员培训和组织档案专业教育及职称评聘,提高全县档案专业人员的业务水平。
根据上述职责,县档案局设3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工作职责:负责文书、机要、行政后勤、保密、宣传、人事、接待、会务工作及职称评聘、年终考核、组织指导全县档案专业培训工作。负责全县档案业务性文件的起草工作;负责开发档案信息资源、负责档案史料的编辑出版和陈列展览,开展档案、史料研究,参与有关单位编史修志工作;负责《文成大事记》等编写工作。
(二)保管利用科
工作职责:负责馆藏档案资料的整理,编制各种检索工作,负责到期档案的鉴定,开放档案资料的解密划控工作,负责档案的保管和库房管理工作以及馆藏档案资料的提供利用及咨询服务工作;负责接收、征集档案资料工作,温湿度计的测量控制管理及其各种设备的维修管理工作,负责温湿度的登记、统计工作;负责承办馆藏资料的订购及全县档案资料目录中心建设及消防安全保卫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