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30 17:07
海南省盐务局文昌盐务分局,为文昌市盐业主管部门,正科级建制,为省盐务局派出机构,负责全市的盐业行业管理、食盐专营和盐政稽查工作。
主要职责:
1、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盐业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2、是编制行业生产、销售和发展规划,制定有关管理制度;
3、是编制和管理全市盐的生产、分配、调拨计划;
4、是制定、核发市内盐业管理的食盐批发许可证、准运证、生产许可证等有关票证;
5、是负责盐资源开发、制盐企业设立、变更审批工作;
6、是查处本行政区域内重大的盐业违法案例,协调区际盐产品销售纠纷;
7、是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机构设置:
办公室、盐政股、食盐专营股、人事股、财务股。
领导介绍:
符明新:文昌盐务分局局长、盐业分公司经理。
附注:海南省盐业总公司文昌分公司是文昌市食盐专营主体,承担着全市食用碘盐、多品种盐、小工业用盐、农牧渔业用盐及其他用盐的供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