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9-05 19:10
文明镇是以提高城镇文明程度、 居民素质和生活质量为目标,经济发展、风尚良好、环境优美、秩序优良、服务优质、管理优化,两个文明建设有机结合、 协调发展的先进城镇,是经自我考评、申报,各级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考核评选,由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批准命名的综合性荣誉称号。文明村是以提高农民素质和文明程度,创造良好的农村社会与生活环境,提高农民的富裕程度和生活质量,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步伐为目标, 以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为基本特征, 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有机结合协调发展的先进村。是同级党委、政府命名的综合性最高荣誉。文明村镇5个级别:全国文明村镇,创建全国文明村镇先进村镇、省级文明村镇、市级文明村镇、县级文明村镇。
文明镇的基本标准
(一)领导班子坚强有力。 镇内各居民社区县级以上文明社区建成率在60%以上。镇所辖行政村县级以上文明村建成率在60 %以上。
(二)经济健康持续发展。 坚持围绕中心,极为城镇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良好的软硬环境。第一、二、三产业结构合理,综合实力增强,各项经济指标居县平均水平以上。乡镇企业发展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布局合理,科技含量高,社会效益好。优化农业结构,积极发展有本地特色的效益农业和生态农业,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农业专业化、市场化、集约化。
(三)居民素质普遍提高。 积极开展思想道德教育和公民道德建设实践活动,努力使“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和《浙江省公民道德规范》人人皆知、人人皆信、人人皆行;认真制订和完善镇民文明守则和日常行为规范。
(四)城镇环境明显改善。建成区的绿化覆盖率达30 %以上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在7平方米以上排水管道普及率达90%以上2地面水、大气环境质量和区域环境噪声控制分别达到Ⅲ类、二级和二类标准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70%以上工业80%以上集中到镇工业园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70%以上自来水普及率达95%以上卫生厕所普及率70%以上粪便无害化处理率达3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