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4 18:12
根据《中共文登市委、文登市人民政府关于市级党政机构改革方案》(文发[2002]2号),设置文登市旅游局,为市政府直属正科级事业单位。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威海市关于发展旅游业的各项方针 、政策、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市旅游业管理的政策、措施 和规章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旅游工作。
(二)拟定并指导实施全市旅游业发展规划、计划;负责全市旅游资源普查工作;指导旅游商品开发工作;指导重点旅游区域和重点旅游项目的开发建设;引导全市旅游业利用外资和社会投资工作。
(三)培育和完善全市旅游市场,研究拟定全市旅游市场开发规划及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重点旅游产品的开发;组织开展旅游业对外宣传和重大促销活动。
(四)贯彻执行国家、省、威海市各类旅游旅游区(点)、度假区及旅游住宿、旅行社、旅游车船和特种旅游项目的设施标准和服务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旅游饭店、旅行社(公司)、旅游区(点)等级的复核、申报、审批工作;组织和指导旅游设施定点工作。
(五)贯彻执行国家、省、威海市有关出国旅游和赴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旅游及边境旅游政策;负责国内和国外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在我市开设旅游机构的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全市旅游的对外交流活动。
(六)负责全市旅游系统统计工作;指导全市旅游资源服务工作和旅游信息网建设。
(七)监督、检查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受理旅游者投诉,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
(八)监督实施国家、省、威海市有关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制度和等级制度;指导旅游教育培训工作。
(九)指导全市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
(十)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旅游局设5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负责文秘、档案、信息、综合治理、信访、督办、保密、接待、局内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局内财务及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监督管理直属单位国有资产;负责局属单位人事、劳动工资、计划生育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局属单位党群、思想政治教育及纪检、监察工作;负责会议组织安排和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承担全市旅游业规章、政策的研究拟定和监督实施工作。
(二)规划发展科。负责研究拟定全市旅游业发展规划、计划并指导实施;组织旅游资源的普查工作,指导重点旅游区域和重点旅游项目的规划和开发建设;负责全市旅游统计工作;负责引导旅游业的社会投资和利用外资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威海市各类旅游区(点)、度假区、旅游车船和特种旅游项目的设施标准、服务标准;指导旅游商品开发工作。
(三)质量规范与管理科。贯彻执行国家、省、威海市各类旅游住宿、旅行社的设施标准、服务标准;组织指导旅游设施定点工作;培育和完善市内旅游市场,监督检查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指导处理旅游者投诉工作,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负责旅游星级饭店、旅行社的申报、审批、质量复核、业务年检等工作;负责外国、港澳地区和外地在我市开设的旅游机构的管理工作;监督实施旅游保险工作;参加重大旅游安全事故的救援与处理;组织实施旅游从业人员职业资格标准和等级标准;指导全市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指导优秀旅游城市创建工作。
(四)旅游促进与对外联络科。负责研究拟定全市旅游市场开发规划和措施,组织开展旅游业对外宣传,指导旅游市场促销工作;组织、指导重要旅游产品开发、重大促销活动和旅游业信息调研;承办我市派驻外地的旅游机构的审批事宜;负责外国、港澳地区和外地在我市开设的旅游机构的管理工作;承办我市与国外旅游组织的合作与交流及联络工作。
(五)旅游市场监督执法科。指导全市质监工作;受理并处理各类旅游质量投诉案件;受理并处理各部门开办设立国际旅行社和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国际、国内旅行社质量保证金的赔偿案件;直接处理本市及本地区重大的和跨地(州)、市的投诉案件及省级各部门的旅游企业的投诉案件;根据委托授权开展旅游市场检查工作。
地址:文登市通和路2号卫生大厦17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