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9-26 01:28
文秋德,男,1963年7月出生,汉族,广西全州人,1993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7年7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西南政法学院法律系法律专业毕业。
1983.09-1987.07, 西南政法学院法律系法律专业学习。
1987.07-1992.08, 广西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书记员(期间:1987.07-1988.07, 在广西田阳县人民法院见习)。
1992.08-1994.03, 广西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书记员(副科级)(1992.06-1992.12, 在广西平果县坡造乡都阳村支教)。
1994.03-1998.11, 广西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助理审判员(正科级)。
1998.11-2003.09, 广西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审判员(副处级)(期间:2002.06-2003.11, 挂任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审委会委员)。
2003.09-2006.03, 广西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2003.04-2005.04, 参加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法律专业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
2006.03-2009.12, 广西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2010.01-2010.02, 广西百色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副检察长、代检察长。
2010.02-2016.06广西百色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
2016.06-2016.10广西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代院长、党组书记,市委政法委委员。
2016.10,广西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市委政法委委员。
曾任柳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2023年9月22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免去文秋德的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