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5-18 12:13
斤(拼音:jīn)是汉语一级通用规范汉字(常用字)。此字初文见于商代甲骨文,产生时间可能更早。其古字形像曲柄的斧头,斤的本义就是这一类的木工工具。斤字在现代多用于重量单位名称,一斤等于十两,旧制为十六两,合二分之一千克。
象形字。古代的斤本是像锄头一般锋利的器物,斤字本身正好是这种器物的象形。考古材料证明,斤起源很古,斤字也在甲骨文以前就出现了。在山东莒县陵阳河遗址出土的灰陶缸上,刻有一个图象文字作图A,好像横写的阿拉伯字7,多数文字学家认为这就是斤的初文。它与甲骨文、金文以至小篆字形上的联系是很明显的。甲骨文是陶文的缩影,金文是陶文的简省,小篆则又源于金文。金文作图3,左像斤刃,余像其柄,而刃与柄分离,形体甚多讹变。战国文字作图4,承自金文之形,应很明显。篆文作图5,左方的斤刃再加弯曲,益失其形。隶书楷书沿之以定体,也就不易了解其原形了。
古代的斤作为一种生产工具,它的主要用途大概便是伐木。正因为如此,表示砍木劈柴这一概念的字(词)也常带着斤旁。最明显的例子便是“析”与“折”两个字。
斤既然可用来砍木头,当然同样可以用来锄地,砍人头。它不仅是生产工具,又可用作武器。古代生产工具和武器本无严格区别。斤用于战争,和戈矛剑戟起着同样的作用。典型字例便是“兵”。
表示重量单位的“斤”来自“釿”。“釿”是金属重量单位,亦货币名。战国时期燕国、晋国、楚国多以“釿”为单位,有时简写作“斤”。秦始皇统一全国后,制定了统一的度量衡标准:二十四铢为一两,十六两为一斤。此后直到明清,一直是十六两为一斤,直到195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统一计量制度,才改为十两为一斤。按旧制,半斤就是八两,所以“半斤八两”常用来比喻两人大致相当,不分上下。古籍中也常常以“觔”代“斤”,其实“觔”原本是“筋”的异体字,因为读音相近假借为“斤”。1955年发表的《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已将其作为“斤”的异体字淘汰。
【卷十四】【斤部】举欣切(jīn)
斤①,斫木②也。象形。凡斤之属皆从斤。
【注释】①斤:饶炯《说文解字部首订》:“斧刃纵向,伐木者用之,其形与刀同;斤刃横向,斫木者用之,其形与锄同。”②斫木:当依徐锴《说文解字系传》作“斫木斧”。
斫木斧也。
段注:此依小徐本。凡用斫物者皆曰斧。斫木之斧,则谓之斤。
象形。
段注:横者象斧头,直者象柄,其下象所斫木。举欣切,十三部。
凡斤之属皆从斤。
段注:按此篆象形之下当有一曰十六两也六字,乃与金部铢钧、㒳部两、禾部䄷、合成五权。十黍为絫,附见於絫下。斗二升曰觳,附见於鬲下。《说文》之例正如此。班固说五权曰:斤,明也。即《尔雅》《毛传》之斤斤,察也。
举欣切,平欣见 ‖斤声文1部(jīn)
斤,十六两也。《说文》曰:“斫木也。”又虏复姓,二氏。《后魏书》:“去斤氏后改为艾氏;奇斤氏后改为奇氏。”举欣切。四。
居焮切,去焮见 ‖斤声文1部(jìn)
斤,《尔雅》曰:“明明、斤斤,察也。”又居勤切。
【卯集下】【斤部】 斤
《唐韵》《集韵》《韵会》举欣切,音筋。《说文》:斫木也。《周礼·冬官考工记》:宋之斤。《正字通》:以铁为之,曲木为柄,剞劂之总称。《集韵》:或作釿。
又《集韵》:一曰权轻重之器。《前汉·律历志》:斤者,明也,三百八十四铢,《易》二篇之爻,阴阳变动之象,十六两成斤者,四时乘四方之象也。《小尔雅》:二锾四两谓之斤。注:六两为锾。
又姓。《广韵》:斤氏,后改为艾氏。奇斤氏,后改为奇氏。
又《广韵》《集韵》《韵会》居焮切,音靳。《尔雅·释训》:明明斤斤,察也。《诗·周颂》:斤斤其明。传:斤斤,明察也。
又《集韵》许斤切,音欣。斤斤,仁也。
首笔平撇从竖中线上端右侧起笔。第二笔长撇从平撇撇尖起笔,过横中线,至左下格。横笔在横中线上侧,右端超出平撇。竖笔沿竖中线右侧下行,收笔低于长撇。
注意:发音用国际音标标注,仅作参考,可能与当地实际发音存在差异
(表格信息来源:汉典、《汉语方音字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