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6-10 00:23
斧头,一种金属砍削工具,主要用于伐木;另为一种兵器,与戈矛同时,亦为古仗之一。
斧头
拼音:fǔ tóu
英文:axe; fot;hatchet;
[axe] 一种金属砍削工具,用一相当厚的金属开刃的头装在柄上而成,刃口与柄平行,以便砍削,专用于伐木、劈木柴和砍木料。
又称为斧子,带斧。
斧头是一种用于砍削的工具。斧是利用杠杆原理和冲量等于动量的改变量原理来运作的。分为两个部分:斧头和斧柄。斧头为金属所制(一般为坚硬的金属,如钢铁)。斧柄一般为木质(也有金属的)。刀梢形状一般为弧形(有时也为直线形)形或扁形。
与戈矛同时,亦为古仗之一。黄帝时即有斧銊之名,在当时非但用为兵器,抑且用为刑罚之具。《刑书释名》载:“黄帝五刑,四曰斧銊。按五刑即甲兵、刀锯、钻凿、斧銊、鞭扑、是也”。由此推之,则斧之始于黄帝时也,其理甚明;“惟当时并无所谓三十六法,对敌时不过乱砍乱劈而巳。
斧之溯源甚早, 原始人类,即知拾利石为劈器。而最早之铜斧,见於商代,不仅用於武事,而且有的雕刻嵌镂,极为精美,已为仪仗之用。周代用斧风气不如商代,到了双锋剑出,与刀并用後,斧就更少人使用了,只作为砍迤工具,或为乐舞仪仗及斩杀之器。斧虽不作为主要兵器使用,但各代均有使斧者。
石斧的历史大约可追溯到几十万年以前。那时人们用磨制粗糙的石斧,砍斫器物、捕猎禽兽,是不可缺少的劳动工具之一。古汉字中“斤”就是砍木头的斧字,所以后来从斤字旁的汉字多有斩截、折取的意思。钺是由原始社会的劳动工具——石斧演化而来的。在新石器时代的文化遗址中,曾发现过一种磨制非常精细的石钺,钺体扁平,刃部宽阔,弧曲度大,两角微微上翘。这种精心制作的石钺显然不适宜砍伐林木或用于农作。据推测很可能是古人专门制造的原始兵器。
投斧(Tomahawk)可用来投掷目标。
战斧(Battle axe)长柄、专门用来战斗的斧。
短斧(Hatchet)一般用来伐木等,更多被称为短柄斧,也可用来当做武器。
在民用方面,斧头通常用以砍伐树木,也可以用做木工工具,砍削一些粗大的部件。
斧头也是消防员的常规装备,是辟开诸如门窗等救援障碍物的有效工具。
在格斗、狩猎中,斧都有很强的近距离战斗力。是给人强烈的粗暴感观的砍击兵器。除了近战格斗,一些特制的斧头还可以用以投掷。在古代,装备战斧的军队往往能够轻易击败使用刀剑的敌军。
斧之溯源甚早,原始人类,即知拾利石为劈器。而最早之铜斧,见於商代,不仅用於武事,而且有的雕刻嵌镂,极为精美,已为仪仗之用。周代用斧风气不如商代,到了双锋剑出,与刀并用後,斧就更少人使用了,只作为砍迤工具,或为乐舞仪仗及斩杀之器。斧虽不作为主要兵器使用,但各代均有使斧者。
与戈矛同时,亦为古仗之一。黄帝时即有斧銊之名,在当时非但用为兵器,抑且用为刑罚之具。刑书释名载:黄帝五刑,四曰斧銊。按五刑即甲兵、刀锯、钻凿、斧銊、鞭扑、是也。由此推之,则斧之始于黄帝时也,其理甚明;惟当时并无所谓三十六法,对敌时不过乱砍乱劈而巳。
我国史籍中鲜见斧兵的记载,而古典小说中则多有描述。《三国演义》第五十二回:「道荣出马,手使开山大斧,……轮大斧竟奔孔明。」《水浒传》第三十八回说黑旋风李逵,「使两把板斧」,第七十二回说李逵「拿著双斧,大吼一声,跳出店门」。从这些小说反映的情况,我们可以看出,斧是历代广为使用的兵器,所以它也成了民间武艺小说中一般侠客的常用兵器之一。
汉刘熙《释名·释用器》:「斧,甫也,甫,始也。凡将制器,始用斧伐木,已乃制之也。」
劈、砍、剁、抹、砸、搂、截等,舞动起来显得粗犷、豪壮,可以显出劈山开岭的威武雄姿。
在中世纪欧洲,斧作为一种有效的挥击武器大受骑士阶层欢迎。斧与剑(阔剑、长剑)、钉锤一起,作为除长矛外的辅助武器。事实上,在骑士冲入敌阵后长达数米的矛就失去了使用价值。在混战中骑士的优势仅在于重甲与骑马的高度优势。在自上而下的挥击时,斧一类刃较厚的武器劈砍较有力,不易崩刃,而且这种情况下剑的反手回击价值也不大。斧既有锋刃可以杀伤无甲或软甲的敌人——相较于剑,斧可以击碎骨胳,而且会使伤道严重挫伤(厚刃)还可以利用较高的动能杀伤穿链甲甚至板甲的敌人。斧可以砸开链甲的链节,使链环嵌入伤口,造成易于感染而难以治愈的伤口,即使无法破甲,斧也可以利用自身动能造成钝伤。
在步兵,斧可以作为反骑兵武器(反甲),还可以非常方便地向上磕开盾,然后向下……但斧相较于刀剑,笨重是其最大缺点(某些方面也是优点),因而不适用于近战(例如城堡),步兵用单手斧则必须配盾,或装备副手刀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