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27 18:19
新乡市信访局是新乡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
加强信访突出问题的研判,切实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注重源头预防,夯实基层基础,加强法治建设,健全化解机制,不断增强工作的前瞻性、系统性、针对性。
(一)协调指导全市信访工作,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政策,推动中央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二)受理人民群众给市委、市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接待来访,为来信来电来访群众提供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服务。
(三)负责向市委、市政府反映来信来电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研判信访信息,分析信访形势,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四)承办上级领导机关、本级领导机关及其负责人转办、交办的信访事项,向县(市、区)和有关部门转办、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提出信访责任追究意见和建议。对党委政府信访工作责任制履行情况、信访工作的执行情况定期进行检查。
(五)协调处理跨地区跨行业跨部门的信访突出问题和突发信访事件;对重要信访事项实施个案监督,并提出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和建议。
(六)负责征集、处理人民群众对本市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等各项建设事业发展的重要建议;总结推广信访工作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组织信访干部培训;负责信访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发布;组织协调、指导、推动全市信访系统信息化建设。及时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做好涉及群众利益诉求不安定因素的排查和消除工作。
(七)承担新乡市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市政府受理的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研究提出复查、复核意见并监督执行。
(八)承担新乡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一)办公室。负责局机关行政、干部人事、机构编制、财务管理、后勤保障、会议组织、来往接待和机要保密、文书档案、文印收发、安全保卫工作;负责信访干部培训教育工作;负责全市信访信息系统、视频信访系统信息化建设、开发、维护及应用培训;负责内、外网站的建设及运行维护;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
(二)综合调研科(宣传科)。承担机关公文、综合性文字材料起草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负责信访工作调查研究,协调指导全市信访系统的调研工作;负责综合分析研判信访形势,提出工作建议;负责信访宣传、新闻发布、信息、舆情等工作;负责全市信访数据的统计汇总,督促检查全市信访工作、目标管理情况。综合协调全局信访业务工作,督查指导基层业务规范化建设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答复工作。
(三)办信科。负责受理群众来信,综合分析来信情况,筛选重要信息,对群众反映的重要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指导全市群众来信办理工作;征集人民群众建议,做好重信率的控制和重信大户的稳定工作。
(四)接访科。负责群众来市上访的登记、接谈、转送、交办和督办;负责维护来访接待大厅及周边信访秩序,处置突发信访事件;承担驻来访接待大厅有关单位及律师接待窗口的协调和服务工作;综合分析来访情况;对来访中反映的重要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指导全市来访接待工作。
(五)协调联络科。承担市委、市政府信访值班工作;承担重要会议期间及敏感节点信访工作保障任务;负责协调配合职能部门接待处置特定群体来访工作;负责群众赴京去省涉访的登记、接谈、转送、交办和督办;指导全市赴京去省涉访接待办理工作,分析涉访情况,排查和消除不安定因素。协调处置跨地区跨行业跨部门的信访事项;承担新乡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
(六)督查科。检查指导全市信访督查督办工作;负责中央、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有关信访工作决策部署在县(市、区)和市直部门贯彻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负责上级交办和局自立案件的信访事项的督查督办工作,提出对县(市、区)及市直部门改进工作、完善政策、给予处分和违反信访工作纪律实施责任追究的建议;协调指导业务科(室)的督办工作;督促检查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对转办、交办信访事项的处理;指导全市办案工作。
(七)复查复核办公室。指导全市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负责接待、受理、办理群众到市申请复查复核的信访事项;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法制审核有关工作;承担新乡市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日常工作。
(八)网络信访科。指导全市网上信访工作;负责办理国家投诉受理和省投诉受理办公室转送、交办、督办的信访事项;负责受理办理群众通过网络,固定电话,手机短信,市委书记、市长电子信箱等形式提出的信访事项。对“网上信访”事项进行舆论引导。
(九)人民群众来访接待服务中心。接待、受理、办理到人民群众接待服务中心反映问题、咨询政策、提出建议和对市政府决策提供意见建议的事项;组织相关部门联合接访,对进驻中心的相关职能部门实行统一管理,协调中心服务窗口的工作,督促检查考核中心服务窗口的职责履行情况。
驻京信访工作站。负责我市驻京信访工作;对特殊时期驻京值班工作提出建议。
驻郑信访工作站。负责我市驻郑信访工作;对特殊时期驻郑值班工作提出建议。
新乡市信访局机关行政编制33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正科级领导职数12名(含驻京信访工作站站长、驻郑信访工作站站长、机关党总支专职副书记各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3名。
新乡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市信访局党组书记、局长:刘伟
新乡市信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化萍
新乡市信访局副局长:宋文超、霍迎春
新乡市信访局副处级信访督查专员:牛永军
本规定由市委负责解释,具体工作由市委编办承担,规定的调整由市委编办按程序办理。
本规定自2019年3月22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