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新乡分行

更新时间:2022-07-18 17:57

中原新乡分行成立于1997年,经过12年的发展,新乡市商业银行磨砺成了一把光辉夺目的“精品银行”之剑,它打破了银行业发展的壁垒,孜孜不倦地扶持新乡地方经济发展。不但是该市经济建设领域的一面旗帜,而且成了中原大地金融战线上的佼佼者。

发展简史

新乡银行(原新乡市商业银行)于1997年8月31日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在原新乡市城市信用社基础上由地方财政、地方企业法人和自然人共同发起设立的地方性股份制银行,是新乡市唯一一家地方股份制商业银行。2009年9月7日,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更名为“新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乡银行”。截至2012年末,新乡银行共设有内部职能部门19个(含总部营业部),下辖33家支行、5个分理处、3家县域二级支行,金融服务网络覆盖新乡市区以及获嘉县、长垣县、辉县市、卫辉市,在册正式职工937名。2010年3月发起组建的新乡市首家村镇银行--新乡新兴村镇银行,成为活跃新乡农村金融市场、满足新农村建设金融需求的一道亮丽的风景!

1997年8月31日建行时,全行资产总额只有12.3亿元,各项存款余额8.6亿元,各项贷款余额只有6.3亿元,不良贷款占比高达58%。经过十多年的改革与发展,新乡银行以“立足地方,立足中小,立足市民”为市场定位,成立15年来,按照地方性股份制商业银行的经营模式,充分发挥管理层少、决策迅速、服务高效的体制机制优势,实现了自身发展和推动地方经济发展的双赢,取得了辉煌的业绩。截至2012年末,资产总额达到171亿元,存款余额142亿元,贷款余额92亿元,总股本达到10亿元,资本充足率达16.34%,核心资本充足率达到15.51%,拨备覆盖率617.88%,不良贷款比率1.11%,税后净利润2.3亿元,资产利润率1.51%、资本利润率10.22%,监管评级为三级。

新乡市商业银行经过一次次艰难的探索与创新,迅速成长,不断壮大,成为一支金融市场不可或缺的有生力量。从2000年以来,一年一个台阶,一年一个飞跃,实现了一年再造一个商业银行的神话。新乡银行先后荣获“超强盈利城市商业银行”;“最佳效益中小银行”;“2008年中国最具影响力中小银行”;“新乡市改革开放30年十大贡献企业荣誉称号”;“2010年度中国最具影响力金融品牌百强机构”和“2010年度中国最具特色中小企业融资银行”等多项荣誉称号。

展望未来,新乡银行将在“新无止境,行至高远”的企业精神指引下,以“诚信、稳健、规范、创新、共赢 ”为核心价值观,以国际好银行为标杆,以跨区域发展和上市为引领,按照“立足本地、面向河南、辐射全国”的发展战略,深化特色定位,全力打造区域精品银行

新乡市商业银行确立“取之于新乡,用之于新乡;立足于地方,服务于地方”的总思路;在“适应市场变化,创新服务品牌”的服务理念下,新乡市商业银行创新能力不断增强,开创了一个个先河。 坚持“立足地方、立足中小、立足市民”的市场定位,按照“一级法人、二级经营”的管理模式,以现代化的经营理念致力于构筑精品型银行体系,在为社会提供金融服务的同时,发展成为当地金融市场上最有个性,最有特色,最有活力的银行。

2014年12月26日,中原银行在河南省13家地方城商行(鹤壁银行、开封商业银行、安阳银行、新乡银行、濮阳银行、许昌银行、漯河银行、三门峡银行、南阳银行、商丘银行、信阳银行、周口银行、驻马店银行)的基础上合并重组而成。

企业文化

新乡商行在激烈的商潮中,不跟风,不赶潮,而是多几分清醒、多几分冷静。商行人说,国有商业银行眼睛总是看着“大地区、大项目、大企业”,我们只能拾遗补阙,向着本地、向着中小企业、向着本市市民。他们给自己经营思路定位是“立足地方、立足中小、立足市民”,并戏称这叫“门当户对”。 “门当户对”的战略理念,为新乡商行开辟了一片新天地。

业绩

2004年商业银行实现利润3336万元,同比增盈1497万元,增长81.4%。

2005年实现利润6333万元,同比增盈2997万元,增长89.84%。

2006年实现利润12157万元,同比增盈5824万元,增长91.96%。

2007年实现利润2630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4152万元,增长116.41%,盈利水平居全国城市商业银行第三位。

2008年前九个月实现利润20720万元,较2007年同期增加4253万元,增长25.9%,盈利水平居全市商业银行首位。

荣誉

升级更名

新乡市商业银行,经中国银监会批准,新乡市商业银行将更名为新乡银行。新乡市商业银行将更名为新乡银行。更名为新乡银行标志着该行从一个地方性城市商业银行向区域性股份制商业银行的转变,这不仅是我行发展史上的一个里程碑,而且对于其走出新乡实现跨区域经营,开拓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提升品牌价值和核心竞争力,更好地服务新乡经济具有重大意义。

成立13年来,新乡银行始终按照“立足地方、立足中小、立足市民”的市场定位,坚持以地方经济建设为己任,把自身发展与推动当地经济有机结合起来,按照地方性股份制商业银行的经营模式,不断创新,锐意进取,在发展地方经济的过程中形成了“双方互动,多边共赢”的良好局面,取得了令人瞩目的业绩。

2014年12月26日,中原银行在河南省13家地方城商行(鹤壁银行、开封商业银行、安阳银行、新乡银行、濮阳银行、许昌银行、漯河银行、三门峡银行、南阳银行、商丘银行、信阳银行、周口银行、驻马店银行)的基础上合并重组而成。

机构网点

银行业务

新乡银行个人抵押贷款

产品介绍:

抵押担保贷款是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的抵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财产作为抵押物而发放的贷款。抵押物须为土地、商用房等。对象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用途为个人生产经营。币种为人民币。期限主要根据借款人的生产经营周期、还款能力和贷款人的资金实力等,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并在借款合同中载明。贷款利率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及浮动幅度确定,并在借款合同中载明。

产品优势:

1、贷款的额度高,按照抵押物的估值以及借款人的相关情况而定

2、贷款的期限比较灵活,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3、还款方式较为灵活,有多种方式可以选择

贷款条件:

1、借款人必须能够提供房产、土地等形式的财产作为抵押

2、贷款的额度和期限不得超过新乡银行的相关规定

3、贷款的用途必须用于合法的企业经营

4、借款人不能够在银行有不良的信用记录

申请资料:

1、借款申请书

2、借款人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家庭户口本

3、抵押物权证原件及复印件、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的声明书(需法定代表人签字)、抵押物评估报告;

4、本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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