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7-08 17:12
《新修城隍庙碑记》是郑板桥在乾隆十七年(一七五二)任潍县知县时撰文并书写的,是郑板桥书法中的精品,郑板桥尝自称其书法作中品潍县城隍庙碑最佳,惜其拓本少尔《刘柳村册子》。
「碑文虽叙述了潍县城隍庙重新修葺的缘起,但毫无谀神迷信内容,而是充满了一种求实精神。郑板桥认为「苍然者天」和「块然者地」本是无所谓人格的,是人赋予了其人格;城隍本是各府州县邑都有的无生命的建筑实体,也是人赋予了其人形、乌纱、袍笏,并「子之以祸福人权,授之以死生之柄」的。之所以如此,完全是「神道设教」的需要,是统治者为了进行教化所采取的宣传手段。值得注意的是,文中郑板桥借修城隍庙的机会,竭力主张在庙前修建一座演剧之楼,--即建立平民百姓的娱乐场所。为了回答乡绅们认为「多事」的责难,郑板桥不厌其详地阐述了戏楼既有娱神的功能,又有娱人的功能,因此不能不修的原因。从他对修城隍庙的消极的从俗态度和对修戏楼的积极赞助态度的对比中,我们看到郑板做为潍县县令的清醒头脑和为老百姓办实事的作风。因此,《新修城隍庙碑记》既是一篇讨论民俗礼仪的学术论文,又是郑板桥积极为潍县老百姓办公益事业的个个见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