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县交通运输局

更新时间:2023-12-27 20:28

新安县交通运输局是新安县政府工作部门。

内设机构

内设综合办公室、运输管理股、公路管理股、技术安全股4个科室。下辖公路管理局、农村公路管理所、道路运输管理局、交通运输局执法所、地方海事处和汽车配件公司等6个单位。

办公地址

单位地址:新安县新城人和路52号

机构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运输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承担涉及全县交通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指导全县交通枢纽规划和管理工作。

2、组织编制全县综合运输体系规划,组织拟定并监督实施全县公路和水路等行业规划。指导全县交通运输领域改革工作。

3、组织、协调和管理交通工程建设。负责全县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的行业管理。负责全县水路、岸线、码头的建设、养护和统一管理工作。

4、承担全县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承担全县道路客货运输市场、搬运装卸市场、机动车配件销售市场、运输服务辅助市场、汽车租赁、出租汽车的行业管理;组织拟订全县道路、水路运输市场有关政策、监督实施相关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

5、承担全县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监督实施全县公路、水路工程建设和维护相关政策、制度及技术标准。组织协调全县公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县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

6、指导全县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完成国家重点物资、紧急客货运输、抢险救灾物资等指令性公路运输任务。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以及船舶与港口设施安全保障、危险品运输管理、航道管理等工作。

7、负责营运机动车技术监测、运输争议仲裁的监督管理,建立完善的交通运输信息服务体系,引导交通运输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

8、负责全县交通行政执法、行政监督,承办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交通法制工作。

9、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与交通行业有关的投资、信贷和其他经济政策。负责局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和保值增值监督。

10、组织协调全市交通战备工作。

11、指导全市交通系统的精神文明建设和职工队伍建设;组织、指导、管理交通行业人才预测、教育、培训和劳动工资工作;负责抓好局属单位组织建设、宣传教育;管理局属各类培训机构。

12、负责本部门、本系统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贯彻落实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预防和处置本部门、本系统的突发公共事件。

13、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现任领导

局长:张武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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