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31 20:42
新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新安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地址:新安县新城上海路与涧河大道交叉口。
(一)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处理全局日常行政管理事务,负责机关文秘、会议组织、督促查办、信息调研、内网平台、论坛管理、综合治理、110联动服务、无业证明办理、特殊人员因私出境审核和接待等工作,综合协调局属各单位业务及对外联系。
(二)财务股
负责财务、后勤保障、职工的工资调整等工作。
(三)纪检信访室
负责纪检监察、信访稳定等工作。
(四)公务员管理办公室
负责公务员(参照人员)日常登记和转任登记、录用手续办理、任职定级、年度考核、培训和事业单位参照管理审批等工作。
(五)事业单位管理股
负责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事业单位职工的年度考核及年报,事业单位人员的考试录用、奖惩、调配,军转干部服务,大中专毕业生的就业指导等工作。
(六)工资股
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日常工资变更审批及正常晋级等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工作;负责企业工资宏观管理等工作。
(七)就业培训股
拟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办法并组织实施;办理招工、工人调配、退伍军人安置等工作。
(八)仲裁股
受理本级仲裁委员会管辖范围的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争议案件的处理等工作。
(九)社会保障股
负责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退休审报、工伤认定、职业病鉴定及护理费审报审批等工作,按照国家政策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职工增加离退休费用等。
(十)职称股
综合管理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改革和职称考试评聘等工作。
(十一)档案室
负责人事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整理、归档和查阅、借阅、转递等工作。
(十二)劳动监察股
负责用人单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落实,监督监察等工作。
(十三)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检查用人单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受理违犯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举报、投诉,负责职工劳动合同的签订、鉴证等工作。
(十四)人才交流中心
负责人事代理、人才市场管理及人才综合服务等工作。
(十五)公共就业服务中心
负责指导和协调县域公共就业服务工作;对城乡所有劳动者提供公益性就业服务,对就业困难群体提供就业援助;为用人单位和求职者提供就业政策咨询、招聘服务、职业介绍和职业指导;举办供需交流洽谈会和大型专场招聘会;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代理等服务。
(十六)小额贷款担保中心
审核办理从事个体经营的下岗失业等六类人员的小额贷款工作。
(十七)培训中心
负责全县技术工人技能培训及提升工作。
(十八)城乡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负责城乡居民的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征缴、待遇发放等工作。
(十九)劳务派遣中心
负责劳务派遣等工作。
局长:李卫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