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县林业局

更新时间:2022-05-31 20:25

河南省洛阳市新安县林业局承担着全县林果业资源培育、资源管理、资源开发三大任务。

机构简介

据2007年森林资源二类清查调查结果,全县林业用地面积69万亩,占总面积的38.83%,森林复盖率为29.9%。其中现有林地19560公顷,疏林地348公顷,灌木林地2107.4公顷,荒地17152.8公顷,固定苗圃地11.5公顷。全县活立木总蓄积量239万立方米,其中林分蓄积99128立方米,疏林地蓄积3196立方米,散生木蓄积3709立方米,四旁树蓄积492980立方米。四旁树总数为474.2万株,现有林中,天然次生林占82.74%,人工林占17.26%,林木覆盖率39.67%。

本县树种约200余种,优质和较为名贵者,用材树有无花小叶桐、国槐、楸树、柏树、白皮松、栓皮栎等。无花小叶桐,木质细腻,为出口优质木材;经济林有银杏、黄楝树、油桐、漆树、核桃等;果树如仝沟梨、独树樱桃、峪里牛心柿等,均为本县名产。

林业资源80%分布在县西北部中山区,即峪里乡的王家沟、后教、南沟、峪里、东山底、麻峪,石井乡的山窝、黑扒、寺坡山、胡庄、杨家庄、龙谭沟、井沟、元古洞、石井、曹村乡的城崖地、伙豪园、大扒、小塞岭、苍田、岸上、山查、黄北岭、庙岭、小沟、前河、二峪、曹村等28个村。国营郁山、石寺坡林场,有成片林17000余亩,其余小片林分布在浅山丘岭区。经济林以苹果为主,能够连片成园的主要有苹果、葡萄、樱桃、梨、李子、红果、银杏、枣、油桐、漆树、核桃等,主要分布在浅山丘岭区。

主要职责

监督管理

负责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拟订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方针、政策、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起草实施细则、方案和政策性文件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物资源,湿地和荒漠的调查、动态监测、统计和评估,并统一发布相关信息。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组织指导工作

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造林绿化工作。制定全县造林绿化的指导性计划,组织拟订相关县级标准和规定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管各类生态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工作。组织指导林木种苗、林木花卉工作,承担植树造林、封山育林的指导工作,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造林绿化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承担在宜林地区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的职责。承担邵东县绿化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承担有关责任

承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组织指导、监督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组织编制全县森林采伐限额,报上级批准后监督执行,监督管理林木、竹木凭证采伐、运输,负责全县林地、林权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林权登记、发证工作,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指导实施,依法承担由国家、省和市县批准的林地征用、占用的审核。协助管理重点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承担县管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资产产权变动的审核工作。

进行保护工作

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湿地保护工作。拟订湿地保护的有关县级标准和规定,拟订全县、区域性湿地保护规划。组织实施建立湿地保护小区、湿地公园等保护管理工作。组织、监督湿地的合理利用。组织、协调全县湿地保护和有关国际湿地公约的履行工作。

进行防治工作

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石漠化防治工作。组织拟订全县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参与拟订相关县级标准和规定并监督实施,监督沙化土地的合理利用,组织指导建设项目对土地沙化影响的审核,组织、指导沙化灾害预测预报和应急处置。

部门建设

林业局下属办公室、计财股、营林股、林政股、林技站、法制室、湿地办、森防站、退耕天保中心、招商办、生态园、执法大队、木材检查站、郁山林场、林科所、林地办、森林公安分局。

办公室: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负责重要文件的起草,重要会议的组织和重要事项的督办;拟定和监督执行局机关各项工作制度;负责机关文秘、机要、档案、信息、信访、创建、计生、党务、人事、妇联、宣传工作;承担机关后勤服务保障工作;完成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计财股:管理县级林业资金,监督林业资金(基金)的管理和使用;审核重点林业建设项目,研究提出林业发展的经济调节意见;监管国有林业资产和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指导全县林业经济体制改革;负责全县林果产品加工、林业产业开发等林业产业的指导管理;负责林业统计工作;完成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营林股(加挂新安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牌子):编制林业发展长远规划和中短期规划;组织指导森林资源培育,制定和落实年度造林规划,组织起草全县植树造林、封山育林方面的计划、方案,并监督执行;负责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和实施工作;组织、指导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承担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林政股:落实林业政策法规;组织指导全县森林资源管理;组织全县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审核并监督森林资源使用情况,编制森林采伐限额;管理林木、竹林凭证采伐与运输,征占用林地审核报批;负责林业规费征收和林业行政案件稽查,指导林木检查站工作。管理林地林权和森林资源有偿使用并监督林地开发利用;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承办林业执法监督、行政复议等事项。

林技站:组织拟定全县林业科技发展规划,为全县林业服务体系建设提供指导和服务;实施全县林业技术推广规划计划,开展林业技术攻关、学术交流、新技术引进和推广等工作;参与制订林业技术标准,承担林业新技术试验、示范推广项目;为全县经济林业生产提供技术服务和技术培训;指导国有苗圃、苗木基地等建设与管理,负责全县林木和种质资源调查和种苗质量检验、监督工作;承担全县苗木普查和良种选育工作。负责经济林建设、果树生产技术推广指导、技术服务。

森防站:承担全县森林病虫害的预测、预报、防治、检疫等工作,负责森防政策法规的宣传及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的督查指导等工作。

退耕天保中心: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退耕还林工程的方针、政策、法规;负责编制新安县退耕还林工程实施方案;指导和监督工程实施,组织工程建设年度验收;负责工程建设的技术推广、人员培训、社会宣传和效益监测工作;组织工程建设调查研究,汇总工程建设情况及材料上报工作。

森林公安分局:查处破坏森林资源的案事件,负责打击破坏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活动,维护林业生产秩序;负责全县森林防火工作,指导管理森林消防突击队工作;联系林业检察和林业法规,依据国家林业局的授权,代行《森林法》第三十九、四十二、四十三、四十四条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完成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郁山林场:负责管理国有林场森林资源,开展森林培育和保护工作,合理经营和开发国有林场资源。

新安县林业科学研究所:开展林业新技术新品种的引进、试验和推广工作,承担林业技术攻关项目。从事林业育苗,园林绿化等经营活动。

生态园管理办公室:负责县城生态园建设、规划和管理;制定和落实生态园管理制度,科学经营,促进生态园经济发展,走以园养园的道路。

木材检查站:负责木材运输检查监督,制止违法运输木材、竹材等活动,协助林政股开展林政稽查。

湿地保护管理站:负责保护和管理新安湿地的自然资源、自然环境、各类景观;负责湿地资源监测、科学试验、专题研究、科技宣传、法制宣传等工作;负责湿地旅游资源的保护、开发和管理工作;处理湿地保护工作日常事务,完成上级管理机构交办的各项任务。

招商办:负责全局招商引资工作。

林地办: 对林业行政案件进行审核把关,提出初步处罚意见;负责组织林业行政案件的听证工作;负责组织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法律培训及执法证件的审办、年审工作;负责解答有关林业法律、法规、政策方面的咨询及其它林业法制方面的工作。

法制室:对以县林业局为执法主体查处的所有林业行政案件,进行审核把关,提出初步处罚意见。对全局林业行政执法情况(包括行政审批、行政征收、行政处罚等)进行监督检查,承担林业行政执法的内部监督工作。负责对林业局下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把关。对林业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法律培训,负责林业行政执法证件的审办、年审、发放的组织工作。负责组织以林业局为执法主体查处的林业行政案件的听证工作。负责接受林业行政执法人员和全县各界对有关林业政策、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咨询。负责对林业行政执法相对人进行法律培训。完成领导交办的有关林业行政执法的其他工作。

执法大队:负责全县的林木采伐、木材运输、木材经营加工、野生动植物保护、林地征占用、林木种子生产经营、封山育林、湿地保护等方面所有林业行政案件的查处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征收及其它管理工作。宣传林业法律法规。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发展和荣誉

90年以来,全县实施“兴果致富、造林灭荒、生态林业建设”三大战略, 林业得到了长足发展。1998年全县抓住国家生态环境建设重点工程的机遇, 争取国家年投入林业建设532万元,以建设生态林业县为目标,高起点规划、 高标准工程造林,进行山、水、田、林、路 综合治理,并结合资源优势建设森林公园, 实施旅游开发战略,努力振兴林业经济,再造新安秀美山川。 97年以来新安县林业局获国家、部委及省、 市单项奖和先进单位。

现任领导

局长:王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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