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11-03 13:12
民国元年(1912年),新寨店镇境域属赵县北区。
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属赵县三区。
1954年,设立新寨店乡。
1958年,成立新寨店公社。
1958年12月,撤销赵县,并入宁晋县。
1961年,复置赵县,属之。
1984年,复置新寨店乡。
1989年,撤乡,设新寨店镇。
1996年,肖庄乡、南三相乡的一部分并入。
2011年末,新寨店镇辖25个行政村:新寨店、西杨台、东杨台、西何庄、台兴庄、迎恩铺、新和、贾店、安王、六市庄、范村、周村、辛店、豆家庄、马谷庄、曹谷疃、彭家庄、赵庄、北解家疃、肖庄、北轮城、北正、北三相、赵刀寺、马刀寺。
截至2021年10月,新寨店镇辖25个行政村,镇人民政府驻新寨店村。
新寨店镇地处赵县北部,东与前大章乡接壤,南与赵州镇为邻,西与赵县北王里镇毗邻,北接栾城区岳家庄,行政区域面积47.21平方千米。
新寨店镇主要自然灾害有冰雹、旱涝、风灾、低温、霜冻、雷击等。雹灾平均5年3遇。风灾一年四季均有发生,最严重的一次风灾发生在2004年5月5日,造成2.3万亩小麦受灾,减产8.9万千克。
新寨店镇有耕地面积5.8099万亩,全部为水浇地。
2011年末,新寨店镇总人口32457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2886人,城镇化率8.9%。另有流动人口300人。总人口中,男性16658人,占51.4%;女性15799人,占48.6%;18岁以下6739人,占20.76%;19—35岁9412人,占29%;36—60岁11438人,占35.24%;61岁以上4868人,占15%。总人口均为汉族。2011年,人口出生率13.68‰,人口死亡率6‰,人口自然增长率7.68‰。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千米684人。
2017年末,新寨店镇常住人口为32077人。
截至2018年末,新寨店镇户籍人口有33179人。
根据赵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显示,截至2020年11月1日零时,新寨店镇常住人口为25438人。
2011年,新寨店镇财政总收入0.289亿元,比上年增长14.88%。其中地方财政收入0.068亿元,比上年增长14.1%。从各主要税种看,完成营业税32万元,增值税10万元,企业所得税4.3万元。人均财政收入比上年增长3.6%。
2018年,新寨店镇有工业企业80个,其中规模以上27个,有营业面积超过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47个。
2011年,新寨店镇实现农业总产值3.3937亿元。
新寨店镇粮食作物以小麦、玉米为主。2011年,新寨店镇生产粮食5.33万吨,其中小麦2.67万吨,玉米2.66万吨。主要经济作物为蔬菜。2011年,蔬菜种植面积1.67万亩,产量7.85万吨,主要品种有白菜、萝卜、芹菜、黄瓜、大葱、西红柿、茄子、豆角等,其中白菜2.10万吨,西红柿6986吨。
新寨店镇畜牧业以饲养生猪、羊、家禽为主。2011年,新寨店镇生猪饲养量5.61头,年末存栏2.29万头;羊饲养量1.07万只,年末存栏0.46万只;家禽饲养量99.1万羽。
新寨店镇以建材、铸造、食品加工、纺织、加工五大行业为主。
2011年,新寨店镇拥有工业企业72家,职工6000人;实现工业增加值8.4亿元,比上年增长25%。
2011年末,新寨店镇有商业网点126个。2011年,社会商品销售总额达0.14亿元,比上年增长11%。城乡集贸市场1个,年成交额0.03亿元。
2011年末,新寨店镇境内金融机构各类存款余额3.4亿元,比上年增长12.7%;各项贷款余额2.1亿元,比上年增长21%。
2011年末,新寨店镇有幼儿园19所,在园幼儿680人,专任教师38人;小学13所,在校生2183人,专任教师189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100%;初中1所,在校生483人,专任教师48人,初中适龄人口入学率、小升初升学率、九年义务教育覆盖率均达100%。
2011年,新寨店镇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516万元,比上年减少4.32%。预算内教育经费(包括城市教育费附加)占财政总支出的比例为70%,比上年下降了0.54个百分点。
2011年末,新寨店镇有镇文化站1个,村级文化活动中心16个,各类文化专业队22个,各类图书室17个,藏书1.5万余册,音乐、美术、书法、摄影及文学业余创作队伍达230人。2011年末,有线电视用户0.27万户,入户率60%。
2011年末,新寨店镇有学校体育场3个。70%的村安装了健身器材,经常参加体育活动的人员占常住人口的60%。
2011年末,新寨店镇有各级医疗卫生机构26个,门诊部(所、室)25个;病床100张,每千人拥有医疗床位3张;固定资产总值100万元。专业卫生人员90人,其中执业医师20人,执业助理医师60人,注册护士10人。2011年,医疗机构(门诊部以上)完成诊疗8万人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100%。
2011年,新寨店镇有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户数60户,人数104人,支出23.84万元,月人均191元;城市医疗救助50人次,民政部门资助参加合作医疗922人次,共支出3.5万元,比上年增长33%。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户数713户,人数830人,支出127.09万元,比上年增长194%,月人均127.6元,比上年增长33%。国家抚恤、补助各类优抚对象46人,抚恤事业费支出26.36万元,比上年增长14%。社会福利费4.1万元,比上年增长122%;敬老院1家,床位150张,收养农村五保120人。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1.6万人,参保率86%。
新寨店镇有308国道、青银高速G20经过境内。
新寨店镇因镇人民政府驻原新寨店村而得名。
2021年10月,被河北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命名为“河北省卫生乡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