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

更新时间:2023-08-04 20:30

《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扎实推进《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的实施,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由教育部于2018年11月8日印发并实施。

发布信息

教育部关于印发《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通知

教师〔2018〕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高校:

由教育部研究制定了《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以下统称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一、准则是教师职业行为的基本规范。师德师风是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长期以来,广大教师牢记使命、不忘初心,爱岗敬业、教书育人,改革创新、服务社会,作出了重大贡献,党和国家高度肯定,学生、家长和社会普遍尊重。但是,也有个别教师放松自我要求,不能认真履职尽责,甚至出现严重违反师德行为,损害教师队伍整体形象。制定教师职业行为准则,明确新时代教师职业规范,针对主要问题、突出问题划定基本底线,是对广大教师的警示提醒和严管厚爱,是深化师德师风建设,造就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精湛、育人水平高超的高素质教师队伍的关键之举。

二、立即部署扎实开展准则的学习贯彻。各地各校要立即行动,结合落实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开展准则的学习贯彻。要结合本地区、本学校实际进行细化,制定具体化的教师职业行为负面清单失范行为处理办法,提高针对性、操作性。要做好宣传解读,坚持全覆盖、无死角,采取多种形式帮助广大教师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做到人人应知应做、必知必做,真正把教书育人和自我修养结合起来,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自觉做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的楷模,维护教师职业形象,提振师道尊严。

三、把准则要求落实到教师管理具体工作中。要把好教师入口关,在教师招聘、引进时组织开展准则的宣讲,确保每位新入职教师知准则、守底线。要将准则要求体现在教师聘用、聘任合同中,明确有关责任。要强化考核,在教师年度考核、职称评聘、推优评先、表彰奖励等工作中必须进行师德考核,实行师德失范一票否决”。改进师德考核方式方法,避免形式化、随意化。完善师德考核指标体系,提高科学性、实效性。

四、以有力措施坚决查处师德违规行为。各地各校要按照准则及相应的处理指导意见、处理办法要求,严格举报受理和违规查处。对于发生准则中禁止行为的,要态度坚决,一查到底,依法依规严肃惩处,绝不姑息。对于有虐待、猥亵、性骚扰等严重侵害学生行为的,一经查实,要撤销其所获荣誉、称号,追回相关奖金,依法依规撤销教师资格、解除教师职务、清除出教师队伍,同时还要录入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任何学校不得再聘任其从事教学、科研及管理等工作。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要严格落实学校主体责任,建立师德建设责任追究机制,对师德违规行为监管不力、拒不处分、拖延处分或推诿隐瞒等失职失责问题,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严肃追究责任。

各地贯彻落实准则的情况,请及时报告教育部。教育部将适时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教育部

2018年11月8日

准则全文

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

一、坚定政治方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不得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及其他场合有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自觉爱国守法。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守宪法原则,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

三、传播优秀文化。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真善美,传递正能量;不得通过课堂、论坛、讲座、信息网络及其他渠道发表、转发错误观点,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不良信息

四、潜心教书育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学生成长规律,因材施教,教学相长;不得违反教学纪律,敷衍教学,或擅自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

五、关心爱护学生。严慈相济,诲人不倦,真心关爱学生,严格要求学生,做学生良师益友;不得歧视、侮辱学生,严禁虐待、伤害学生。

六、加强安全防范。增强安全意识,加强安全教育,保护学生安全,防范事故风险;不得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面临危险时,不顾学生安危,擅离职守,自行逃离。

七、坚持言行雅正。为人师表,以身作则,举止文明,作风正派,自重自爱;不得与学生发生任何不正当关系,严禁任何形式的猥亵、性骚扰行为。

八、秉持公平诚信。坚持原则,处事公道,光明磊落,为人正直;不得在招生、考试、推优、保送及绩效考核、岗位聘用、职称评聘、评优评奖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

九、坚守廉洁自律。严于律己,清廉从教;不得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或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不得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教辅材料、社会保险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

十、规范从教行为。勤勉敬业,乐于奉献,自觉抵制不良风气;不得组织、参与有偿补课,或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内容解读

教育部正式印发实施《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以下统称“准则”)及《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等文件。教育部教师工作司负责人就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一、请介绍一下出台准则等文件的重要意义。

答:教师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重要力量,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关键。我国各级各类学校有1600多万专任教师,他们中的绝大多数都敬重学问、关爱学生、严于律己、为人师表,受到学生尊敬和爱戴。但是也有极个别人理想信念模糊,育人意识淡薄,放松自我要求,甚至出现严重违反师德行为,损害教师队伍形象,影响学生健康成长。同时,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下,人民群众对更好教育的需要日益增长,知识获取方式和传授方式、教和学关系都发生了革命性变化,这些都对教师队伍能力和水平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制定教师职业行为准则,明确新时代教师职业规范,针对主要问题、突出问题划定基本底线,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是建设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精湛、育人水平高超的高素质教师队伍的重要举措,也为教师严格自我约束、规范职业行为、加强自我修养提供基本遵循。

二、请简要介绍一下准则的制定过程。

答:准则研制工作坚持针对突出问题、回应基层声音、凝聚基层智慧,征集了大中小幼职特各级各类学校教师代表及全国教书育人楷模、从事教师职业道德及教育法律研究的专家学者、地方教育部门及高校相关负责同志的意见建议,对高校、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以及行业组织教师自律公约进行系统梳理,充分研究分析有关课题研究中对教师、学生、家长关于教师行为规范的调查结果。在此基础上,邀请专家学者、教育部门有关同志、教师代表组成专班,对照新时代新要求、新形势新问题,研究起草了框架稿。之后广泛征求各省级教育部门、教育部直属高校、部省合建高校以及部分中小学、幼儿园意见,通过召开座谈会或书面方式征求专家学者和一线教师意见建议,反复讨论修改,形成准则的制度文件。

三、请简要介绍一下准则的主要内容。

答:准则结合高校、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的不同特点,分别提出十条针对性的要求,包括坚定政治方向、自觉爱国守法、传播优秀文化、爱岗敬业、关爱学生、诚实守信、廉洁自律等方面,每一条既提出正面倡导,又划定师德底线。其中,坚定政治方向、自觉爱国守法、传播优秀文化等是共性要求,爱岗敬业、关爱学生、诚实守信、廉洁自律等几个方面,结合高校、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中的不同表现、存在的问题及在不同阶段教师队伍的差异性,提出不同要求,更贴合实际、更具针对性。要特别指出的是,十条准则并不能涵盖教师职业行为的所有方面,只是针对主要问题、突出问题进行规范。

四、您觉得要从哪些方面全面理解把握准则

答: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要站在教师职业承担的重要使命和责任的位置上,从党和国家事业全局的角度理解准则的要求。处理好个人利益和国家、社会利益的关系,处理好个人理想和民族梦想的关系,集聚奋斗力量,做新时代的见证者、开创者、建设者。二是把握基本定位,增强底线意识。准则中的禁行性规定是底线,是从事教师职业的最低要求,是大中小幼职特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必须遵守的,是不可触碰的红线。三是正确理解认识,取得思想一致。准则中的禁止性规定,不是体检结果,是预防保健手册,是对广大教师的警示提醒,是严管厚爱。

五、此前,教育部出台了中小学、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师德“十条红线”、“红七条”,他们与准则之间的关系是什么样的

答:首先,准则是结合新时代、新要求、新形势、新问题制定的教师职业行为规范,既有正面倡导、高线追求,也有负面禁止、底线要求,是对之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十条红线”、“红七条”等师德底线的继承和发展。其次,准则规范的不仅是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还对教师提高政治素质、传播优秀文化、积极奉献社会等方面提出要求。再次,准则是原则性规定,此前制定的“红七条”等以及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与准则结合执行。

六、下一步如何确保准则落到实处

答:一是形成制度体系。配合准则出台,还制定了《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对2014年印发的《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建立起违规惩处和责任追究机制。要求各地各校根据准则,结合实际制定教师职业行为负面清单和实施办法。

二是做好宣传解读。要求各地各校坚持全覆盖、无死角,采取多种形式帮助广大教师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深刻认识承担的职责使命。引导广大教师结合教书育人实践,增强行动自觉,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做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的楷模。

三是强化督导检查。将适时对各地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推进有力、落实到位、成效显著的地方和学校进行宣传表彰,对行动缓慢、敷衍塞责、问题突出的地方和学校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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