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29 10:54
民国时期,新春乡境域属永平乡。
1950年,设新春乡。
1958年10月,乡改公社。
1984年,公社改乡。
2019年12月,撤销新春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永胜镇管辖。
截至2011年末,新春乡下辖1个社区、8个行政村:明阳社区、梓江村、双星村、红塔村、三圣村、柳松村、三星村、佛牛村、景台村。
截至2019年,新春乡下辖1个社区、8个行政村:明阳社区、红塔村、三圣村、佛牛村、景台村、三星村、梓江村、双星村、柳松村;乡人民政府驻柳松村。
新春乡地势差异较大,西北为高寒山区和深丘,面积占全乡60%,东南为浅丘和平坝地形由西北向东南呈狭长走向,高山、浅丘、平坝相交织。
新春乡属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春早、夏热、秋短、冬温,四季分明,光照充足,多年平均气温15.5℃,年平均降水量1100毫米。
新春乡辖区内梓江河流经梓江、红塔、双星村,发源于龙门山中段藏王寨山,境内长12千米平均宽度45米,所辖支流小阴湾支流、大松支流、菩提寺支流。
新春乡境内主要自然灾害有洪灾、旱灾、风灾、雪灾、地震。
新春乡辖区内梓江河流经梓江、红塔、双星村,发源于龙门山中段藏王寨山,境内长12千米平均宽度45米,所辖支流小阴湾支流、大松支流、菩提寺支流。
2011年,新春乡有耕地面积17430亩,其中水田14957亩,旱地2473亩。
截至2011年末,新春乡辖区总人口15865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400人,城镇化率2.5%,另有流动人口4218人,总人口中,男性8140人,占51.3%;女性7725人,占48.7%,总人口中,以汉族为主;有羌、白、苗、藏、彝等少数民族。
2017年,新春乡常住人口9094人。
截至2019年末,新春乡有户籍人口15471人。
2011年,新春乡全乡财政收入154万元,比上年增长21.26%;人均财政收入97.1元,比上年增长21.25%。
2019年,新春乡有工业企业2个,营业面积超过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6个。
2011年,新春乡农业以种植业为主,农业总产值4707.2万元,农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95%,粮食作物以水稻、小麦、油菜、玉米为主,畜牧业以饲养生猪、牛、羊、家禽为主,生猪出栏22690头,年末存栏16791头;牛出栏742头;羊出栏1896只;家禽饲养量67.8万羽。
2011年末,新春乡有商业网点73个,职工98人。
2011年末,新春乡有金融业网点1个,从业人员6人,存贷款余额6200万元,增长13%;贷款余额2349万元,比上年减少15.58%。
2011年末,新春乡有幼儿园2所,在园幼儿200人,专任教师6人;小学1所,在校生500人,专任教师44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100%。
2011年末,新春乡有科普示范村2个,农业专业技术人才30人。
2011年末,新春乡有文化站1个,村级文化活动中心8个;各类图书室8个,藏书1万册。
2011年末,新春乡有卫生院1个,专业卫生人员22人,其中执业医师1人,执业助理医师18人,注册护士3人,医疗机构完成诊疗3.1万人次,出院病人500人次。
2011年,新春乡城镇最低生活保障人数6人,支出1.9万元,比上年增长37.8%,月人均264元,比上年增长49%;民政部门资助参加合作医疗1200人次,支出1.2万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户数462户,月人均90元,比上年增长50%;农村五保集中供养45人,支出15.1万元;农村五保分散供养32人,支出5.8万元;农村医疗救助94人次,民政部门资助参加合作医疗1004人次,共支出5万元,比上年增长140%,国家抚恤、补助各类优抚对象79人,年末参加新型农村养老保险8570人,参保率84%。
2011年末,新春乡有邮电所1个,固定电话用户900户,移动电话普及率100%;宽带接入端口总数100户,宽带接入用户100户,全年电信业务收入30万元。
2011年,新春乡有县道武马路横贯境内,境内长8千米;实现了村村通水泥路。
新春乡,1950年建乡时值春天,故取名新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