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6-23 21:34
新民镇,隶属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木兰县,地处木兰县中西部,距木兰县城区北部57千米。东、南与大贵镇相邻,西与巴彦县镇东乡、黑山镇交界、北与东兴镇接壤。2018年,区域面积221平方千米,户籍人口27236人。
新民镇地处小兴安岭南麓。河东多为平原,河西多为丘陵漫岗。
新民镇属温带季风气候,其特点是四季分明,春季干旱多风少雨;夏季短暂炎热多雨;秋季短暂清新凉爽;冬季气候漫长、寒冷、干燥。多年平均气温2.8℃,1月平均气温-22℃,极端最低气温-42℃,7月平均气温23℃,极端最高气温35.5℃,无霜期年平均127天,最短118天年平均日照时数2312.7小时。年平均降水量600毫米。
新民镇境内2条河流木兰达河、少陵河属松花江水系,2条河流过境总长20千米,河网密度0.1千米/平方千米。
新民镇矿藏及其他自然资源境内已探明有大量的铝、镒、陶合黏土、矿泉水等矿藏资源。其中,陶合黏土、矿泉水已经被国家级认定,矿泉水含锌、锹等微量元素。其他自然资源野生动物有野鸡、飞龙、山兔、泡子等10余种,树种以红松、杨树、桦树、柞树为主。
2011年末,新民镇辖区总人口29194人。总人口中,男性15894人,占54.4%;女性13300人,占45.6%; 18岁以下4964人,占17%; 18~35岁8176人,占28%; 35-60岁12842人,占44%; 60岁以上3212人,占11%。总人口中,以汉族为主,达24700人,占84.6%;有满、朝鲜、回、蒙古等少数民族,共4494人,占15.4%。
2017年,新民镇常住人口23456人。
2018年,新民镇户籍人口27236人。
2011年,新民镇农业总产值3亿元,粮食总产量7.7万吨,森林覆盖率10%,活立木蓄积量8万立方米,农民人均纯收入7500元。
2011年,新民镇有工业企业7家,工业总产值3000万元。财政总收入95万元,比上年增长10%。年末,金融机构各类存款余额0.5亿元。
2018年,新民镇有工业企业1个,其中规模以上1个,有营业面积超过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35个。
2011年末,新民镇有文化站1个,村文化场所13个;图书室14个,藏书2.1万余册;有业余书法、摄影、文学创作队伍成员30余人。
2011年末,新民镇有幼儿园4所;小学11所,在校生1056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100%;中学2所,在校生1385人,小升初升学率、九年义务教育覆盖率均达100%。
2011年,新民镇教育经费47万元,比上年增长16%。
2011年末,新民镇有镇医院1个;病床20张,专业卫生人员30人,其中执业医师4人,执业助理医师2人,注册护士4人。
2011年,新民镇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户数622户,人数672人,支出58.9万元,比上年增长16%,月人均73元;供养农村五保81人,支出18万元。
新民镇已形成由公路运输方式构成的交通运输网络,木庆公路贯穿境内南北,兴隆林业局元宝山林场至巴彦县公路自境内东西而过。境内公路总里程120千米,其中水泥路面109.1千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