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汶市

更新时间:2022-05-27 15:21

新汶市,在山东省中部。属泰安专区。1960年3月析新泰县孙村、汶南、城关、宫里等乡镇部分区域置,县级。1983年撤销,并入新泰市。市人民政府驻孙村镇。

历史沿革

1945年7月,八路军接收日本三菱公司张庄煤矿时,取新泰之新与柴汶河之汶命名为新汶煤矿,后作区划名称的依据。1947年为新泰县孙村区孙村。1954年为新泰县第八区。1955年为孙村镇。1958年成立孙村人民公社。现为新泰市新汶办事处,总面积42.1平方公里,辖12个行政村,6个居委会,总人口20余万,其中矿区职工家属人口14万,市民人口2.7万人,流动人口3余万。

1959年9月,国务院批准由原新泰县的孙村人民公社全部和汶南、城关、宫里3个人民公社的一部分地区划出,设立新汶市,隶属省会济南市管辖;此为新中国建国后最早的县级市之一。1961年4月18日,重建泰安专区,将新汶等8个县(市)划归泰安专区。

1965年3月27日国务院全体会议第154次会议决定:设立新汶县。以新汶市的行政区域为新汶县的行政区域。辖孙村、小协、东都三个公社。

1982年8月2日,撤销新汶县恢复新汶市。以原行政区域为新汶市行政区域,原新汶县委、县政府改称市委、市政府,由泰安地委、行署领导,10月1日正式对外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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