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消费者

更新时间:2023-05-09 22:09

“新消费者”必然是具有权利主体意识的消费者。“新消费者”知道自己的权利所在,也必然尊重他人的权利。“新消费者”必然是意识清晰的消费者,不崇洋,不崇贵,不攀高,不从众。

消费者

“新消费者”必然是具有权利主体意识的消费者。消费者应该知道自己的权利所在,应该清楚维护权利的途径所在,更能够勇于主张、勇于维护自己的权利。当然,保护消费者权益,打造公平消费环境,首要还在于健全制度、完善市场,需要市场管理者加强监管,需要法律对不法者予以惩处,这些都是第一位的,但消费者本身的作用依然重要,事实已经证明,消费者权利的觉醒与主动,正是消费者权益日益得到保护、相关制度日益完善的最主要动力。

权益

“新消费者”知道自己的权利所在,也必然尊重他人的权利。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利己”不能以“损人”为前提,经营者当如此,消费者亦当如此。不买盗版,不买假名牌,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尊重他人的合法权益,是消费者理应坚守的道德底线,也是现代法治社会对一个合格公民的基本要求。

责任

“新消费者”既要有“权利”概念,更要有“责任”概念—消费者必须对自己消费所产生的社会后果负责,必须为子孙后代负责,消费者要“有所消费有所不消费”,对那些虽然向市场提供了物美价廉的商品,但却同时虐待劳工、污染环境、浪费资源的经营者,消费者应坚决站在他们的对立面,大声说“不”。消费者不应容忍无道德的资本,不应容忍无伦理的财富,消费者应学会用“消费”投票,来引导企业价值观的走向。

绿色

“新消费者”必然懂得“人与自然的和谐”之重要性,“新消费者”必然是“绿色消费者”。人类是第一位的,自然是第二位的,但没有了自然,人类将无所依托—人类对自然的索取应适可而止,人类的消费应有所节制,人类的欲望应有所压抑。“新消费者”应拒绝消费那些对自然环境、自然资源构成严重破坏的商品,拒绝消费那些对自然环境、人类生存环境构成严重污染的商品,拒绝消费那些对保持生物多样性构成严重威胁的商品—消费者应该对大自然充满深情。

理性

“新消费者”必然是意识清晰的消费者,不崇洋,不崇贵,不攀高,不从众。从雀巢奶粉、肯德基快餐到化妆品、服装,从索尼相机到丰田汽车、欧盟皮鞋,越来越多声名显赫的洋品牌跌入“质量门”事件,应该让中国消费者从“崇洋”这种集体无意识中幡然惊醒。“新消费者”还应具有一定的民族主义情怀,多消费、优先消费国产优质品牌,为本国产业的长足发展、为本国产业创新能力的提高、为本国产业核心竞争力的增强,贡献一份绵薄之力。

新消费

消费是生活的一部分,是生活本身,消费是生活的一种方式,所以它有时是感性的、率意的,但感性、率意意义上的消费行为本身依然应以理性为前提;消费应该是无拘无束的,放肆的,但多了一份责任感的消费,也许会为你的生活注入“感动”,因为“感动”而倍增消费的快乐。“新消费运动”是一场制造快乐的运动,是一场提升消费者生活品质的运动,“新消费理念”将因之得到升华,“新消费者”群体将因之应运而生—对此,我们完全可以充满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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