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19 11:19
新田县公安局现有局领导8人,下设股所室队27个,人口约80万。
1950年10月衡阳解放,新田县人民政府成立,同时组建新田县公安局。
新田县公安局现有局领导8人,在职民警278人,下设股所室队27个,辖区面积2200平方千米,人口约80万。近几年来,新田县公安局大力推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充分整合警力资源,达到人尽其才,人才辈出,优化了队伍结构,激活了队伍活力;全力推进公安工作改革,逐步建立完善了涵盖公安全部工作的一套科学合理规范统一的长效机制和各项制度,从根本上落实了用机制统领公安工作,用制度管理公安队伍的目标。
局领导班子的带领下,全局民警努力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决贯彻落实公安工作精神,精诚团结,与时俱进,锐意创新,务实求真,奋发勇为,队伍建设和公安工作取得了骄人成绩。2003年、2004、2005年、2006年在全省执法质量考评中被评为全省优秀单位,在全省综合考评中连续两年被评为全省优秀单位,并连续两年获得了省优秀公安局殊荣。全县社会政治大局稳定,治安秩序平稳,人民生产生活安定,社会面貌健康向上、和谐发展。
县级公安机关主要承担以下职责任务: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公安警务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规章,分析研究全县的社会治安状况,组织、指导全县公安警务工作。
2、加强全县公安民警的教育和管理,制订全县公安民警培训、教育及公安宣传的计划和措施,检查监督落实情况。
3、制定全县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分析队伍状况,实施警务督察;加强对全县公安民警的监督;发现和查处全县公安民警违纪案件。
4、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报信息,分析形势,为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决策及时提供信息和依据。
5、组织侦破刑事案件、经济案件、毒品案件,依法打击各类犯罪分子,承担县禁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6、对法律、法规规定的场所、特种行业、枪支弹药、危爆物品进行治安管理,依法查处各类治安案件。
7、依法对集会、游行、示威活动和大型群体性活动进行管理。
8、管理县级公安机关110报警指挥系统,处理110报警、群众求助和监督电话,对紧急治安事件和重大紧急情况,实施统一指挥调度。
9、负责组织、指导全县的治安巡逻防控工作,对全县社会治安实施动态管理。
10、指导、监督全县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和队伍建设。
11、负责对全县保安服务公司、内部保安组织、保安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
12、负责对全县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监察和管理。
13、依法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对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查。
14、受理、审核公民出国境申请;受理、审核境外人员签证、证件申请;处理国籍事务;收集、处理出入境情报信息;查处出入境违法活动;负责对派出所境外人员管理工答的业务指导;指导宾馆、饭店做好境外人员食宿登记工作。
15、依法管理全县道路交通安全、车辆和驾驶员,处理交通事故,维护全县的道路交通秩序。
16、组织指导全县消防工作,依法进行消防监督。
17、组织实施全县范围内的安全保卫工作。
18、负责看守所、行政拘留所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19、负责全县公安装备和经费等警务保障工作。
20、向全县人民群众进行安全防范和遵守法律法规、公共秩序的宣传工作。
21、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1、指挥中心
掌握全县公安工作情况,收集、分析、报告有关敌、社情和公安信息;协助局领导处置重大事件;起草重要文件;负责重要会议材料起草、会务工作和重大事项的组织协调、督查督办以及局领导政务活动的有关工作;负责公安统计、机要密码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的保密工作并对公安系统保密工作进行指导;承担文电收发、运转和上报下发文件的审核工作;管理局机关档案并指导公安机关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公安机要传真和机要密级管理工作;负责有线、无线通信业务管理和设备的购置、更新及维修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公安安警务保障工作;负责全县公安机关警用装备、服装配备的计划、采购、发放与管理;负责申报公安业务经费和其它专项拨款分配计划并监督、管理使用;管理、监督局机关的经费预、决算、经费使用情况和国有资产;监督局属各单位经费预、决算;负责局机关行政管理和基建、安全保卫、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承办领导交办的控告、申诉案件;承办县人大、县政协交办的代表提案等工作。
2、政工室
负责全县公安队伍的思想、组织和纪律作风建设、警衔日常管理以及公安宣传和表彰奖励等工作;负责办理干部任免、调配、劳动工资、机构编制等手续,管理离退休人员;指导群团组织的工作,负责公安民警、职工的教育培训和计划生育等工作。
3、纪委(监察室)
负责全县公安机关的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按照规定承办对党员违法违纪案件的检查、审查;承办全县公安机关政纪和警纪案件的检查和审查工作;承办和督办民警的违纪案件;受理群众信访、举报和民警的申诉;依法对公安局机关专用经费、业务经费及职业据点的财务管理等进行内部审计监督,负责对公安下属单位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和审计、调查负责对全县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依法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情况进行现场督察。
1、刑事警察大队
掌握刑事犯罪动态,收集、通报、交流刑事犯罪信息,研究拟定预防、打击对策;负责全县重特大刑事案件的侦查,指导全县刑事侦察工作;主管刑警中队业务工作;负责重特大刑事案件的现场勘查、技术鉴定;负责重大刑事案件使用侦技手段工作;组织指挥对案件、人犯的侦查通报、通缉和追逃工作;负责县委、县政府领导抢险救灾、处置突发性事件和重大暴力案件的现场保卫和现场处置任务;承担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场所的搜爆、排爆、堵截搜捕犯罪嫌疑人,解救人质等特别任务;负责刑侦基础业务建设;负责刑事技术工作,规划刑事技术工作的发展,组织刑事技术推广应用,为重大疑难刑事案件提供技术支援;研究制定有关行动技术工作的规章制度运用行动技术手段获取情报信息,组织重大案件的行动技术支援工作;参与处置重大群体性事件;组织管理行动技术部门的技术装备、科研开发和专项经费;研究、拟定全局公安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组织公安科技立项和技术推广;收集管理和发布公安科技信息,组织公安科学技术交流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对社会公共安全防范产品和工程实施技术监督;承办上级交办的案件。
2、治安警察大队
研究、拟定和实施治安管理的政策、规定;指导、监督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依法管理枪支弹药、危险爆炸物品、审核材料、特种行业和公安场所的治安工作;组织、指导、协调治安案件的查处、裁决以及治安部门管辖的刑事案件的侦破工作;指导和直接组织大型活动的治安保卫工作;负责处理群体性治安事件以及乡镇(场)治安问题的协调和增援;负责公交和城区水上有关治安问题的处理;组织实施对首长以及重要外宾、重要会议的安全警卫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案件。
3、国内安全保卫警察大队
指导全县国内安全保卫工作;掌握影响国内安全的动态;搜集维护稳定情报信息,搞好情报资料分析,研究拟定对策,做好防范;组织、指导、监督对危害国家安全案件和事件的处理工作;指导隐蔽工作职业化、社会化建设;指导和管理全县文化系统的安全保卫工作,掌握文化系统的敌情和动向;负责全县出入境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和监督持普通护照的外国人和中国公民出入境管理及违反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规案件的查处工作;负责对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往来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管理;审批、管理不准出入境人员;负责全县公安外事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案件和有关事项。
4、禁毒警察大队
掌握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动态,研究拟定预防、打击对策;组织对毒品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组织、指导、监督毒品预防教育、禁吸戒毒、禁种铲毒工作以及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安全管理和易制毒化学品管制等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禁毒工作,承担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5、监所管理大队
负责县看守所限制人身自由场所的业务工作;研究、拟定有关制度并检查落实;掌握监所工作情况,开展对策研究;负责公安部门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工作;负责监所安全防范工作,检查整改监所安全隐患;负责对被监管人员的教育转化工作;负责配合办案,深挖犯罪;负责监所设施、装备和技术工作,管理监管经费;负责被监管人员的生活、卫生、防病、治病等后勤工作;保障侦查、起诉和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
6、治安拘留所
负责对被行政拘留处罚人员的看管教育工作,保障监室秩序;管理行政拘留人员的生活卫生;负责行政拘留人员的法律教育工作。
7、交通警察大队
8、消防大队(武警现役编制)
9、巡逻警察大队
预防、制止犯罪行为和处置突发性事件;警戒紧急治安事件现场,疏导群众,维护秩序;参加处理非法集会、游行、示威活动;参与处置灾害事故,抢救人员和财物;制止妨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对规定范围内正在进行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紧急处置;化解、制止公共场所发生的民间纠纷;巡查辖区内安全防范情况;提示有关单位、居民消除不安全隐患;负责群众报警、求助的接警、处警、求助;执行上级交办的任务。
10、口与出入境管理大队
负责全县户政管理、人口统计工作,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边防证,指导各派出所对流动人口和人口信息的管理工作。
11、法制大队指导全县公安法制建设和规划工作,指导、监督、检查公安机关执法情况,审核、起草与公安工作有关的规范性文件,审查上报劳动教养案件,负责治安拘留等案件的法律审核,承办公安行政复议,承担公安机关国家赔偿工作事务,承办全县公安机关执法过错案件,负责全县公安系统法制教育和执法监督及执法质量考评。
地址:湖南省永州市新田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