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7-03 17:22
新疆现代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成立的具有独立颁发国家学历文凭资格的综合性全日制高等院校。
新疆现代职业技术学院前身为“新疆医学科技教育中心”于 1995 年成立,学院正式成立于 2004 年 3 月 4 日,是新疆首家民办高等职业院校,实现了新疆民办高等教育零的突破。
学院始建于1995年,2001年经自治区教育厅审批更名为新疆医科专修学院,2004年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报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具有独立颁发国家文凭资格的综合性高等院校,教育部编制高等学院代码13726。学院坐落于风景秀丽的乌鲁木齐市。1995年建校以来开展各层次学历和非学历教育、短期培训等教学活动。
学院主动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顺应科学技术的发展趋势,重视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重视技能训练,突破实践教学,重视两个工具即外语(汉语)和计算机,着力培养素质全面,具有创新和实践能力强的应用型、复合型、职业型专门人才。在完成教学任务同时,主动开展科研工作,以教学带科研,以科研促教学。
学院占地面积83250平方米,建筑面积41774平方米,院校新建校园用地面积3000余亩(其中2000余亩进行荒山绿化),建筑总面积148100平方米,总投资16250万人民币(2008年完工)。2013年学院教学设备仪器价值900余万元,拥有各类藏书13万余册。自1995年创办累计毕业生在全疆各基层单位就业,其中不少人已经担任领导职务或成为行业中的精英。
学院依托首府众多名牌高校和科研院所的师资优势,建立了一支专兼职结合、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相对稳定、富有教学经验、业务能力强的师资队伍。
截至2022年12月,学院有专兼职教师共276人,其中专职107人、兼职教师160人,双师型82人,高级职称(教授、副教授)78人,中级职称(讲师)60人,初级职称(助教)48人,专兼职教师党员人数93人。
学院发扬“求实、务实、求精、创新”的精神,锐意改革,开拓进取,不断提高办学质量和效益,提高服务社会的能力和水平。学院积极拓展与国际教育接轨的办学思路,首次与澳大利亚教育部建立了友好合作办学及学术交流关系,为学生出国进一步深造和就业开辟了道路。学院坚持“一切为了学生的就业”的办学思路,开设了当今市场最优秀的10个专业,其中护理学、英语及汉语等专业是国内外紧缺人才。
多年以来学院本着“以人为本、质量立校、德育为首”的原则,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市场为导向”的培养模式,全面推行素质教育、强化技能培训、突出实践教学、重视两个工具既外语(汉语)和计算机,着力培养综合素质高,具有很强的市场适应力和竞争力的应用型、职业型的专门人才。
学院现有4个部。设有12个教研室及职业技术培训中心。学院现有医学检验、医学影像、医学康复、医学助产、护理五个专业。学制分为高中起点的三年制专科、初中起点的五年一贯制专科学历教育和中专的学历教育。毕业学生还可通过各类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直升本考试,获得本科学历。在校生1400余人。学院的专业特色是护理技术专业。在校学生加强了英语和计算机的课程,为学生出国就业和学习打下扎实的基础。
截止2021年学校主要开设六个普通专科(高职)统招专业。
学院已投入资金数百万元用于改善办学条件。教学实验设施现有公共基础课中心实验室(物理实验室、化学实验室、分析化学实验室、天平室等)、形态中心实验室(显微镜室、人体解剖室、标本陈列室、医学切片室等)、机能中心实验室、护理实验室、医学美容实验室、临床示教实验室、电教室、多媒体语音室、多媒体教室、移动多媒体设备和计算机室及相关大学教学,图书网络保证了教学工作需要的同时,2005年再投入资金近千万元,新建、扩建和添置适合教学需要的教学设施、设备和图书馆。
有科学的教学管理,每个专业有完善的教学计划和课程教学大纲。任课教师教学质量管理办法、教学管理条例、实验教学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教学管理制度。
1.学院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生政策,认真贯彻“公平、公正、公开”和“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2.对达到专科录取分数线的考生,按志愿优选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按顺序录取,男、女比例不限。
3.护理专业实行男、女兼收,要求报考考生五官端正,建议男身高165cm以上,女身高160cm以上。
4.优先录取专科第一志愿填报本院的考生,投档考生如所报志愿专业计划已满,同意调剂的考生可调剂到其他专业,不同意调剂的投档考生做退档处理。
6.如在录取期间通过有效方式确认考生自愿放弃录取资格,学院将予以退档,考生按规定录取后一律不退档。
7. 拟被本院录取的考生,经自治区招生办批准后,考生的《录取通知书》学院根据考生提供的地址用特快专递寄发。
(一)奖学金:
1.高校国家奖学金:奖励全日制专科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标准每人每年8000元。
2.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全日制专科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标准每人每年5000元。
3.学院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标准每人每年1500元、1000元和500元三个等级。
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本院计划内全日制高职在校学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国家助学金主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 国家助学金分为一般困难、困难、特殊困难三档。分档及认定工作由各系根据学生的实际困难情况上报,学工处审批。
(二)高校国家助学金:
1.资助全日制专科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标准每人每年4000元、3000元和2000元三个等级。
2. 资助全日制专科学生正式学籍的在校一、二年级农村、县镇非农户口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标准每人每年1500元/人。
资助全日制专科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伙食补贴标准每人每月20元。
(四)勤工助学:学院对贫困学生协助开展“勤工助学活动”待遇以工资的形式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