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厅

更新时间:2022-04-07 20:21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文化艺术的政策法规,拟订自治区文化艺术工作方针政策,起草自治区文化艺术法规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

职责调整

(一)取消和划出的职责

1.取消已由国务院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2.将指导电影发行、放映工作的职责划给自治区广播电影电视局。

3.将音像制品批发、零售、出租、放映和进口管理的职责划给自治区新闻出版局。

(二)划入和增加的职责

1.将自治区广播电影电视局动漫(不含影视动漫和网络视听中的动漫节目)管理的职责划入自治区文化厅。

2.将自治区新闻出版局动漫、网络游戏管理(不含网络游戏的网上出版前置审批),及相关产业规划、产业基地、项目建设、会展交易和市场监管的职责划入自治区文化厅。

3.增加协调拟订自治区文化市场发展规划、政策和法规草案的职责。

4.增加对从事演艺活动的民办机构进行监管的职责。

(三)加强的职责

加强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指导基层文化建设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职责。

主要职责

(二)拟订自治区文化艺术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艺术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

(三)指导、管理文学艺术事业,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保护、挖掘、弘扬各民族传统的优秀文化艺术,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归口管理全区性重大文化活动。

(四)推进文化艺术领域的公共文化服务,规划、引导公共文化产品生产,指导自治区重点文化设施建设和基层文化设施建设。

(五)拟订自治区文化艺术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协调文化艺术产业发展,推进对外文化产业交流与合作。

(六)拟订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七)指导、管理社会文化事业,指导图书馆、文化馆(站)事业和基层文化建设。

(八)拟订自治区文化市场发展规划,负责对文化艺术经营活动进行行业监管,指导对从事演艺活动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

(九)负责文艺类产品网上传播的前置审批工作,负责对网吧等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实行经营许可证管理,对网络游戏服务进行监管(不含网络游戏的网上出版前置审批)。

(十)拟订自治区动漫、游戏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动漫、游戏产业发展。

(十一)拟订自治区文化科技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推进文化科技信息建设。

(十二)指导、管理对外文化交流和文化宣传工作,组织开展对外及对港澳台的文化交流活动。

(十三)承办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自治区文化厅设10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机关和直属单位业务;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信息、档案、翻译、修志、督查、保密等机关日常工作以及政务公开、新闻发布、来信来访、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二)政策法规处

拟订自治区文化艺术工作方针政策和发展战略,起草有关法规规章草案;统筹协调重要文化政策调研工作;拟订自治区文化艺术中长期发展规划;承办文化系统法制建设和依法行政有关工作;指导文化艺术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

(三)规划财务处

统筹管理全区文化事业经费,编报审核文化、文物基本建设计划、预算和决算;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文化经济政策;负责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文化系统统计工作;指导自治区重点文化设施建设和基层文化设施建设。

(四)艺术处

拟订自治区文学艺术事业发展规划;扶持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文艺品种,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文艺作品和代表自治区水准及民族特色的文艺院团,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指导艺术创作、生产及艺术研究、评论,协调文艺事业发展结构和布局;指导、协调全区性艺术展演、展览以及重大文艺活动。

(五)文化市场处

拟订自治区文化市场发展规划和政策;对文化领域的经营活动进行行业监管;对文艺演出、文化娱乐和文化艺术品市场进行监管;承担网络音乐美术娱乐、网络动漫(不含网络视听中的动漫节目)、网络演出剧(节)目、网络表演业务和手机音乐的前置审批工作;协调动漫游戏产业规划、产业基地、项目建设、会展交易和市场监管工作;在使用环节对进口互联网文艺类产品内容进行审查;负责对网吧等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实行经营许可证管理,对电子游戏机在生产、进口和经营环节上进行内容监管;对网络游戏服务进行监管(不含网络游戏的网上出版前置审批);指导对从事演艺活动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

(六)文化产业处

拟订自治区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扶持和促进文化产业建设与发展;推进文化产业信息化建设;指导文化产业基地和自治区特色文化产业群建设;督促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实施,配合推进对外文化产业交流与合作。

(七)社会文化处(自治区少儿文化艺术办公室)

拟订自治区社会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指导全区群众文化、少数民族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文化工作;指导图书馆和文化馆(站)事业;负责全区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和古籍保护工作;指导基层群众文化活动,指导村文化活动室和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建设;承担自治区少儿文化艺术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八)非物质文化遗产处

拟订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和规划;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承办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项目的审核、申报和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项目的组织评审工作;组织实施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等工作。

(九)对外文化联络处

指导、管理对外文化交流和文化宣传工作;归口管理自治区对外和对港澳台的文化交流工作,组织开展有关文化交流活动。

(十)人事处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等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文化艺术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从业人员职业资格管理工作;指导新疆文化艺术学校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监察室(与纪检组合署办公)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

离退休干部工作处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人员编制

自治区文化厅机关行政编制为79名(含纪检监察)。其中:厅级领导职数6名(含纪检组长),处级领导职数30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离退休干部工作处领导职数2名)。

现任领导

厅长:玉苏甫江·麦麦提

其他事项

(一)管理自治区文物局。

(二)关于动漫和网络游戏管理的职责分工。自治区文化厅负责动漫和网络游戏相关产业规划、产业基地、项目建设、会展交易和市场监管。自治区广播电影电视局负责对影视动漫和网络视听中的动漫节目进行管理。自治区新闻出版局负责在出版环节对动漫进行管理,对游戏出版物的网上出版发行进行前置审批。

领导介绍

党组书记 副厅长 任华

党组书记 副厅长 任华

党组副书记 厅长 穆合塔尔·买合苏提

党组成员 文物局局长 盛春寿

党组成员 纪检组组长 徐良

党组成员 副厅长 徐锐军

党组成员 副厅长 新疆艺术剧院院长 卡米力·吐尔逊

党组成员 艺术剧院党委书记 张建新

副厅长 张子康

副巡视员 非物质文化遗产处处长 马迎胜

工作动态

7月10日,自治区副主席艾尔肯·吐尼亚孜检查第三届中国新疆国际民族舞蹈节筹备工作,并主持召开舞蹈节开幕式前动员会。自治区党委副秘书长、第三届中国新疆国际民族舞蹈节组委会秘书长景海燕,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第三届中国新疆国际民族舞蹈节组委会秘书长姚晓君、乌鲁木齐市市长伊力哈木·沙比尔、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副部长罗夫永,以及自治区文化厅、自治区公安厅、自治区卫生厅、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自治区外办、自治区铁路局和组委会办公室15个工作组的相关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认为,第三届舞蹈节筹备工作已经进入关键的冲刺阶段。前一阶段,各单位按照组委会的总体部署,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各方面筹备工作都有条不紊在推进,但需要细化的工作还很多,时间紧迫,任务繁重。全区上下特别是乌鲁木齐市、库尔勒市和石河子市,这三个具体承办城市要立即动员起来,各负其责,紧密配合,全力以赴办好第三届舞蹈节。

会议要求,一是高度重视。在新疆举办国际性的舞蹈节,开展对外文化交流,对于增进各民族对中华文化、中华民族和伟大祖国的认同感和向心力,建设美好的精神家园,让世界了解新疆,提高新疆的知名度和美誉度,都有着重要和深远的意义。自治区党委、政府及各有关部门要切实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充分认识举办第三届舞蹈节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全力做好舞蹈节各项工作,确保舞蹈节取得圆满成功。二是周密组织。组委会各工作组以及相关部门要树立起一定要全力以赴办好第三届舞蹈节的信心,精心部署,明确责任,周密组织,统筹协调,加大工作力度,积极投入到筹备和组织工作中。三是紧密配合。组委会各工作组、各成员单位之间要加强联络协调,要相互配合,相互补台。铁路、民航、旅游、电力、通讯、交通、文化宣传、机关事务管理局等部门,直接或间接与筹备组织工作有关的所有组委会成员单位,都要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安排得力人员参与舞蹈节筹备工作,把属于自己负责的工作做细、做实、做到位,确保工作质量。对涉及到的重点难点问题,不推诿扯皮,要急事先办,特事特办,加强协作,保证筹备工作一路绿灯,顺利开展。四是狠抓落实。

第一,做好开幕式筹备工作。人民会堂要全力支持做好服务和保障工作,公安、消防部门要协助开幕式组做好交通保障、消防安全等工作,电力部门要全力以赴为开幕式排练和演出提供电力保障。要认真组织和安排开幕式议程等重点、关键环节,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精确无误。

第二,做好安全保障工作。公安部门要认真落实活动场地、接待宾馆等的安全保卫责任,特别要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制订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的预案。卫生部门要牵头组织好医疗卫生工作,开闭幕式等重要演出场馆要设置救护车。食品监督部门要有专人做好接待场馆的食品卫生监管工作。

第三,做好嘉宾接待工作。各对口接待厅局要根据组委会接待方案的分工要求,主动对接工作,明确接待标准和接待要求,通力协作。重点做好各部委办领导和专家评委、主要嘉宾的接待,做好参演团体、观摩嘉宾的住宿安排、交通服务、生活指引等方面工作。

第四,争取做好东道主。乌鲁木齐市、库尔勒市和石河子市作为舞蹈节的承办城市要把握好这个契机,出人出钱出力,以优美的环境和优质的服务迎接中外宾客,要加大对市容市貌的整治力度,做好城市美化、绿化、净化和亮化。要提供良好的演出场馆服务、安保接待服务,做好观众组织工作。

五是做好新闻报道工作。宣传报道组要对筹备到闭幕期间的宣传工作,分阶段作出详细周密的宣传方案。在宣传好舞蹈节各项活动的同时,要与宣传新疆,宣传新疆各项事业繁荣发展的新气象、新面貌结合起来。要重视互联网的传播作用,利用好网络媒体传播迅速、覆盖面广的优势,组织好网络宣传。各新闻媒体单位要按照组委会统一部署,把工作落实到部门、落实到人、落实到版面、落实到时段,通过加强宣传,让“舞蹈节”品牌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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