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艺术研究所

更新时间:2022-06-26 09:30

新疆艺术研究所于1985年正式成立,为文化厅直属全额事业单位

基本信息

是自治区级唯一的,现有编制39名。下设音乐、戏剧、舞蹈三个研究室和艺术档案室、综合办公室。自1985年成立以来,主要承担并完成了国家重点艺术科研项目——“七部民族民间艺术集成志书”,即:《中国戏曲志新疆卷》、《中国戏曲音乐集成新疆卷》、《中国民族民间器乐曲集成新疆卷》、《中国民族民间舞蹈集成新疆卷》、《中国民间歌曲集成新疆卷》、《中国曲艺音乐集成新疆卷》和《中国曲艺志新疆卷》的编撰任务。截至目前为止,除最后一卷尚待全国终审外,前六卷均已出版,七部集成志书共计1100万字。此项工作受到文化部、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的多次表彰。

贡献

随着七部艺术集成志书编撰任务的完成,研究所面临转型的关键时刻!正在这一关头,由我所上报的《维吾尔木卡姆保护与传承工程》被文化部确定为全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首批10个试点之一。同时,申报《中国新疆维吾尔木卡姆艺术》为第三批“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的工作,在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文化部及其相关部门的关怀和支持下,在自治区文化厅直接领导下,紧锣密鼓的拉开了序幕!经过一年多的艰辛努力,《中国新疆维吾尔木卡姆艺术》历经考验,终于从全国的十四个优秀项目中脱颖而出,于2005年11月25日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宣布为第三批“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从而实现了新疆“人类文化遗产”零的突破。这不仅说明了木卡姆本身所具有的独特历史文化价值和社会文化价值,同时更是党的民族政策和中央关于新疆发展与稳定重大战略部署落实在文化工作中的具体体现,这对于进一步促进新疆各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研究,促进文化繁荣和文化安全,都有着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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