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9-19 16:59
新竹厅为台湾日据时期行政区划
设立于明治三十四年(1901年),台湾总督府以办务署负责地方政务,而县及厅介于总督府与办务署之间,造成行政事务上的欠缺灵活,而废止“三县四厅”,设“二十厅”之行政单位,划分台北县为基隆、深坑、台北、新竹、桃园等五个厅级行政区,新竹厅下辖新埔、树杞林、北埔、头份、南庄等五支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