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12-30 14:17
新闻报刊司全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新闻报刊司,是新闻出版总署的直属机构。
(一)参与起草新闻和报纸、期刊出版管理有关法规、规章;制订新闻和报纸、期刊出版管理的方针、政策以及重要管理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报纸和期刊总量、结构、布局的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报纸、期刊业改革相关工作的落实。
(四)负责对报纸(报纸出版单位)、期刊(期刊出版单位)、报刊社和通讯社分支机构、记者站的监管,实施准入退出机制。
(五)组织查处报纸(报纸出版单位)、期刊(期刊出版单位)、报刊社和通讯社分支机构、记者站的违规违法行为以及新闻活动中的重大违规违法活动。
(六)负责报纸、期刊的质量监管,制订报刊出版质量标准,组织报刊出版单位评估工作。
(七)负责报纸、期刊、记者站、新闻记者证、报刊社和通讯社分支机构的年度核验。
(八)组织报纸、期刊的审读和舆情分析。
(九)承办报纸和期刊重大选题备案工作。
(十)承办新闻采编从业人员管理制度建设的相关工作,负责全国新闻单位记者证的监制、审核、发放、备案、注销和吊销。
(十一)参与国家出版基金和出版专项资金中新闻、报纸、期刊出版项目的申报、评审、管理、验收和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调控报纸、期刊结构和刊号总量;指导国际连续出版物数据系统中国国家中心(ISSN)工作。
(十三)承办报纸、期刊及新闻业务的全国性评奖的相关工作。
(十四)参与报刊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十五)联系报纸、期刊行业社会团体工作。
(十六)承办总署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综合处
(1)负责司内文秘等综合管理和行政事务工作。
(2)研究拟订报纸和期刊总量、结构、布局规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报纸、期刊业改革相关工作的落实。
(4)参与拟订报纸和期刊业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协助实施。
(5)联系指导报纸、期刊行业社会团体、行业研究机构和公共服务机构工作。
(6)参与国家出版基金和出版专项资金中报纸、期刊出版项目的申报、评审、验收和管理工作。
(7)承办新闻、报纸、期刊全国性评奖的相关工作。
(8)负责调控报纸、期刊结构和刊号总量;指导国际连续出版物数据系统中国国家中心(ISSN)工作。
(9)负责新闻报刊业务数据库建设。
(10)承办司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报刊业务处
(1)参与起草报纸、期刊出版管理有关法规、规章;拟订报纸、期刊出版管理有关方针、政策以及重要管理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负责报纸、期刊的审读和舆情分析。
(3)承办报纸、期刊重大选题备案工作。
(4)制订报刊出版质量标准,组织开展报刊出版质量检查。
(5)负责报纸(报纸出版单位)、期刊(期刊出版单位)出版活动监管,实施报刊退出机制。
(6)组织查处报纸(报纸出版单位)、期刊(期刊出版单位)出版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7)组织开展报刊出版单位评估工作。
(8)负责报纸、期刊年度核验工作。
(9)承办司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新闻业务处
(1)拟订新闻业务管理的方针、政策以及重要管理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负责新闻业务的协调、服务和监管工作。
(3)负责全国新闻记者证的监制、审核、发放、备案、注销、吊销和管理工作。
(4)承办新闻采编从业人员职业和岗位准入退出制度的拟订和相关实施工作。
(5)负责报刊社和通讯社分支机构、记者站的监督管理,实施准入退出机制。
(6)负责查处报刊社和通讯社分支机构、记者站的违规违法行为以及新闻活动中的重大违规违法行为。
(7)负责新闻记者证和报刊社、通讯社分支机构、记者站的年度核验工作。
(8)承办涉及中央有关部门、行业的新闻业务的组织协调工作。
(9)承办司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