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9-07 11:48
方明(1917年4月—2008年3月2日),男,原名方培玉,江苏省无锡市玉祁镇杨树园人。中国共产党的优秀党员,著名社会活动家,优秀的教育工作者,中国教育工会奠基人之一,原中国教育工会全国委员会主席、分党组书记、顾问。中国民主促进会第三届中央参议委员会副主席,第四届中央委员会委员,第五届、第六届、第七届、第八届中央常务委员会委员,第十届、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顾问。中国陶行知研究会原会长,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六届、第七届、第八届全国委员会委员,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七届教育文化委员会副主任。中非友协原常务理事,中日友协原常务理事,中国儿童保护委员会原理事。原世界工会联合会─教育工会国际(FISE)副主席。曾参与发起和制定教师节与《教师法》,并一直积极致力于中国教育改革,特别是农村教育改革。
方明,原名方培玉,1917年4月出生于江苏省无锡市玉祁镇杨树园。1935年初参加革命工作,1937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34年初在上海市参加陶行知先生主办的中国普及教育助成会,主办流浪儿童工学团。1935年春在上海市参加中国共产党的外围组织中国青年同盟。1936年春在上海市参加国难教育社。1937年秋至1940年夏,任上海市江海小学训育主任,主编《好孩子》儿童读物;组织筹建上海小学教师同仁进修会,任理事、学术部副部长。1938年秋,任中共上海教师运动委员会宣传委员。1940年秋至1942年夏,先后在上海中华女职、大经中小学、青山小学任教。1942年至1944年夏在上海光华大学(诚正文学院)肄业。1942年夏至1945年夏在上海公济义小教书,任中共上海教师运动委员会书记。1945年秋至1948年冬,任中共上海教师运动委员会委员、副书记。1948年冬至1949年5月,任上海市教育协会党组书记。
方明同志在上海市解放后,于1949年5月至1949年9月任中共上海教委书记。1949年秋至1952年任上海民国中小学校长,负责筹组上海市中小教联并任教联党组书记。1950年2月,上海市总工会成立,被选为上海市总常委。1950年5月上海市教育工会成立,方明同志担任主席、分党组书记。1950年8月在中国教育工会第一次代表大会上当选为副主席。1950年8月至1966年担任世界工会联合会下属教育工会国际(FISE)副主席。1953年春至1956年夏任全国总工会国际联络部副部长、中国教育工会副主席。1956年7月任全国教育工会副主席、分党组成员、分党组书记。1964年当选为第三届全国人大代表。1964年至1966年间,担任中非友协常务理事、中日友协常务理事、中国儿童保护委员会理事等职。1966年夏至1969年春,任北京大学西俄语系工作组组长。1969年春至1977年期间在河南省罗山全国总工会“五七干校”下放劳动。1977年夏至1978年冬,在全总国际部工作。1979年春至1987年5月,任全国教育工会副主席、主席、分党组书记。1987年5月至1999年1月,任全国教育工会顾问。方明同志于1999年1月15日离职休养。
方明是中国共产党的优秀党员,著名社会活动家,优秀的教育工作者,中国教育工会奠基人之一,原中国教育工会全国委员会主席、分党组书记、顾问,中国民主促进会第三届中央参议委员会副主席、第四届中央委员会委员、第五、六、七、八届中央常务委员会委员、第十、十一届中央委员会顾问,中国陶行知研究会会长,第三届全国人大代表,第六、七、八届全国政协委员,第七届全国政协教育文化委员会副主任方明同志,因病于2008年3月2日在北京逝世,享年91岁。
2008年3月16日,方明同志遗体送别仪式在八宝山革命公墓举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原常委尉健行、罗干,全国人大原副委员长许嘉璐,全国政协副主席罗富和及原副主席张怀西,全总党组书记、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孙春兰,教育部副部长章新胜,全总领导董力、张鸣起、倪健民、张秋俭,全总原领导张俊九、杨兴富、李奇生、倪豪梅、苏立清、肖振邦、李永海,全总老领导朱厚泽、王家宠、蒋毅、王厚德、张富有、王申详等为方明同志送别。王兆国、刘延东、陈至立、严隽琪、袁贵仁、张劲夫、倪志福、张丁华、孙起孟、雷洁琼、钱伟长、丁石孙、胡启立、经叔平等领导同志送了花圈。全国总工会、教育部、民进中央、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各省市自治区教科文卫体工会、教育工会送了花圈,中国教育工会和各省市自治区教育工会离退休同志送了花圈。
方明同志是红军时期参加革命的老同志。自参加革命以来,始终保持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服从组织分配和工作需要,在不同的工作岗位上为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做出了突出贡献。他早年追随陶行知先生投身民众的普及教育事业,时刻将陶行知先生的名言“捧着一颗心来,不带半根草去”当作自己的座右铭,主办流浪儿童工学团,创办《好孩子》进步读物。在抗日战争期间,方明同志按照党组织的要求,在上海积极组织领导小学教师从事抗日救亡运动和爱国教育工作,组织发动抗日爱国学习运动。在日本投降后仅一周的时间,上海就成立了由党领导的小学教师联合进修会。方明同志在党的领导下,积极组织引导小学教师从争取职业保障的经济斗争逐步发展成为“求生存、反饥饿、反内战”的政治运动,使党领导的教师运动的规模和政治影响不断扩大。
解放后,方明同志任上海市教育工会第一任主席,并长期担任中国教育工会全国委员会主要领导职务,为教育工会的发展、建设付出了极大的工作热情,做出了重要贡献。尤其在文革以后,教育工会开始恢复工作,方明同志为落实党的知识分子政策,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多方奔走。他积极倡导在各级各类学校建立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1981年倡议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五讲、四美、为人师表活动”;1981年3月积极呼吁恢复教师节;积极倡议并参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一稿)的颁布和起草工作,使教育工作和广大教育工作者受到了全社会的高度重视。1983年国家为教师提高10%的工资标准,1986年国务院决定将每年的9月10日确定为教师节。方明同志十分关心广大农村教师的工作和生活,在他的倡导下,中国教育工会在全国开展了农村教师家属扶贫工作,积极帮助农村教师解除后顾之忧。
方明同志致力于弘扬人民教育家陶行知先生的教育思想,先后担任中国陶行知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会长,组织编辑出版《陶行知全集》,并在全国各地建立陶研组织,开展陶研活动。他晚年不顾高龄深入山区农村开展调查研究,践行陶行知教育思想,进行农村教改实验。在山西吕梁等地开展“农科教统筹”、“科教兴村(镇、乡、县)”等一系列实验,对我国教育改革和发展产生了很好的促进作用,受到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肯定。他高度关注贫困地区农村儿童和农民工子女的教育问题,以“爱满天下”的胸怀和情操积极呼吁社会更多地关爱弱势群体,实现教育公平和受教育机会均等,在全国教育界产生了积极影响。
方明同志是工会杰出的社会活动家,并在国内外享有声誉。他在担任全国总工会国际联络部副部长和连续16年担任世界工会联合会下属的教育工会国际(FISE)副主席期间,致力于在国际社会宣传新中国的发展和建设,注重加强与亚非拉国家的工会组织的团结,树立了新中国工会的良好形象。他十分注意发展中日两国教育工会界的友好交流,在日教组享有很高的声望。同时,为增进各国教师团体之间的了解和友谊,方明同志的足迹遍及多个国家。
方明同志于1949年加入中国民主促进会,是中国民主促进会老会员,他几十年如一日热忱参加民进工作。在担任全国政协委员期间,方明同志积极履行委员职责,和民进组的部分政协委员联名提出《尽早制定“教师法案”》,为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和作用积极建言献策,做出了积极贡献。在担任民进中央顾问期间,他以极大的热情关注国家的建设、教育事业和民进的工作,直到生命最后一息。方明同志在民进组织和会员中享有崇高威望,深受民进广大同志敬重和爱戴。
方明同志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和信念,忠诚党的事业。他热爱祖国、热爱人民,不断追求真理和进步,坚信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并以陶行知先生的“爱满天下”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他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他组织观念强,顾全大局,工作任劳任怨。他作风严谨,艰苦朴素,清正廉洁。他胸怀坦荡,光明磊落,谦虚谨慎,淡泊名利,宽厚待人,团结同志,关心青年,热爱儿童,密切联系群众。2004年,中共中央组织部授予方明同志“全国老干部先进个人”的荣誉称号。
方明与教师节
1981年3月,在全国政协五届四次会议上,方明和叶圣陶、雷洁琼、徐伯昕、吴贻芳、葛志成、叶至善、张明养、柯灵、霍懋征等中国民主促进会17位政协委员联名提交了《建议确定全国教师节日期及活动内容》的提案。方明是这个提案的主要发起人及撰稿人。
1981年12月,中共中央书记处习仲勋书记接见参加全国中小学工会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的代表时,方明和教育部张承先副部长一起向习仲勋提出建立教师节的事,习仲勋问解放前有无教师节,方明告之6月6日是解放前的教师节,并介绍了1949年6月6日陈毅同志参加上海解放后庆祝教师节的情况。习仲勋听后建议教育部和全国教育工会联合起来写报告请示中央。
1982年4月,教育部党组和全国教育工会分党组联合,由张承先和方明共同签发的“关于恢复‘教师节’的请示报告”送中央书记处,报告中并建议以马克思的诞辰日5月5日为教师节。
1983年3月全国政协六届一次会议上,方明和中国民主促进会18位政协委员联名再次提出“为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造成尊师重教的社会风尚,建议恢复教师节案”。全国政协审查的意见如下:“建议由中共中央宣传部会同教育部研究办理。”同年9月,中宣部办公厅致函教育部办公厅,经研究政协一次会议方明等同志的提案,同意恢复教师节。1983年12月,由教育部何东昌部长和方明共同签发的教育部党组和全国教育工会分党组“关于恢复‘教师节’的请示”送中央宣传部。
1984年10月,万里、习仲勋等中央领导对教育部党组和全国教育工会分党组的请示圈阅。1984年12月,教育部党组和全国教育工会分党组“关于建立‘教师节’的报告”送中央书记处并报国务院。报告中说,“根据中央领导同志的指示精神,我们进行了研究,建议确定每年9月10日为教师节,在新学年开始,新生一入学,即开展尊师活动。……如中央和国务院原则上同意建立‘教师节’,我们建议由国务院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颁布。”
1985年1月,国务院总理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上提出建立教师节的议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这一议案,确定每年的9月10日为教师节,1985年9月10日为新中国的第一个教师节。
从1981年到1985年,教师节的建立前前后后经历5个年头。
方明与《教师法》
1986年3月,在全国政协六届四次会议上,方明和民进组的20位全国政协委员联名提出《尽早制定“教师法”案》。提案中写道:“建立一支稳定合格的教师队伍,关系到四化建设和国家兴衰,涉及到千家万户和子孙后代的大事。但长期以来,没有把教师队伍的建设问题放到应有的战略地位,没有充分认识到师资队伍建设是发展我国教育事业的关键。……为了更好地贯彻中央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和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法,以适应建设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迫切需要,我们认为应尽早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1986年初,方明收到广东石人嶂钨矿中学教师朱源星寄来的《教师法》设想稿,这是真正来自群众的第一个《教师法》文稿。在此基础上,全国教育工会草拟了《教师法》初稿,并将草案和有关资料分送给民进中央、中国陶行知研究会、北京市教育科学研究所、北师大教育科学研究所的负责同志。之后,全国教育工会和上述四家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联合起草小组,方明任组长。
1988年3月全国政协七届一次大会上,方明和民进副主席、全国政协常委葛志成联名作了“制定《教师法》提高教师地位和待遇”的发言。发言指出:“根据两年来就起草《教师法》与广大教师的接触和思考,我们深深感到,必须通过立法,把教师的权利、义务、资格、待遇、培养和进修、考核和奖惩等等肯定下来,才能真正提高教师的地位和待遇。建立一支合格的而稳定的教师队伍。”
方明呼吁,必须正视当前出现的“教师危机”,加强制定《教师法》的紧迫感。教师危机,实际是教育危机,民族危机,这决不是危言耸听,应当引起全社会的重视。制定教师法的目的,既要规范教师,激励他们的事业心、责任感和献身精神,提高教育质量。又要规范社会,使全社会重视教育,尊重和支持教师的工作,保证教师的合法权益,把提高教师的待遇,加强教师队伍的建设纳入依法办事的轨道。
1993年10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终于颁布。
方明与义务教育
1980年11月12日全国政协五届三次会议上,方明和当时民进的领导人周建人、叶圣陶、赵朴初、吴贻芳、柯灵、葛志成、雷洁琼,联合其他民主党派和社会知名人士共155位政协委员,一起提交了《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行普及教育以利四化建设》的提案。提案肯定了建国三十年来教育工作取得的成绩,也指出对普及教育重视不够,措施不力。强调应该下定决心,采取有力措施抓好普及教育,并提出了七条可操作的办法供参考。全国政协对这个提案进行了研究、审查,建议由国务院交教育部研究办理。后经民进和各方面的继续呼吁,终于在1986年4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普及《义务教育法》的议案,并于1986年7月1日起施行。这对中国教育的发展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强化了普及教育的观念,为全民教育健康、持久、深入地开展下去提供了可靠的法律保障。
方明与农村教育
1989年,方明和中华职业教育社、全国教育工会的同志赴安徽省陶行知研究会在徽州(今黄山市)的教育改革实验区进行调查,发现休宁县溪口区实行“农科教”结合,促进了两个文明建设的共同发展,突破了“农科教”条块分割的旧体制的束缚,建立起适应农村经济发展需要的新体制。因此,他们写出了调查报告,先后在《光明日报》和《教师报》上发表,引起了农业部等有关方面的关注。1990年3月,在全国政协七届三次大会上,方明和民进组全体委员、各党派各界人士共131位政协委员联合提交了一份《建议从体制改革入手,对“农科教”制定统筹协调的具体政策案》的提案。提出为了加快农村经济的发展,必须突破旧体制的束缚,大力促进“农科教”统筹结合。建议中央会同有关部门从体制改革方面进行研究决策,制定统筹协调的具体政策,条件成熟时,应通过立法来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协调。他还和葛志成等四位委员作了《加强“农科教”统筹协调,齐心协力把农业搞上去》的联合发言,建议将“科技兴农”的口号,改为“科教兴农”。该提案提出两年后,国家做出了“科教兴国”的重大决策,并将其确定为一项长期的战略发展政策。
方明一直认为,中国教育的重点和难点在农村。为了进一步调研农村教育改革中的问题,1992年他亲赴山西省吕梁地区考察农村教育改革的情况,重点考察了柳林县前元庄实验学校的教改经验。前元庄是一个偏僻的山村,虽然在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教育有了很大发展,但人才外流情况十分严重,在应试教育体制下,农村教育实际上是一种“离农教育”,办学思想脱离农村实际,教育结构脱离农村实际,教学内容和方法脱离农村实际。为了变“离农教育”为“兴农教育”,使农村教育适应农村经济建设的需要,探索一条农村教育的新路,他们根据陶行知的教育思想与当地的实际相结合,进行教育体制改革,实行“村校一体”、“三教一体”、“教科劳一体”的办学模式,并根据当地实际创造性地制定了一整套可操作的措施,进行教育改革,既育了人,又富了村,走出了一条农村办学的宽广大道。1995年3月,中国陶行知教科文研究会联合全国人大教科文委员会、全国政协教育文化委员会、民进中央等8个单位在北京召开了前元庄实验学校教改经验汇报会。与会同志一致认为这个教改经验有普遍意义,值得推广。会后方明同志给李岚清副总理写信,推荐在农村办好一校,致富一村,带动一片的好经验,并附去了汇报会的材料。李岚清同志在方明的信上批示:“符合不发达地区办教育的实际和方向。”1995年,在全国政协八届三次会议上,方明和葛志成、黄大能、丁石孙四人联名做了《办好一所学校可以富一个村庄》的发言,介绍了教育改革、农村办学的经验,针对我国农村教育的发展提出了新的见解,引起了党中央和国务院有关方面的高度重视与积极评价。1999年10月,胡锦涛同志亲临前元庄实验学校视察,并对所取得的成绩予以充分肯定。2003年3月7日,温家宝副总理看了国务院调研组写的《关于山西省柳林县前元庄实验学校的调研报告》后批示:“农村教育必须改革,坚持‘农教结合’的办学方向,实行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三教统筹’,教学、科技和生产相结合,柳林县前元庄实验学校教育改革的做法和经验值得重视。”以此为契机,国务院于2003年9月召开了建国以来第一次全国农村教育工作会议,方明同志在大会上作了发言。从提出加强农科教统筹协调,到推广前元庄的教学改革经验“小村庄,大教育”,填补了我国教育立法上的一些空白,形成了我国农村发展教育的正确指导思想,促进了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这些成就的取得蕴含着方明同志的辛勤汗水。
方明同志是一位忠诚的共产主义战士,他把一生无私地奉献给他所追求的壮丽的共产主义事业。近六十年来为多党合作和民进事业的发展倾注了大量心血。他与民进的政协委员们一起参政议政,共同为中国教育的发展献策出力,参与了教育界许多法案的研究、起草、撰稿与制定。在民进为中国教育的发展参政议政的20年中,从为普及义务教育,呼吁恢复教师节,到制定《教师法》,这其中都凝聚着方明同志的心血,其功不可没。 方明同志的一生是革命的一生,是为新中国教育事业奉献的一生,是忠实履行参政议政职责的一生。方明非常欣赏陶行知先生的名言“爱满天下”、“捧着一颗心来,不带半根草去”,以之为座右铭,并终生笃信践行。
由上海市陶行知研究协会主编的《方明同志与上海》大型纪念画册2009年4月在上海师范大学首发。
方明同志于1934年追随陶行知先生从事普及教育,是红军时期入党的老革命。他为新中国解放出生入死,为人民教育和陶行知研究事业奋斗终生,他是上海地下党教师运动负责人,首任上海市教育工会主席。曾任中国陶行知研究会会长、中国教育工会主席。
画册资料翔实,有的是首次披露的珍贵史料,忠实地记录了方明同志在上海从事地下党革命工作、教育工会创立和陶行知研究工作的活动轨迹,寄托了上海教育工作者对方明同志的缅怀和崇敬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