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4-17 10:42
方村镇原属获鹿县,为方村乡。
1950年6月1日,划归栾城县。
1965年1月1日,设方村公社。
1984年1月,改设方村乡。
1993年,撤方村乡,改设方村镇。
2001年,划归裕华区。
2011年末,方村镇辖2个社区、6个行政村:第一、第二、方村、贾村、东京北、西京北、南位、台上;下设42个村民小组、70个居民小组。
截至2020年6月,方村镇下辖5个社区、5个行政村:第一社区、第二社区、南岭小区社区、众美城社区、恒大雅苑社区、台上村、东京北村、西京北村、方村、贾村,镇人民政府驻方村方郄路166号。
方村镇地处裕华区南部,东邻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郄马镇,南邻栾城区楼底镇,西北与建通街道毗邻,东北与宋营镇接壤,行政区域面积16平方千米。
方村镇主要自然灾害有冰雹、风灾、低温等。最严重的一次雹灾发生在2009年8月27日。受灾面积8000多亩,损失500多万元。风灾一年四季均有发生,最严重的一次风灾发生在2008年8月24日,农作物受灾8249亩。
2011年末,方村镇总人口34294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34294人,城镇化率100%。另有流动人口6492人。总人口中,男性16641人,占48.5%;女性17653人,占51.5%;14岁以下3845人,占11.2%;15—64岁26471人,占77.2%;65岁以上3978人,占11.6%。总人口中,以汉族为主,占99.7%;有满、回、布依、蒙古、土家、仡佬、朝鲜7个少数民族,共109人,占0.3%;超过10人的少数民族有满、回、布依3个民族;其中满族59人,占少数民族人口54.1%;回族31人,占28.4%;布依族10人,占9.2%。2011年,方村镇人口出生率9.05‰,人口死亡率2.93‰,人口自然增长率6.12‰。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千米1641人。
2017年末,方村镇常住人口为39761人。
截至2018年末,方村镇户籍人口有43110人。
2011年,方村镇财政总收入1.268亿元,比上年增长45.7%。其中地方财政收入0.967亿元,比上年增长53.5%。从各主要税种看,完成营业税0.675亿元,企业所得税0.0052亿元,个人所得税0.0035亿元。人均财政收入比上年增长3.3%。
2018年,方村镇有工业企业79个,有营业面积超过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1个。
2011年,方村镇有城镇最低保障生活保障户数185户,人数351人,支出200.1万元,比上年增长83.5%,月人均475元,比上年增长50.9%;城市医疗救助34人次。国家抚恤、补助各类优抚对象28人,抚恤事业费支出26.3332万元,比上年增长39.7%。社会福利费9.2650万元,比上年增长5.5%。社会服务设施9个,其中社区服务站8个,其他社区服务设施1个,社区日间照料床位数280张。经常性社会救助工作站、点和慈善超市8个,全年接受社会捐赠物资折款8000余元,接收捐赠衣被500余件,使50人(次)困难群众受益。新增就业人员312人,有216名下岗失业人员实现了再就业,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59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人数204人,城镇登记失业率1.3%。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728人,比上年末增加467人。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1.45万人。
方村镇有308国道经过境内。
方村镇因镇人民政府驻方村而得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