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交往

更新时间:2024-02-10 16:58

旅游交往是指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一种暂时性的个人之间的非正式平行交往,暂时性是指旅游交往只发生在旅游过程中,一般不会向日常生活世界延伸,其交往的对象一般是平等的旅伴、交易者或目的地居民,因此其沟通多为平行的方式。[1]

旅游交往的特点

旅游交往是有水平差异的,交往的水平反映着旅游者与他人相互作用的强弱程度,一般可分为六个水平等级,即隔离、潜交、示意、互动、互助和竞争。

1.隔离

隔离属于否定性的交往,是交往处于零水平的状态。处于严格隔离状态的人不仅人身活动自由受到制约,而且也可能失去与他人进行交流、联络的权利,甚至个人的成员归属资格也被剥夺。由于旅游活动是以旅游者个人人身自由为前提条件,因此在旅游者身上一般不会发生隔离性的交往(旅游在旅游过程中发生的非自愿性隔离不在此列)。但是我们也确实能够发现个别的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极力避开与人接触,独来独往。这种情况可以说仅仅是部分内容上的隔离,因为他总要与他人发生交换、信息沟通,在现代社会一个人要想不食人间烟火而周游天下是不可能的。

2.潜交

潜交就是一种潜在性的交往。这种交往虽然没有发生现实的接触,但已是一种存在。旅游者在未动身之前,凭借旅游企业的小册子或耳闻目睹的其他物质媒介,便已经在揣摩旅游企业的经营者的服务特征和旅游目的地居民的接待态度了。只要一个人有朝一日心血来潮想外出到某地旅游,他与该旅游目的地的居民、旅游企业的经营者便已经产生一种潜在的交往关系了。潜交是形成旅游期望时的一个重要因素。在潜交阶段,旅游者要充分了解交往对象的文化特点,了解其社会经济方面的背景,这样才能使潜交成为调谐旅游期望与旅游偏差的积极先导因子。

3.示意

示意以向交往伙伴做出某种姿态而不介入对方的活动为特征。人类的示意行为不同于动物的示意行为,不是本能的行为,而是在一定目标引导之下、受意志调节并伴有高级社会性情感的行为。旅游者的示意比较集中地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对于意欲结伴出游的人而言,示意意味着向可能同行的人进行的启发、鼓吹或探讨行为。这种示意的特点是向交往对象传达先行经验,但不介入对方的活动。另一方面,示意也发生在旅游者向旅游经营商提出的各种旅游信息咨询上,这种咨询尽管还不是旅游决策,但极有可能转化为旅游决策,因此,聪明的旅游经营商不会对这种示意淡然处之。由于旅游本身的异地性特点,在未出行阶段,还不会发生旅游者与目的地居民的示意性交往,但在旅游过程中却会有大量的这种交往发生。

示意与隔离、潜交相比,其特点是已经有了现实的交往对象。但是,示意只能是现实的交往——互动的前奏,示意对象的被动性质决定了示意还不构成真正意义上的交往。

4.互动

互动是人与人之间的直接的社会交往活动,主要体现为人的心理交感和行为交往过程。典型的互动方式就是我们平时所说的交际,它在旅游者的旅游过程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具有不可忽视的意义。通过旅游交往,可以沟通不同地区、不同国家、不同民族、不同文化背景下的人们的思想感情,增进相互理解,促进世界和平。对旅游者个人而言,愉快有效的交往也是获得期望的旅游体验的前提。

5.互助

互助是集体当中的一种常见现象。旅游过程需要互助,尤其是现代社会的旅游。这种互助不仅体现在旅游者的很多活动要依赖于他人提供的以物质设施或设备的形式存在的产品,而且体现在旅游过程中很多直接的旅游者与旅游者之间、旅游者与目的地居民之间、旅游者与旅游服务企业员工之间的相互理解、支持和帮助。在同行的旅游者之间,他们是共同目标的追逐者,因此常常需要同舟共济;旅游者与旅游企业的经营者之间由于经济利益而拴到了一起,没有互助,旅游过程可以在任何环节中断;旅游者与目的地居民对目的地的资源越来越负有相同的责任,因此相互的理解与支持是不可少的。

6.竞争

竞争是最高水平的交往。竞争的发生要有三个基本条件:一是必须有一个共同争夺的目标,二是双方争夺的必须是同一个具体对象,三是竞争双方中一方的成功必然会使另一方失败。

旅游者之间对于某种旅游产品的竞争会最终影响到该产品的可得性及为之付出的代价,也会影响到旅游体验的质量;旅游群体内部对于利益或权利的竞争可能导致群体结构的变化;旅游者与旅游目的地居民之间的竞争最终有可能引发暴力事件;而旅游者与旅游企业经营者之间的恶性竞争可能断送彼此进一步交往的基础。当然,竞争也可能会对有关各方产生某种推动或约束力量,从而规范各种关系并改善旅游环境。所以,竞争在旅游过程当中是一种伴生现象,甚至也许可以说是一种必然现象。

旅游交往的原则

在旅游交往过程中一定要遵循一定的交往原则,尽量避免不必要的矛盾和冲突,力图在旅游目的地玩得开心自在,留下美好的记忆,得到交往对象的理解和赞许。

在旅游过程中,交往双方只有在彼此尊重的前提下才可能继续接下来的活动和联系,从而完成这次体验之旅。尊重包括尊重彼此的宗教信仰自由、文化言论自由、意识形态自由以及生活方式、民风习俗、世界观、人生观等方面,不可蔑视、轻视、干涉他人的生活。

如了解客源国的喜好和禁忌,理解旅游目的地的风土人情。在发生冲突和矛盾时要互相让一步,原则上以尊重旅游目的地居民的风俗习惯为主。

在旅游交往中,尽可能的互帮互助,求得旅游目标和利益的统一。特别是团队游客不可过多的因兴趣爱好、旅游线路、游览购物时间等方面产生过多的争执,造成不愉快的回忆,影响旅游体验的质量。而应服从大多数游客的意愿,在可能的情况下特殊处理。

包括不干涉当地人的生活方式、价值取向和人生观。因为在旅游过程中交往双方的矛盾是广泛的,涉及政治、经济、文化和历史的许多方面。特别是不因旅游目的地的贫穷而瞧不起他们,甚至干涉他们长期保持下来的生活态度。不要企图用自己的价值观衡量他们,而应时刻明白自己游客的身份,保持良好的文化修养,做个文明游客。

旅游交往的作用

(1)增长见识、丰富知识结构

观赏名山大山,可以获得山岳旅游的科学文化和审美修养的知识;去少数民族风情区,可以了解其风土人情和学习传统手工业制作技巧;参观古建筑可以了解到其艺术特征和建筑特色;游览历史文化名城可以欣赏到这个城市的历史文化底蕴;参观主题公园、海底世界、动植物园等可以获得相关的专业知识……这些旅游活动,都可以通过参观游览或与当地居民或旅游工作者的交流获得自身知识结构的更新,获得一种新的体验。

(2)获得愉悦的精神享受

在旅途中,通过与他人的交往可以分享旅游的喜悦,解决突发问题,共同面对困难。如面对摩崖石刻共同探讨它的艺术魅力,分享体验心得和研究方法;如请教民间艺人学习雕刻、剪纸、刺绣等技巧,即使暂时掌握不了技法,但通过模仿、交往,同样可以感受精神的愉悦。

(3)促进文化的交流

旅游者在与旅游目的地的交往过程中,往往会产生自身文化与当地文化的交流和碰撞。如北方人来到南方、外国人来到中国,沿海的游客来到沙漠或内地,不仅可以欣赏到不同的风景,还会感受到不同的人文环境,这种文化的差异性往往会激发游客的参与、模仿和学习的欲望,这是一种潜在的、含蓄的文化交流,而现代的文化修学旅游则是将旅游交往促进信息沟通和交流的作用变得开放和明确,加深了旅游者的愉悦体验。如大学文化教育旅游、曲阜文化修学旅游、红色记忆之旅、佛教文化交流活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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