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法规常识

更新时间:2023-06-26 12:43

《旅游法规常识》是2009年1月广东旅游出版社出版的图书,作者是金向洁。本书介绍了旅游法规概述、旅游法律关系等内容。

前言

近年来,随着旅游产业的兴起,中国已经成为一个旅游大国,旅游经济发展十分迅速,旅游从业人员的规模日益壮大。与此同时,旅游教育事业也得到了空前的发展,尤其体现在旅游职业教育上,职业学校的数量和规模发展都非常迅猛,据不完全统计,到目前为止全国已有近千所中等职业旅游学校,在校学生达到40万人之多。

然而,在职业教育发展迅速的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当前的中职旅游教育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体现在几个方面:一是中职课程目标定位模糊,缺乏社会岗位的针对性,不少学校过于重视学科理论的系统性,而忽视了对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的培养,造成人才培养与需求的脱节;二是课程模式缺乏实践性,背离了职业教育培养技能型应用型人才的初衷,导致学生动手能力不强,职业意识低下;三是教材内容过于陈旧,缺乏时代性和一定的前瞻性,旅游业发展日新月异,教师如果不注重知识更新,不关注教学内容的行业应用前景,学生就无法“学以致用”,更谈不上成为合乎国际化标准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

为适应当前旅游职业教育的发展和需要,加强中职中专旅游学科的建设,完善旅游课程的课堂教学知识体系,我社特组织了广东省旅游学校、广州市旅游商贸职业学校、广州市旅游学校等相关院校的专业教师编写了这套“新思维中职中专旅游精品教材”。

本套教材立足于最新中等职业旅游课程教学大纲,采取有新意、重实用、高标准的编写原则,力求体现出以下特点:一是职业教育性,以提高学生的职业素质和能力为出发点,使其通过学习获得相关技术等级和职业资格,提升就业竞争力;二是内容的先进、精简和实用性,结合发展潮流,体现最新趋向,以实用为中心,力戒臃肿深奥,少涉空洞理论,合理设置案例和趣味内容;三是适用于课堂教学,突出中职教学的特点,在教材的内容编排上既充分考虑学生的参与和互动,又兼顾教师的授课效率,统一而又灵活。

《旅游法规常识》立足于最新中等职业旅游课程教学大纲,采取有新意、重实用、高标准的编写原则,力求体现出以下特点:一是职业教育性,以提高学生的职业素质和能力为出发点,使其通过学习获得相关技术等级和职业资格,提升就业竞争力;二是内容的先进、精简和实用性,结合发展潮流,体现最新趋向,以实用为中心,力戒臃肿深奥,少涉空洞理论,合理设置案例和趣味内容;三是适用于课堂教学,突出中职教学的特点,在教材的内容编排上既充分考虑学生的参与和互动,又兼顾教师的授课效率,统一而叉灵活。

本套教材适合于中等职业旅游学校(包括开设有旅游专业的综合性中职学校)相关专业学生作为教材,也可作为旅游业从业人员培训、自修的参考用书。

图书目录

第一章 旅游法规概述

第一节 旅游立法

一、旅游法的概念

二、我国的旅游法制建设

第二节 旅游法律关系

一、旅游法律关系的概念及构成要素

二、旅游法律关系的确立

三、旅游法律关系的保护

第二章 旅行社管理法规

第一节 旅行社概述

一、旅行社的概念及其法律特征

二、旅行社的类别及其经营范围

第二节 旅行社的设立与审批

一、旅行社的设立

二、旅行社的审批

三、外国旅行社常驻机构的管理

四、申请设立外商投资旅行社的特别规定

第三节 旅行社的管理

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制度

二、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制度

三、旅行社公告制度

四、旅行社的监督检查制度

五、旅行社业务年检制度

六、旅行社的出国旅游经营管理制度

第四节 旅行社的经营

一、旅行社的经营原则

二、旅游业务经营规则

三、旅行社的职责与权利

第三章 导游人员管理法规

第一节 导游人员概述

一、导游人员概念与分类

二、导游人员执业制度

第二节 导游人员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

一、导游人员的权利

二、导游人员的义务及法律责任

第三节 导游人员的管理

一、导游人员等级考核制度

二、导游人员的计分管理制度

三、导游人员的年审管理制度

第四节 出境旅游领队人员管理

一、出境旅游领队人员的概念

二、领队证的申请与管理

三、领队的职责与法律责任

第四章 旅游合同法规

第一节 旅游合同概述

一、旅游合同的概念

二、旅游合同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则

第二节 旅游合同的订立与效力

一、旅游合同的订立

二、旅游合同的法律效力

第三节 旅游合同的履行

一、旅游合同履行的概念

二、旅游合同履行的原则

三、合同履行的规则

第四节 旅游合同的变更、转让和解除

一、旅游合同的变更与转让

二、旅游合同的终止和解除

第五节 旅游合同的违约责任

一、违约责任的概念及原则

二、违约责任的分类

三、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四、违约责任的免除

第五章 旅游饭店管理法规

第一节 旅游饭店及其管理法规概述

一、旅游饭店的概念及发展

二、我国旅游饭店业的立法情况

第二节 旅游饭店星级评定制度

一、旅游饭店星级评定制度概述

二、星级评定制度的主要内容

第三节 旅游饭店行业规范

一、旅游饭店行业规范概述

二、旅游饭店行业规范的主要内容

第四节 旅游饭店经营管理制度

一、旅游饭店经营中的治安管理

二、旅馆企业开办娱乐服务场所的管理

三、旅游饭店经营中的食品卫生管理

第六章 旅游安全与保险法规

第一节 旅游安全管理法规

一、旅游安全管理工作概述

二、旅游安全事故

三、漂流旅游安全管理规定

第二节 旅游保险法规

一、旅游保险的概念及特点

二、常见的旅游保险险种

三、旅行社责任保险

第七章 旅游交通运输管理法律法规

第一节 旅游交通运输法律法规概述

一、旅游交通的概念

二、我国现行的旅游交通法规

三、旅游交通法规的基本原则

第二节 旅客航空运输管理

一、旅客航空运输概述

二、旅客航空运输法律规定的有关内容

第三节 旅游铁路运输管理

一、旅客铁路运输概述

二、铁路运输企业的职责

三、铁路运输合同及其违约责任的承担

四、旅客乘车条件的规定

五、铁路旅客运输损害赔偿的规定

第八章 旅游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规

第一节 旅游者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规概述

第二节 中国旅游者出入境管理

一、中国旅游者出入境的有效证件

二、中国旅游者出入境的法律限制

第三节 外国旅游者人出境管理

一、外国旅游者入出境的有效证件

二、外国旅游者入出境的法律限制

三、外国旅游者在中国居留、住宿的管理规定

第四节 旅游者出入境检查管理

一、海关检查

二、边防检查

三、安全检查

四、卫生检疫

五、动植物检疫

第九章 旅游资源管理法律法规

第一节 旅游资源管理概述

一、旅游资源的概念

二、旅游资源管理法律制度

第二节 风景名胜区的法律保护

一、风景名胜区的概念

二、风景名胜区的级别划分及设立

三、风景名胜区的规划

四、风景名胜区旅游资源的保护和利用

五、违反《风景名胜区条例》的法律责任

第三节 自然保护区的法律保护

一、自然保护区的概念及设立条件

二、自然保护区的等级、区域划分和建立程序

三、自然保护区的管理

四、违反《自然保护区条例》的法律责任

第四节 人文旅游资源的法律保护

一、人文旅游资源概述

二、人文旅游资源的法律保护

三、人文旅游资源的考古发掘

四、对馆藏文物和民间收藏文物的管理

五、文物出境进境的管理

六、违反《文物保护法》的法律责任

第五节 世界遗产的法律保护

一、世界遗产的含义

二、世界遗产的分类

三、我国的世界遗产

第十章 旅游者合法权益保护法律法规

第一节 旅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概述

一、消费者与旅游消费者

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二节 旅游消费者的权利与旅游经营者的义务

一、旅游消费者的权利

二、旅游经营者的义务

第三节 旅游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

一、旅游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含义

二、旅游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存在的问题

三、国家与社会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四、侵害旅游消费者权益的法律责任

五、依法理性维权

第十一章 旅游纠纷与旅游投诉管理法规

第一节 旅游纠纷处理

一、旅游纠纷的概念及特征

二、旅游纠纷的种类

三、旅游纠纷处理的方式

第二节 旅游投诉管理法规

一、旅游投诉概述

二、旅游投诉管辖

三、旅游投诉的受理与处理

内容选读

第二章 旅行社管理法规

第一节 旅行社概述

为加强对旅行社的管理,保障旅游者和旅行社的合法权益,维护旅游市场秩序,促进旅游业健康发展,早在1985年5月11日,国务院就颁布了《旅行社管理暂行条例》。1996年10月15日,国务院又颁布了我国旅游业第一部行政法规《旅行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于2001年进行了修改。为更好地贯彻《条例》,国家旅游局又制定了《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并先后出台了《旅行社质量保证金暂行规定》、《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等,形成了以旅行社为核心的比较完善的法律体系。

一、旅行社的概念及其法律特征

(一)旅行社的概念

依照《旅行社管理条例》规定:“旅行社是指有营利目的,从事旅游业务的企业。”旅游业务,是指为旅游者代办出境、入境和签证手续,招徕、接待旅游者,为旅游者安排食宿等有偿服务的经营活动。

(二)旅行社的主要法律特征

1.旅行社是许可经营行业。设立旅行社企业,必须具备《条例》所规定的条件,经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然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方取得独立的法人资格。’

2.旅行社是从事旅游业务的企业。旅行社所从事的旅游业务主要是代办出入境和签证手续,招徕并接待旅游者。招徕,是指旅行社按照批准的业务范围,在国内外开展宣传促销活动,组织招徕旅游者的工作;接待,是指旅行社根据与旅游者达成的协议,为其安排行、游、购、食、宿、娱等,并提供导游服务。

3.旅行社是有营利目的的企业。旅行社作为独立的企业法人,应当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和自我发展,独立地承担民事责任。因此,旅行社在经营旅游业务的过程中,应依法对自己的经营状况的好坏承担经济责任,享受经济权利。

免责声明
隐私政策
用户协议
目录 22
0{{catalogNumber[index]}}. {{item.title}}
{{item.tit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