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9-26 16:10
旅行社责任保险是指旅行社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向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费,保险公司对旅行社在从事旅游业务经营活动中,致使旅游者人身、财产遭受损害应由旅行社承担的责任,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的行为。当发生责任保险事故时,即旅行社造成对旅游者的损害时,由保险人依照《保险法》的规定或保险合同的约定承担旅行社的赔偿责任,直接向该旅游者赔偿保险金。可见,旅行社责任保险不仅可以保障旅行社不因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所受到的利益减损,而且可以保障旅游者及时获得赔偿。
全国旅游保险工作会议9日在武汉举行,国家旅游局公布了2010年度旅行社责任险全国统保示范项目。统保产品责任范围更广,采取“一切险加列明”的方式确定保障范围,旅游交通事故、食物中毒等以往界定困难的责任被明确列入保障范围;保障额度高,每人赔偿限额从原来的9万元提高到现在的最低为20万元人民币。统保产品还设计了从20万元至80万元的限额,供旅行社自由选择。基本责任险之外,还设置了可供选择的附加险,满足旅行社的多样化需求。
旅行社责任险全国统保示范项目共保体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等6家组成,共保体将为所有自愿参与统保示范项目的旅行社提供保险服务。
其中,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选首席承保人,获得45%的共保份额,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获得15%共保份额,其余4家保险公司分别获得10%份额。
国家旅游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实施旅行社责任保险全国统保,将更好地保证游客利益,提升旅游管理水平。
旅行社责任险投保人(同被保险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持有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公司,如今符合此资质要求的,全国范围内有2万多家,他们可以投保旅行社责任险并享受基本保障。
但如俱乐部、自助游组织、会务公司等不具备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各种组织或公司尚不可投保旅行社责任险,因此在组织出游的过程中存在很大的风险隐患。虽然此类团体在组织旅游活动前一般都会明示风险自担、保险自理等内容,但在真正发生意外事故时,组织者的责任往往是不可推卸的。而旅游意外险的投保人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自然人,只要被保险人(旅游者)同意投保人为其投保的,就符合要求,可以投保。投保旅游意外险后就能将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意外事故造成的风险进行转移,减少或弥补旅游组织者的损失。
在纠纷调解和事故处理上,将由江泰保险经纪、旅游业专家组成的调解处理中心来专门负责,江泰保险经纪将建立400服务专线为旅行社提供专业服务。
调解处理中心将分三级设立,首先是全国调解处理中心,其次是达到一定统保规模的省级调解处理中心,以及具有设立条件的地市调解处理中心,旨在确保旅游者权益得到保障,确保旅行社责任险的功能得到充分发挥。
为了确保理赔的快捷,统保协议规定,1000元(境外500美元)的损失,导游和领队在现场就可赔付,然后凭医疗单证和赔偿协议领取赔款。另外,建立3000万专项资金,应对重大事件的费用垫付、预付和公共救援。
旅行社责任保险:旅行社根据合同的约定,向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费用,保险公司对旅行社从事经营活动中,致使旅游者人身和财物损失应当由旅行社承担的责任,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