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7-23 17:42
无体物是“有体物”的对称,指各种财产权利,源于罗马法,出自《法学大辞典》。
罗马法中将实体物与权利都视为物,无体物即指没有实体存在、仅由人们凭主观而拟制的物。如债权和用益权。近现代民法中,有的将物区分成有体物和无体物,如法国、意大利、奥地利及荷兰等国。德国、日本排斥无体物概念,明文规定法律所称的物为有体物。英美法中则有无体物概念,专指各种动产或不动产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