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09 15:18
无套利定价原理(non-arbitrage pricing principle),金融市场上实施套利行为非常的方便和快速,这种套利的便捷性也使得金融市场的套利机会的存在总是暂时的,因为一旦有套利机会,投资者就会很快实施套利而使得市场又回到无套利机会的均衡中,因此,无套利均衡被用于对金融产品进行定价。金融产品在市场的合理价格是这个价格使得市场不存在无风险套利机会,这就是无套利定价原理。
其一,无套利定价原理首先要求套利活动在无风险的状态下进行。当然,在实际的交易活动中,纯粹零风险的套利活动比较罕见。因此实际的交易者在套利时往往不要求零风险,所以实际的套利活动有相当大一部分是风险套利。
其二,无套利定价的关键技术是所谓“复制”技术,即用一组证券来复制另外一组证券。
复制技术的要点是使复制组合的现金流特征与被复制组合的现金流特征完全一致,复制组合的多头(空头)与被复制组合的空头(多头)互相之间应该完全实现头寸对冲。由此得出的推论是,如果有两个金融工具的现金流相同,但其贴现率不一样,它们的市场价格必定不同。这时通过对价格高者做空头、对价格低者做多头,就能够实现套利的目标。套利活动推动市场走向均衡,并使两者的收益率相等。因此,在金融市场上,获取相同资产的资金成本一定相等。产生完全相同现金流的两项资产被认为完全相同,因而它们之间可以互相复制。而可以互相复制的资产在市场上交易时必定有相同的价格,否则就会发生套利活动。
在没有卖空限制的情况下,套利者的零投资组合不管未来发生什么情况,该组合的净现金流都大于零。我们把这样的组合叫做“无风险套利组合”。从理论上说,当金融市场出现无风险套利机会时,每一个交易者都可以构筑无穷大的无风险套利组合来赚取无穷大的利润。这种巨大的套利头寸成为推动市场价格变化的力量,迅速消除套利机会。所以,理论上只需要少数套利者(甚至一位套利者),就可以使金融市场上失衡的资产价格迅速回归均衡状态。
(1)存在两个不同的资产组合,它们的未来损益(future payoff)相同,但它们的成本却不同;在这里,可以简单把损益理解成是现金流。如果现金流是确定的,则相同的损益指相同的现金流。如果现金流是不确定的,即未来存在多种可能性(或者说存在多种状态),则相同的损益指在相同状态下现金流是一样的。
(2)存在两个相同成本的资产组合,但是第一个组合在所有的可能状态下的损益都不低于第二个组合,而且至少存在一种状态,在此状态下第一个组合的损益要大于第二个组合的损益。
(3)一个组合其构建的成本为零,但在所有可能状态下,这个组合的损益都不小于零,而且至少存在一种状态,在此状态下这个组合的损益要大于零。
(1)同损益同价格:如果两种证券具有相同的损益,则这两种证券具有相同的价格。
(2)静态组合复制定价:如果一个资产组合的损益等同于一个证券,那么这个资产组合的价格等于证券的价格。这个资产组合称为证券的 ““复制组合””(replicating portfolio)。
(3)动态组合复制定价:如果一个自融资(self self-financing)交易策略最后具有和一个证券相同的损益,那么这个证券的价格等于自融资交易策略的成本。这称为动态套期保值策略(dynamic hedging strategy)。所谓自融资交易策略简单地说,就是交易策略所产生的资产组合的价值变化完全是由于交易的盈亏引起的,而不是另外增加现金投入或现金取出。一个简单的例子就是购买并持有( buy and hold) 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