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8-12 23:29
无形资产计价是无形资产按取得成本计价入帐的方法。无形资产的取得,主要有以下几个来源:(1) 与其他单位联营,由其他单位投入,以联营双方协商确定的价值计价入帐。(2)从外部购入,应按实际支付的价款计价入帐。(3)企业自行创造,应按其确指支出记帐。这一部分无形资产,在实际工作中要确定其成本比较困难。因为,有些研究和开发项目虽然花费很大,但不一定成功;有的即使是成功了,在技术高速发展的情况下,有些已经不能给企业带来超额收益。
因此,在一般情况下,企业的研究和开发项目在未取得专利权以前发生的费用,可在支出当期计入成本。只有发生的确指项目的费用,并有明确的承担者时,才把其本金化,列作无形资产。这些费用一般包括:专利申请登记费、制图费、聘请律师费用 等。如有确指的能划清的试验费用、制作模型费、研究和开发费等,也列入无形资产成 本。对于企业的无形资产,会计上设置“无形资产”科目进行核算。取得无形资产时,借记“无形资产”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