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12-29 09:57
无担保公司债是“有担保公司债”的对称。仅以公司信用为担保,并无其他财产担保物所发行的公司债。在此类公司债中,公司对于付息日期及还本时间均设有详细规定。因无担保,故发行时亦多有附带条款,用以约束公司的行为。如限制该发行债券公司不得设定抵押权;在该项债券未予清偿前,除短期借贷外,不得另举新债;限定债券所得资金的用途,不得充作偿还旧债或分派股息,等等。可分为以下两种:(1)利益公司债,指支付利息视公司营业收益而定,但到期必须还本的公司偾。(2)转换公司债,指债权人可以将公司债券转换为公司股份或其他证券的公司债。
“有担保公司债”的对称。公司仅以其信用为保证而发行的,并无其他财产担保的公司债。在英、美国家中比较流行,适用于经营得法、信用卓著的大公司。其与普通债权相似,没有优先受偿权。因此,为保护应募人的利益和证券交易的安全,法律对该公司债的募集通常没有较严格的限制或禁止条件。例如,无担保公司债总额,不得超过公司现有全部资产减去全部负债和无形资产后余额的法定比例;已发行的公司债或其他债务曾有违约或迟延支付本息的事实已了结者,最近3年以及开业不及3年之开业年度纳税后的平均净利,未达原定发行公司债应负担年息总额法定比例者,不得发行无担保公司债。除此之外,发行债券协议还设有各种副款,如公司不对其财产设立抵押权,该公司债未受清偿前,不发行新的公司债等,以取信于债权人。
无担保公司债主要有以下四种:(1)收益公司债。依公司收益状况支付利息的公司债。公司经营不利时可暂不付息,待获利时再支付积欠利息。其受偿权优先于附属公司债。(2)附属公司债。公司破产清算时,于信用公司债之后受偿的公司债。(3)信用公司债。没有抵押品,完全依靠公司信用和债券回收情况而发行的公司债。(4)转换公司债。可以转换为发行公司股份的公司债。(5)次级公司债。债券所有人的受偿权次于普通债权人的公司债。公司分配资产时,其地位与普通股东相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