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地方海事局

更新时间:2022-05-03 12:06

无锡市地方海事局(无锡市船舶检验局、无锡市水上执法支队、无锡市水上搜救指挥部办公室)负责除长江以外全市通航水域、港口的水上安全监管、水上安全检查和水上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承担救助打捞、防止船舶污染、船舶和船员管理工作;承担船舶和水上设施及船用产品检验工作;承担水上运政的上航执法工作;承担全市重大内河(长江以外)水上人命搜救的组织协调工作。

主要职能

根据法律、法规的授权,负责本市除长江以外的内河通航水域、港口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督,船舶及船舶设施检验和防止船舶污染等管理监督职能。组织水上安全检查,组织或参与水上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

主要职责

根据以上职能,无锡市地方海事局(无锡市船舶检验局)的主要职责

1.贯彻和实施水上交通安全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章,技术规范和标准;参与全市有关地方海事法规、规章的拟订和相关政策的研究;制订全市地方海事系统发展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地方海事统计工作和信息引导工作。

2.负责全市水上通航秩序管理。组织开展水上安全检查;组织调查和处理水上交通事故;管理和发布航行警告和航行通告,审核水上水下施工作业;负责审核辖区范围的禁航区、交通管制等水域的设置;负责全市船舶进出口签证管理和渡口的安全监督。

3.负责船员适任资格的审查、培训、考试、发证管理,负责船员证件的管理工作。

4.负责船舶登记管理,船舶运输危险货物的安全管理和船舶污染水域的防治监督管理工作。

5.负责全市船舶检验和审图管理工作和船舶技术管理工作;协助省船检局开展船用产品监督检验管理工作和船舶修造厂生产技术条件认可的审核以及焊工考试发证工作。

6.负责全市地方海事系统规费征收工作,财务预决算的编制和经费支出管理、审计工作;负责全市地方海事系统收费票据的领用和管理;负责全市地方海事系统工作人员制服的领发、装备的规划、配置和管理工作。

7.组织和实施全市地方海事系统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行风建设工作。

8.组织全市地方海事系统的现代化管理工作,推进全市地方海事系统的科技进步。

9.承办市交通局、省地方海事局交办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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