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统计局

更新时间:2024-06-20 22:49

无锡市统计局隶属于无锡市人民政府的政府部门,现任局长是邢益新。

机构职能

(一)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统计制度和标准,拟订全市统计工作规划和调查制度,负责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工作,组织、协调、管理和指导全市统计工作。

(二)起草统计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组织实施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和规范全市统计行政执法工作,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依法查处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的行为和案件;组织实施对市(县)、区政府以及市各部门和单位的统计巡查工作、对市(县)、区的统计督查工作、对统计对象的统计监审工作。

(三)贯彻执行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等制度,组织各市(县)、区和部门的社会经济调查工作,并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预测。

(四)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重大市情市力普查计划、方案,组织实施全市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普查工作,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市情市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运输邮电业、仓储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社会福利业和娱乐业,以及公共管理与社会组织等统计调查工作,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金融、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六)组织实施基本单位、能源、投资、消费、价格、收入、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等基本状况的统计调查和反映社情民意的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环境保护、对外贸易、对外经济、财政、税收、就业、妇女儿童、基本单位登记注册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七)组织实施基本现代化建设监测和科学发展评价考核监测等统计方面的工作,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提出建议。

(八)指导全市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工作。建立并管理全市统计信息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组织制定各地区、各部门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向社会发布无锡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和统计数据。

(九)组织指导全市统计干部教育和统计专业知识培训工作,会同相关部门组织管理全市统计专业资格考试、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从业资格认定工作,加强统计队伍建设。

(十)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办公室

负责协调机关、直属单位和受委托管理单位的文电、会务、档案、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内网管理、后勤接待等工作;负责协调机关、直属单位和受委托管理单位的各项经费预算、核算、决算工作,以及上述单位的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承担统计系统内的审计工作;负责协调机构编制、人力资源管理工作;负责局干部教育培训;负责局党建工作、退休干部服务等工作。

政策法规处

即统计执法检查室,负责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工作;起草统计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市统计法制建设和统计执法检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查处违反统计法规的行为和案件;加强部门统计指导工作,承担统计调查项目审批备案工作;指导、协调和实施统计检查和统计监审工作。组织指导全市统计干部教育和统计专业知识培训工作,会同相关部门组织管理全市统计专业资格考试、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从业资格认定工作,加强统计队伍建设。

综合统计处

即国民经济运行监测处,负责整理并提供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综合性统计资料;组织实施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测与评价工作;组织实施科学发展评价考核,对全市国民经济运行状况进行分析研究和监测预警,提出调控建议;跟踪监测经济运行中的热点问题;管理全市统计数据,发布统计公报、统计信息;配合做好统计新闻宣传工作;负责统计资料的归档与管理;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分析;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统计监测和统计分析研究任务。

国民经济核算处

即服务业统计处,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核算制度;监督检查国家、省统计报表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拟订并实施市级统计报表制度;指导并组织实施地方政府要求的相关产业统计监测工作;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及有关综合平衡分析研究报告。组织实施农村统计调查制度和城镇、农村住户统计调查制度,承担农村相关统计调查、统计分析工作。组织实施全市服务业、包括交通运输邮电业统计调查工作;综合整理和提供财政、金融、税收等统计数据;负责相关数据的核算、检查、分析和评估;指导相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

工业能源统计处

组织实施工业统计调查制度;搜集、整理、提供全市工业基本统计数据;组织实施地区、主要行业节能和重点能耗企业能源使用、节约以及资源循环利用状况的统计监测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节能目标考核工作;组织开展统计数据质量检查、统计分析工作;指导相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

投资统计处

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等统计调查制度,搜集、整理和提供相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上述专业统计数据和提供地质勘查、房屋、公用事业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等统计数据,并对相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开展统计分析工作;指导相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

贸易外经统计处

组织实施内外贸易、旅游业等统计调查制度,搜集、整理和提供相关调查的统计数据,对相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开展统计分析工作;指导相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

人口和社会统计处

组织实施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科学技术、环境基本状况、人口、劳动力、工资等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相关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妇女儿童、就业、社会保障、计划生育等统计数据;对相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分析和评估;指导相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

信息化管理处

组织协调统计数据处理工作;组织实施统计信息工程系统规划方案;负责计算机及网络系统的日常管理维护以及系统设备的引进工作;负责计算机系统和应用软件的引进、开发、推广应用以及数据库技术研究、维护和管理工作;负责系统内统计人员计算机应用业务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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