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9 11:02
日本国际交流基金会的前身是1972年为了推进日本的国际文化交流事业,而设立的作为专门机关的日本外务省管辖的特殊法人。
日本国际交流基金会的前身是1972年为了推进日本的国际文化交流事业,而设立的作为专门机关的日本外务省管辖的特殊法人,2003年10月2日起变更为独立行政法人日本国际交流基金会(英文名称是 The Japan Foundation)。国内设有本部和京都分部以及两个附属机构(日语国际中心和关西国际中心),在国外21个国家和地区设有22个海外事务所。以政府出资(1,110亿日元)作为财政基础,以运用政府资金获得的收入,从政府处得到的运营补助金和民间的捐赠作为财政补充。
建立日本国际交流基金会的目的是“通过综合并有效的开展国际文化交流事业,加深各国对日本的了解,增进国际相互理解,在文化和其他领域对世界做出贡献,以有助于建立良好的国际环境和维持并发展和谐的国际关系”(《日本国际交流基金会法》第三条)。
独立行政法人根据主务省(外务省)提出的中期目标,制定了中期计划并开展工作。以下列四项工作为重:
促进文化艺术交流
援助海外的日语教育和学习
促进海外的日本研究和知识交流
提供信息援助国际交流
正所谓“文化交流以人而开始,以人而结束”。文化艺术的国际交流,正是连结人与人的基金会工作的出发点。通过美术,舞台,电影,文艺等艺术领域的交流和共同制作,以及人和生活相关的各种领域的文化艺术交流,开展广泛的国际交流,旨在创造新型文化。
援助海外的日语教育和学习
日本国外学习日语的人已超过298万。实现各种目的和满足各种要求,也同了解日本,增进国际间的相互理解密切相关。因此为了充实并扩充日语教育和学习环境,基金会开展了多种多样的援助工作。
促进海外的日本研究和知识交流
为了促进海外的日本研究而提供合作关系并对高等教育机关进行援助。同时,开展加深对世界和地区普遍存在的课题的理解,以及共同致力于解决问题的知识交流等工作。
提供信息援助国际交流
作为文化交流的中坚力量,通过开办研究班并进行指导来援助地区和民间团体的活动。同时通过各类媒体,提供促进交流的信息。
日本文化中心概要
日本国际交流基金会为推进与中国的文化交流活动,于1994年3月在北京设立事务所。2008年5月,中日两国政府签署《日本国政府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互设文化中心的协定》后,同年8月1日正式更名为日本文化中心。日本国际交流基金会非常重视同中国的交流,它在中国开展的各种文化交流事业数量,仅次于美国,为世界第二。
有7名日本职员(其中包括一名日语教育顾问及一名日语教育专家),6名中国职员,合计13名工作人员负责日本文化中心日常工作。
日本国际交流基金会的活动,以对国际文化交流项目的综合、有效的开发为目标,由以下三个大类构成∶
1.文化艺术交流
2.日本语教育
3.日本研究与知识交流
21个国家·22的海外据点,国内的附属机构·支部,涉足,世界各国的驻外领事馆,日语教育机构和文化交流机构等紧密合作,还要一边,全球的展开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