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行政法通论

更新时间:2023-07-14 12:34

《日本行政法通论》是1998 年中国法制出版社 出版的图书,作者是杨建顺。

目录

绪 论

日本宪法体制及行政法的历史发展和现状

第一章 明治宪法体制的形成及其特色

第一节 明治维新前的社会法制概况

第二节 明治维新及明治宪法的制定

第三节 明治宪法的构造及其历史发展

第二章 《日本国宪法》体制的形成及其特色

第一节 制定《日本国宪法》的背景

第二节 《日本国宪法》的制定经过

第三节 《日本国宪法》的构造及其历史发展

第三章 日本行政法及行政法学的历史与现状

第一节 两大法系行政法与日本行政法

第二节 战后日本行政法的发展与特色

第三节 日本行政法学的历史发展及其特色

第一编 行政法概述

第四章 行政与行政法

第一节 行政的涵义

第二节 行政法

第三节 行政法的特色

第四节 行政法的法源

第五节 行政法的效力范围

第五章 行政上的法律关系

第一节 行政上的法律关系概述

第二节 公法关系与私法关系

第三节 特别权力关系

第六章 行政法律关系中私人的地位

第一节 私人对于行政主体的权利

第二节 反射性利益与法律上的利益

第三节 私人的公法行为

第二编 行政组织法

第七章 行政组织法概述

第一节 行政组织法与行政组织的特殊性质

第二节 行政组织法的基本原则及其体系

第三节 行政主体和行政机关

第八章 行政主体的法律地位

第一节 国家行政组织法

第二节 地方公共团体行政组织法

第三节 公务员制度

第三编 行政作用法

第九章 行政作用法概论

第一节 行政作用法的意义及范围

第二节 秩序行政作用

第三节 保护行政作用

第四节 给付行政作用

第十章 行政立法

第一节 行政立法概述

第二节 委任立法的授权范围

第十一章 行政行为概述

第一节 行政行为的概念、特征与类型

第二节 行政行为的效力

第三节 法治行政与行政行为

第四节 行政行为的瑕疵

第五节 行政行为的撤销和撤回

第十二章 行政许认可

第一节 行政许认可概述

第二节 行政许认可与行政规制

第三节 行政规制与行政过程论

第四节 行政规制的缓和与行政许可

制度的完善

第十三章 开发行政与土地收用

第一节 地域整序行政的展开

第二节 土地收用

第十四章 行政强制措施

第一节 行政上的强制执行

第二节 对违反行政义务的制裁

第三节 即时强制

第四节 行政调查

第十五章 行政契约

第一节 行政契约概述

第二节 行政契约理论的发展与背景

第三节 行政契约的现代意义

第十六章 行政指导

第一节 行政指导概述

第二节 行政指导的功能及问题

第三节 行政指导与日本经济的发展

第四节 对行政指导的法律控制及

法律救济

第十七章 行政计划

第一节 行政计划概述

第二节 行政计划与程序权利保障

第三节 行政计划与权利救济

第四编 行政救济法

第十八章 行政救济法概述

第一节 行政救济法的概念和体系

第二节 苦情处理

第三节 行政上调整利害的各种制度

第十九章 行政损失补偿

第一节 损失补偿概述

第二节 损失补偿的法律根据

第三节 损失补偿的要件

第四节 损失补偿的内容

第二十章 行政损害赔偿

第一节 国家赔偿制度

第二节 行使公权力与国家赔偿

第三节 公共营造物设置、管理的

瑕疵与国家赔偿

第四节 国家赔偿的其他问题

第二十一章 行政不服申诉

第一节 行政不服申诉概述

第二节 行政不服申诉教示制度

第三节 行政不服申诉的审理程序

第四节 执行的停止与裁决(决定)

第二十二章 行政案件诉讼

第一节 行政案件诉讼概述

第二节 行政案件诉讼的类型

第三节 诉讼要件

第四节 撤销诉讼的审理程序

第五节 诉讼的终结

第六节 居民诉讼

第七节 日本行政案件诉讼的课题

第五编 行政程序法

第二十三章 行政程序法概述

第一节 行政程序法的基本理念

第二节 欧美各国行政程序立法及其

对日本的影响

第三节 有关行政程序法建设的实

践及理论探索

第二十四章 行政程序法的制定

第一节 日本行政程序法的制定

第二节 《行政程序法》的目的和内容要点

第二十五章 《行政程序法》的内容

第一节 《行政程序法》的适用范围

第二节 审查基准

第三节 提出申请后的处理程序

第四节 各种处分及其处理基准

第五节 听证程序的具体运作

第六节 行政指导的程序

第七节 关于登记的规定

第八节 《行政程序法》的配套措施

内容简介

该书的特点和给我们的启示是:

第一,全面系统,资料翔实,观点明确,比起同类著作来说,作者博采众长,不局限于一家之言,便于我们全面了解日本行政法的概貌,而不是一鳞半爪。

第二,作为应用性很强的行政法学,把行政法原理与解决日本行政纠纷结合起来。在日本大学教学中非常重视案例分析教学,这一点在书中得到体现。我曾经就一个玩“空手道”在我国 特区“投资”的外商状告特区政府有关行政部门,法院行政庭判决特区政府有关部门败诉的案子,和杨博士进行讨论。他严肃指出:即便行政机关程序上有些不妥,出于公益原则考虑,也不应判外商胜诉,这在日本叫“事情判决”。这表明日本行政法理论与解决行政纠纷不但要依据行政实体法与行政程序法,更要依据行政原理、原则,这也是值得我们借鉴的。

第三,当代行政法与传统行政法有很大不同,随着经济的发展,民主的发扬,福利国家的产生,行政法由专制的工具到管理的手段,发展到对行政权的控制,对公民合法权益的维护与保障,在行政法领域出现了诸如行政奖励、行政合同、行政指导、公物管理等许多新制度,日本在这方面的学术研究与应用无疑走在了我们的前面。结合中国实际借鉴其对我们有益的经验,将会是大有裨益的。

第四,学习外国,首先要准确了解外国,介绍外国要准确。眼下翻译日本行政法著作,由于译者缺乏在该国的生活实践,语言不够畅通,因而难免有似通非通之弊,使读者看后似懂非懂,达不到准确了解日本行政法及行政法学的目的。杨博士曾在国内专门攻读日语,然后在日本度过了十一年留学生活,并且在著名行政法教授南博方先生悉心指导下取得法学博士学位,他不仅精通日本语言,而且熟悉日本风土人情及社会制度,他以中文著书介绍日本行政法,应当是第一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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