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粮食局

更新时间:2021-04-01 16:30

日照市粮食局的前身为日照县人民政府粮食局,成立于1947年6月。1989年我市升格为地级市后,市粮食局随之升格,为市政府组成部门。

机构简介

2004年12月,市政府机构新一轮改革,将市粮食局列为市发改委内设机构,现行体制暂时不变。根据国务院2004年颁布的《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07号)和省、市有关规定,市粮食局主要职能是对全市粮食流通、粮食安全和市级储备粮实施行政管理。

机构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的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全市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和粮食流通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抓好全市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组织实施并监督执行粮食流通、粮油储备的各项政策措施,对粮油的购、销、调、存进行宏观管理。

3.认真执行国家最低收购价政策,组织和协调定购粮任务的落实。指导和帮助灾区粮食供应,保障军队粮食供给。

4.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市场粮食质量标准的管理工作。规范粮食市场行为,实施粮油质量检测、监督,推行国家标准化管理。

5.指导全市粮食流通的行业管理和行业教育培训,推动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提供粮食信息和技术咨询服务,承担行业统计工作。

6.管理好地方储备粮,监督检查储备粮的库存质量和安全,指导行业安全生产。

7.管理粮食财务。指导和监督全市粮食企业贯彻实施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分析粮食财务执行情况,提出加强财务管理的建议。指导粮食企业内部财会、审计工作。

8.加强粮食流通体系建设。积极培育粮食交易市场,健全粮食市场信息网络,完善粮食市场交易规则,搞活粮食流通。

领导信息

局党委书记、局长谢飚:主持市粮食局全面工作。

副局长王均志:协助局长做好市局日常工作,协助分管人事、财务工作。负责党建,工会、共青团、老干部、妇女工作,劳动保障,信访稳定,物业管理等方面工作。分管人事教育科(离退休干部科)、财务会计科、综合管理办公室。

副局长齐超:负责军粮供应、成品粮油储备管理、网上粮店建设、涉粮企业联谊、粮食经济研究、粮食行业文化建设等方面工作。分管市军粮供应中心、市粮食行业协会、市粮食经济学会。

副局长纪凤俊:负责地方储备粮管理、粮食产业发展、行政服务、农户科学储粮、粮油基建、安全生产、粮油科技等方面工作。分管调控储备科(行政服务科)、产业发展科。

副局长周家庆:主持市粮食储备库全面工作,负责粮食质量检测工作。分管市粮食储备库、市粮食质量检测中心(社会粮食调查统计信息中心)。

副局长丁忠美:负责纪检监察、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等方面工作。分管监督检查科(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执法支队)。

副调研员葛庆文:负责市军粮供应中心党建、资产管理工作,完成局党委分配的其他工作。

副调研员杨云开:主持办公室工作,完成局党委分配的其他工作。

内设机构

市粮食局设5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挂政策法规科牌子)

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文秘、信息、档案、机要、保密、督查、接待、会务及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起草全市粮食流通、粮食储备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市粮食工作的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负责行政应诉、复议和普法、宣传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综合管理及维稳工作;负责机关后勤行政管理工作。

(二)人事教育科

负责党委管理干部的考察、配备及调整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及信访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等工作;指导全市粮食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全市粮食行业从业人员和职工教育情况的统计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群团等工作。

(三)调控储备科(挂行政服务科牌子)

拟订全市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收支存计划;提出地方储备粮的规模、总体布局及吞吐 调节计划建议;综合协调粮食安全应急管理工作;协调市内产销区粮食余缺调剂,建立市际粮食购销协作关系;承办粮食收购许可工作;负责全市粮食流通统计调查工作;指导全市粮食购销有关工作和粮食市场体系建设。拟订市级储备粮轮换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级储备粮管理,对区县地方储备粮进行监管;编制全市粮食仓储设施建设规划,参与指导大型粮食建设项目的管理工作,编报市级储备粮承储单位年度基建投资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粮食储存、运输技术规范及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紧急状态下粮食运输管理工作;指导粮食行业科学储粮、规范化管理及农户科学储粮;指导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负责本部门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的咨询、受理、办理、证照发放以及行政许可法规定的听证、检验、鉴定等特殊许可程序的办理工作;负责本部门办理行政审批、行政服务事项所涉及的有关规费的收缴工作。

(四)监督检查科(挂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执法支队牌子,产业发展科与其合署)

拟订全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的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对有关粮食流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对从事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用粮购销活动,以及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粮食质量检验、粮食运输技术规范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承担全市粮食库存检查工作;依法对粮食流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维护正常的粮食流通秩序;负责粮食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落实和粮食流通法律法规普法宣传工作。

研究编制和组织实施粮食产业发展规划,落实有关产业发展的方针政策;负责对全市粮食收购、储存环节的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全市粮食质量检测体系建设;负责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工作,推动企业体制机制创新;负责全市粮油工业的统计和分析工作;指导粮食行业科技管理、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和新技术推广工作;负责粮食系统典型经验总结推广和评先树优工作。

(五)财务会计科

督促、指导区县及局直属单位落实国家、省、市有关财务、会计、税收、信贷制度、政策;配合财政部门管好用好粮食风险基金;协助农发行搞好收购资金封闭运行;编报全市粮油财务计划和会计决算,汇总会计报表,编写财务报告;负责局机关财务、经费和国有资产管理,监督指导直属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离退休干部科(与人事教育科合署)。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 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市粮食局机关行政编制15名,工勤人员编制2名。配备局长1名,副局长3名,科级领导职数7名(含工会主席1名)。

地理位置

地址:泰安路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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